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爛尾不說,還遺漏了兩個犯罪人員,第一個就是蘭景茗,如果不是她的縱容,孫飛不可能明目張膽的干那么多壞事,東平的根也不會爛到那么徹底,她一副正派的訓話,滴水不漏,很會裝,她制造了冤假錯案,將萬海集團誣陷為黑社會,并移交給孫飛去辦理。
還有喬振興的死,她親自打電話給許言午打電話將案件給孫飛要過去,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掩埋喬振興的死亡真相,是馬重陽以匿名信的形式向張放揭露了三大核心內(nèi)容:一是萬海是被陷害的,并非黑社會。二是喬振興是他殺而非自殺。三是東平市檢察院代理檢察長李人駿是黑惡勢力的真正保護傘。
張放收到信后,結合張文菁庭審喊冤等事件,意識到案情復雜,最終推動了對李人駿、蘭景茗等保護傘的深挖,首先就是證明喬振興的真正死亡,他們想給喬振興重新檢查尸體,結果喬振興的尸體突然被火化,蘭景茗打著請調(diào)查組吃飯的名義,在飯桌上逼迫鄭雅平承認是誤燒,試圖掩蓋陰謀,她還向江旭東施壓,以洪亮的安全威脅、讓他給省檢察院施壓,導致調(diào)查組被撤回并解散。
然而對于這些還只是冰山一角,蘭景茗還想企圖掌控東平市的政法、警察局副局長孫飛、人民法院庭長溫琴,檢察系統(tǒng)和經(jīng)濟領域,她利用職權將自己的人安插到關鍵崗位,通過這些操作,蘭景茗在東平市編織了一張權力大網(wǎng),將公權力私有化,把法律當作隨意操弄的工具,與黑惡勢力形成利益共同體,為自己謀取政績和私利。
以上都是蘭景茗的不法之事,如果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她肯定有十年以上的牢獄之災,可是現(xiàn)實給了我們一記大耳光,察覺到危險來臨時,蘭景茗是怎么做到自保的,是那通電話救了她,他發(fā)現(xiàn)孫飛等人被抓,意識到情況不妙后、就撥打了紅色電話,而這通電話、大概率是打給更高級別的大領導,肯定不是張放、也不是嚴立誠。
至于是誰劇里沒有表示,但依照蘭景茗的做事風格,她肯定會把責任全部攬過來,主動出擊,將“包庇罪”說成“工作失誤”,以政治手段為自己開脫,試圖減輕甚至逃避處罰。事實證明,她是對的,由于正面力量的調(diào)查過程比較薄弱,全都是依靠反派陣營的內(nèi)部矛盾提供了一些突破口,讓調(diào)查能在困境中突飛猛進,可笑的是,所抓之人都是陳勝龍手機的錄音,導致漏掉的關鍵核心保護傘人物蘭景茗。
遺漏的第二位犯罪者還有王華山,他不光犯下貪污罪,還有殺人罪,包庇罪,作為一名監(jiān)獄長,也是幕后黑手陳勝龍的保護傘,他親自操辦了王大有假死案,幫其洗白身份,還毒殺了萬海,最后知道自己難逃一死,就提前策劃并攜帶贓款逃往國外,真是諷刺。
江旭東僅判10年這合理嗎?從觀眾視角來看,江旭東作為黑惡勢力的重要保護傘,他的行為導致了諸多冤假錯案,多條人命喪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認為10年刑期遠遠不能匹配他所犯下的罪孽,可因為證據(jù)鏈不完整,只能這么辦,說到底還是正面人物主動偵破能力太差。
毒死萬海的護士被判12年:可能會覺得量刑較重,因為護士是受王華山指使,屬于從犯,存在被脅迫因素,而且劇中也提到她若不換藥,全家都可能遭殃,這表明她換藥、
并非是自主的意愿,是被威脅,12年太重了,相比幕后主使王華山都沒有受到法律制裁,有何顏面談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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