中經記者 索寒雪 北京報道
近日,《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布。
7月4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商務部部長助理唐文弘表示,本次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涉及政府采購領域,其中包括鼓勵以中英文雙語發布采購公告。
2023年11月,國務院印發《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決定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點80條措施,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范區。
經過一年多的先行先試,80條措施已基本落地。為充分利用上海自貿試驗區的制度型開放經驗,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國務院印發《通知》,將試點成熟、成效顯著、風險可控的77條措施復制推廣到更大范圍。其中,34條推廣到其他自貿試驗區,43條推廣到全國范圍。
唐文弘介紹,本次復制推廣工作以高水平開放為引領,著力推進貿易投資自由便利,進一步擴大市場開放。
他舉例表示,在貨物貿易方面,優化國際中轉集拼平臺運作模式,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港口碼頭實現“區港”一體化管理,認可境外檢疫電子監管信息等措施,將有效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
在金融開放領域,復制推廣的經驗成果包括加強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場景創新、提升自由貿易賬戶系統功能、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等多項政策。
唐文弘指出,這些政策措施與企業日常經營密切相關,將進一步優化跨境資金管理,提升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水平。
此外,《通知》中涉及貿易投資之外的措施還包括知識產權保護、政府采購改革、勞動者權益保護、國有企業改革、環境保護等領域,共計36條,占全部措施近一半。這些措施將有效推動相關領域深化改革,打造更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
唐文弘特別指出,在政府采購領域,包含拓寬適用范圍、提高有限競爭項目信息透明度、提升電子化采購水平、鼓勵以中英文雙語發布采購公告等15條措施,這將進一步提升我國政府采購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穩步實現與國際標準接軌。
(編輯:郝成 審核:吳可仲 校對: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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