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摘自《任仲夷畫傳》(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等部門審稿,人民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
作者:李次巖(任仲夷秘書)撰寫
文革后,任仲夷出任遼寧省委第一書記兼省軍區第一政委。在思想理論戰線上撥亂反正的同時,任仲夷以極大精力抓緊平反“四人幫”及其死黨在遼寧省制造的大量冤假錯案,其中,包括為震驚全國、引起海內外巨大反響的張志新冤案平反昭雪。
張志新冤案始末
張志新,1930年出生于天津一個愛國知識分子的家庭,解放后參加革命,上了大學,參加過解放軍,195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后來在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文藝處工作。她眉清目秀身材苗條,性格活潑,愛好文藝,自幼酷愛音樂,尤擅吉它和小提琴。她勤奮學習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著作,并善于用腦思考,凡事要問一個“為什么”。
在“文革”中,張志新出于對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關心,明確表示對林彪不信賴,對江青有懷疑,對打倒和陷害劉少奇、鄧小平、賀龍、習仲勛等一大批革命老干部不滿,也對“文革”和毛澤東晚年的錯誤提出直率批評。因此,她遭到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殘酷迫害,于1969年9月被捕,在牢獄中、法庭上、刑場上仍然堅持真理,堅貞不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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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8月24日張志新被硬加上現行反革命的罪名,判處無期徒刑。在長期監禁中,她的精神和肉體遭受巨大傷害,但仍堅持自己的思考和表達,被誣蔑是“裝瘋賣傻”“抗拒改造”“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四人幫”死黨指令殺害她,1975年4月3日宣布對她加處死刑,次日4月4日即執行槍決。
臨刑前,行刑者害怕她發出真理的呼喊,竟然把她按倒在地,殘忍地割斷她的喉嚨,慘無人道地秘密處決。這成為當代中國的一樁奇冤大案。
頂住壓力查冤案
任仲夷調到遼寧時,張志新犧牲已近兩年。1979年1月,在遼寧省委擴大會議上被揭露出來,引起任仲夷的高度重視,他在會上強調“公安司法部門應抓緊清查這一案件”。2月11日,他在省革委會五屆三次全會上再次強調:“這個冤案,一定要迅速查清,給予平反。 ”
3月9日,遼寧省委召開常委會聽取對張志新案復審匯報時,任仲夷提出堅決為張志新昭雪。他說:
“張志新同志是一個很好的黨員,堅持真理,堅持黨性,堅持斗爭,寧死不屈。她最后死在林彪、‘四人幫’及其死黨的屠刀之下。我主張和贊成定為烈士,予以徹底平反昭雪,對她的家屬、子女要很好照顧,由此造成的影響要徹底肅清。要開追悼大會。要號召黨員、革命者向她學習。省委要搞出一個很好的文件,給張志新同志以表揚。”
“張志新同志是難得的好典型,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兒女,真夠得上一個藝術典型。”
在他的高度重視和督促下,省委有關部門當月就迅速寫出《關于張志新案件復查情況和平反意見的報告》。遼寧省委作出決定,號召全體黨員和干部向張志新烈士學習。
任仲夷堅決為張志新平反并在全省大張旗鼓地號召向她學習,是要冒著巨大政治風險的。當時正刮起一股極左思潮,企圖否定剛確定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張志新不僅同林彪、“四人幫”作斗爭,而且對“文化大革命”、對毛澤東主席的錯誤包括廬山會議上對彭德懷的錯誤批判也提出了批評。后兩個問題,當時屬于絕對的“禁區”。
任仲夷為張志新平反,確實需要有相當高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還需要有純潔的黨性、過人的膽識、果斷的魄力。他不僅承受來自中央一些領導人的壓力,就連當年判處張志新死刑的原審法官也稱是“按照實事求是定罪的”,還對復審案件的法官說:“毛主席、毛主席著作,她(張志新)反了。你能翻案?”
任仲夷果敢地繞過“禁區”,為這一平反定調為“張志新是反對林彪、‘四人幫’”,將張志新批評毛主席的言論籠統地列入神志不清時所講,“把這些說成是她的,是不公平的”。
這時,時任中共中央主席華國鋒正在遼寧視察,為一些單位題詞時,任仲夷建議:“請華主席給張志新題個字。”華國鋒掃了他一眼,未予理睬,意思明顯是不給題。在一旁的幾位干部見狀,擔心平反之事有“行不得”之疑,事后神經緊繃地問他怎么辦?任仲夷沉著堅定地說:“他不題可能有別的考慮,這不要緊,我們還是按省委的決定干。”
這一句“按省委的決定干”擲地有聲,表明任仲夷堅守黨的原則,哪怕壓力來自最高領導人也初衷不改!
后來有人問他,給張志新作出平反決定前,是否向中央打招呼?他回答:“沒有。有錯必糾嘛,這是共產黨人義不容辭的職責。冤案有很多,沒有必要就張志新一人的案子請示中央。”他心里清楚,如果張志新案子送請當時的中央批示,這案要翻就很難了。
宣傳張志新事跡
在任仲夷主持下, 1979年3月31日,中共遼寧省委為張志新召開了平反昭雪大會,宣讀了《關于為張志新同志徹底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的決定》,宣布為她恢復名譽,恢復黨籍,追認為革命烈士。
1979年4月5日,《遼寧日報》刊登《為真理而獻身》的長篇通訊,首次公布張志新同林彪、江青斗爭的壯烈事跡。
《人民日報》編輯部看了這篇長篇通訊極為感動,決定轉載,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給中央秘書長、中央宣傳部部長胡耀邦。胡耀邦說,張志新是劉胡蘭式的英雄人物,《人民日報》應該刊登。
于是,1979年5月25日《人民日報》在一版加 “編者按 ”發表張志新英勇斗爭事跡張志新平反的長篇通訊《要為真理而斗爭》。6月11日,《人民日報》又加“編者按”發表張志新在獄中的一次答辯(摘錄)《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為第一生命》。
新華社向全國播發《人民日報》 5月25日的長篇通訊和編者按語,各地報紙紛紛轉載文章及張志新照片。
張志新烈士撼人心魄的英勇事跡經媒體的報道,令中國沸騰起來了。各種情緒以累積了10年的驚人能量在文章、詩歌、連環畫中持續發酵,迅速在海內外引起強烈的反響,張志新的英雄形象深深銘刻在中國人民心上,大大推動了全國揭批 “四人幫 ”的進程,為思想解放加了一把大火。
當時全國各大報紙介紹張志新的文章如潮似涌,任仲夷并沒有停留在為張志新平反昭雪和贊揚歌頌這一層次上,而是進行深層次的思索,總結出深刻的歷史教訓。
1979年8月,他在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就張志新冤案作了系統的專題發言。他提出應當從張志新的冤案中總結吸取4條非常重要的教訓:
一、我們的專政制度應當在法律上明確地分清罪與非罪的界限,并把政治思想反動與有行動的刑事犯罪區別開來。
二、對敵專政也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也要采取合法的手段。對敵斗爭的擴大化,在審訊中搞逼供信甚至采取極不人道的法西斯手段,必然在革命隊伍內部造成大批冤假錯案。
三、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黨內生活必須正常化。
四、最根本的是必須防止林彪、“四人幫”一類陰謀家篡奪黨和國家的領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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