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之齋隨筆
解析《道德經》玄學之謎九
無為
周述華
“無為”,是《老子》最重要詞匯之一,也是難以令人理解的詞匯。解讀《老子》,只有把“無為”的本義弄清了,才能正確悟道《老子》真經文化。
有人把“無為”解譯成不為、不作為、不干預,或順其自然。這樣的解釋,只是把理解停留在了字面上,沒有領悟其深刻的內涵。
對“無為”的解譯,要建立在對“道”的正確的理解基礎之上,才能弄清“無為”的本義。
因為“無為”源于“道”。
“道”,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所以,“道”的作為,是沒有人類思維干預的作為,是“無以為”之為。
《帛書老子》第一章(傳世版第三十八章)就明確地指出:“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也。”
意思是:“上德無為之為,是無以為之為。”
何謂“上德”?何謂“無以為”?
“德”,是老子對萬物運行之道表象的稱謂。
“道”,是事物的本質。
“德”,是事物的表象。
事物的本質,決定了事物的表象。
事物的表象,體現了事物的本質。
透過現象看本質,即源于此。
如:日出日落,月圓月缺,風云雨雪,洪澇干旱,地震海嘯,生死往復等,這都是事物運行之道的表象。
這些表象,是事物本身固有的,是沒有人類干預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不可阻擋、不可改變、不可抗拒、不可制造、不可毀滅的,是萬物運行之道的必然趨勢。
由于“道”的表象之德,是“道”運行的必然趨勢,所以沒有好壞優劣、善惡美丑之分。故老子將其稱為“上德”。
之所以人類將這些表象之德,分為好壞優劣、善惡美丑。是以這些表象,對人類是否有益而劃分的。劃分的標準,是人類制定的,是人為的產物。
為區分“天之道”即自然事物規律表象之德,與“人之道”即人類社會規律表象之德,老子將“德”分為“上德”與“下德”。
“上德”,體現的是自然規律表象之德。
“下德”,體現的是人類社會表象之德。
由于“上德”之為,是沒有人類思維干預的“無以為”之為,故曰:“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也。”
與“上德”相對應的是“下德”。
“下德”,是“人之道”即人類社會表象之德,體現的是人類思維意識的本質。
人類的思維意識,有好壞優劣、善惡美丑之分。其劃分標準,主要是由統治者制定的,也主要是為統治者服務的。
而統治者的思維意識,是受統治者自身利益與社會地位的影響而生成的。
統治者為了維護其自身利益與社會地位,便利用手中的權力,制定出了人民大眾必須遵從的行為準則與各種規章制度,從而形成了人類社會倫理學之德。這些行為準則與規章制度,主要是為統治者的權益服務的,對人民大眾而言,是有失合理性與公允性的。
如《帛書老子》第四十二章(傳世版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猶張弓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余者損之,不足者補之。故天之道,損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而奉有余。”
老子用“天之道,損有余而益不足”,指出了自然規律表象之德的合理性、公允性。
用“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而奉有余”,揭穿了人類社會表象之德的不合理性、不公允性。
所以,“損不足而奉有余”的社會制度表象之德,對人民大眾是不合理的、不公允的。
這是老子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第一次揭開了人類社會人剝削人的面紗,比馬克思提前了2300余年。
“人之道”表象之德,屬于人類社會倫理學范疇之德,通常稱為道德。
這種道德,是受統治者干預的產物。道德的標準,主要由統治者制定的,也主要為統治者服務的。對人民大眾是有失合理性、有失公允性的,故老子稱其為“下德”。
由于“下德”之為,是人類思維的產物,所以是“有以為”之為。
清楚了“上德”與“下德”,就可以正確理解《帛書老子》第一章(傳世版第三十八章)這段話的本義了: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也。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意思是:“上德”是“天之道”的表象之德,“不德”是不具有“人之道”的表象之德,所以曰“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意思是:“下德”,是沒有失去“人之道”表象之德。而這種德,是缺乏合理性與公允性之德,所以曰“是以無德”。
換言之,“下德”是社會倫理學范疇之道德。道德的好壞優劣、善惡美丑的標準,主要是由統治者制定并為統治者服務的,對人民大眾是有失合理性與公允性的。所以曰“是以無德”。
由此可見,老子對“上德”“下德”,是從“道”本身所具有的特征特性出發而劃分的。
所以,“天之道”之德,是“無以為”之為,簡稱“無為”。“人之道”之德,是人的思維意識參與的“有以為”之為。
清楚了這兩點,就清楚了“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也”的本義,是“上德”之為,是沒有人類思維意識的以為之為,所以是“無以為”之為,簡稱無為。
“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
“仁”,是人類社會倫理學范疇之一。“仁”的核心是愛人、利人。
“仁”的最高境界,是無私無欲、全心全意地利人,愛人。老子將這種境界之仁,稱為“上仁”。
人類社會,能達到“上仁”境界者,如母親對孩子的仁愛,與老子筆下的圣人對人民的仁愛。
這兩種仁愛,都是毫無保留的、徹底無私的仁愛,是完全符合天之道“損有余而益不足”的仁愛,是沒有私心雜念的“無以為”之為的仁愛。故曰:“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
“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
“義”,也是社會倫理學范疇之一,有多種含義,包括:道德,正義,情義等。
“上義”之為,在人類社會中,被視為是人與人之間交往、相處的最佳境界。
盡管如此,“上義”之為,是人的主觀意識之為,這種主觀意識,是受個人私情成分支配的,體現的是個人私情的主觀愿望,而且是針對個人或少數人的作為,并不適用于人民大眾。故老子將其稱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
如三國劉、關、張之義,就是“上義”。
綜上,老子用“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也。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論證了“無為”,是“無以為”之為的簡稱。
此外,還用“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借“有以為”是“無以為”的反義詞,從反面反襯了“無為”是“無以為”之為。
又如《帛書》第四十章(傳世版第七十五章)的“有以為”,再次從反面反襯了“無以為”是“無為”:
“人之饑也,以其取食稅之多也,是以饑。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為也,是以不治。民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輕死。”
這段的意思是:“人民之所以出現饑荒,是官府征收的食稅太多,所以才出現饑荒。百姓之所以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理,是因為上邊的官員自以為是,為所欲為,從而引起百姓的不滿,所以才顯示出百姓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理。民眾之所以輕死,是因為權貴們只顧自己榮華富貴,貪腐成風,而不顧民眾的死活,所以民眾才不怕死而起來反抗。”
這里的“以其”“以其上”,指的是上邊的統治者。
“有以為”,指的是統治者們自我以為、自以為是,為所欲為。
“以其上有以為也”的“有以為”,不但戳穿了統治者們的自我以為、自以為是、為所欲為的丑惡行徑,而且再次用“有以為”反襯了“無以為”是“無為”。
這是老子用“有以為”,論證“無以為”是“無為”的又一點睛之筆。
然而,河上公卻把“有以為”的“以”字刪掉了,使之變成了“有為”,從而使這句話變成了:“百姓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并給出了如下的解譯:
“民之不可治,以其君上多欲,好有為也,是以其民化上有為,情偽難治。”
這樣的解譯,既沒有解釋清楚“君上多欲”的“欲”,是褒義的欲,還是貶義的欲,也沒有解釋清楚“好有為也”的“有為”,有的是什么樣的“為”,是為公之為,還是為私之為。而且用“化上有為,情偽難治”,把難治的原因指向了百姓,從而也失去“有以為”反襯“無以為”是“無為”的又一佐證,乃至使中華民族兩千余年,一直被蒙在鼓里而不得其解,從而使傳世版《道德經》又多出來一個謎團。
這是河上公對《帛書老子》篡改的又一鐵證。雖然刪掉的只是一個“以”字,卻改變了原文的本義,抹煞了老子的真實思想,使《老子》真經文化,不能得以順利地傳承與光揚。
《帛書老子》的出土,還原了“以其上有以為也”的“以”字,使這句話的本義真相大白,這才使我們認清了老子的真實思想。
清楚了“無為”的本義,也為我們破譯“無為而無不為”“無為而治”“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所引起的不解之謎,找到了答案。
“無為而無不為”,本義是:只有拋棄自我以為,實事求是地按照客觀規律行事,就沒有辦不成的事。
“無為而治”,本義是:無論是辦事或治理國家,只有拋棄自我以為,完全按客觀規律行事,遵道而為,行“無以為”之為,才能順理成章,事情才能得以成功,國家才能得到很好的治理,人民才能安居樂業。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
意思是:“行無以為之為,做無私心之事,研究‘道’之運行規律。”
“為無為,事無事”,在《帛書》第二十章(傳世版第五十七章),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是以圣人之言曰:我無為也,而民自化。我好靜(靜通凈),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樸。”
意思是:“所以圣人說:我行無自我以為之為,完全按照客觀規律行事,民眾就會自我得到教化。我喜歡心凈無私,民眾就會自我端正。我做無私之事,民眾就會富裕起來。我不為自己著想,民眾就會自我樸實無華。”所以:
“為無為”的本義:是做“無以為”之為。
“事無事”的本義:是做無私之事。
因為只有做無私之事,才符合天之道的合理性、公允性,才能得到人民大眾的擁護,才不會產生事端,才能平安無事。
“味無味”,第一個“味”是動詞:品味、研究的意思。
“無味”,是名詞,指的是“道”。
因為所有的味,雖然是看不見的,但也都是物質的。只有無味的“道”,是抽象的,非物質的。所以《帛書老子》第七十九章(傳世版第三十五章):
“道之出言也,曰淡呵,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也,聽之不足聞也,用之不可既也。”
《楚簡老子》:“故道[ ],淡呵,其無味。視之不足見也,聽之不足聞也,而不可既也。”
《帛書老子》與《楚簡老子》,都用“淡呵,其無味”來闡述、形容“道”是無味的,體現了“道”的特性是抽象的、非物質的。
所以“味無味”的本義,是品味、研究“道”的意思。
今天,我們解析、破譯了“無為”的本義,同時,也使“無為而無不為”“無為而治”“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所產生的不解之謎,得到破譯,從而使我們正確地理解了老子的真實思想,認識了《老子》真經文化的內涵。
那么,在人類社會中,有沒有人做到“無以為也”之“無為”呢?
有!首先是中華民族的農民做到了。
從古至今,農民之為,就是“無以為”的“無為”之為。
農民耕種農作物,他們都會自覺地遵從前人總結出來的耕種規律,依據土壤的性質,在適宜的氣候、時節進行播種,待禾苗長出后,再給予適宜的田間管理,如除草、澆水、施肥等,于是才能在秋天得到很好的收成。
這就是世世代代淳樸的農民,老老實實地、自覺地完全使自己的思維意識、作為,符合客觀規律,完全按規律去做,遵道而為。從來不會自以為是,做出違背耕種規律的行為。
這就是農民順應自然規律的作為,這就是農民的“無為而治”。他們的作為,是典型的“無以為”之為的“無為”之舉。
順應自然,與順其自然不同。“應”與“其”,雖一字之差,但卻有著本質的不同。
順應自然,是人類依據自然規律,不但遵從規律行事,而且經過觀察、實踐,主動作出符合自然規律的適宜反應,以彌補、修正自然情況的不足。
如農民對農作物的除草、澆水、施肥等,就是彌補、修正莊稼生長時的水分與營養的不足。
如果順其自然,遇到了干旱也不予澆水,土壤貧瘠也不予施肥,禾苗就會因水和營養不足而影響生長,從而得不到很好的收成。
所以,農民的作為,是順應自然規律的作為,是進入了“無為”境界的作為。
“無為”,絕不是不為、不作為,或簡單地順其自然,而是主動尋覓規律,順應自然,遵道而為。這才是“無為”的真實本義。
農民耕種如此,統治者治理國家亦然。
國家的統治者,只有順應社會規律,順應民心,順應潮流,才能使國家長治久安。
否則,一味地利用手中的權力,自以為是,為所欲為,貪腐成風,背道而馳,最終必將給人民帶來災難,其政權也必將被推翻。
所以,自以為是,不顧客觀規律的自我以為,為所欲為,是導致國家政權更迭的根本原因,是國家政權更迭所呈現出周期率的根本原因。
老子正是看到了這些,看到了人類的自私性導致的不良后果,才大力提倡“無為”,以此來教育人類與統治者,不要一味地按自己的以為行事,只有拋棄不切合實際的、違背客觀規律的自我以為、自以為是,實事求是地按客觀規律行事,遵道而為,才能順理成章,才能成功,才能使國家長治久安。
古人云:順道者昌,逆道者亡。這是人類與萬物亙古不變的真理。
所以,“無為”是“無自我無以為”之為,是人類行為的最高準則與最高境界。
這一境界,首先被樸實無華的農民做到了。
再者,就是歷代的科學家、發明家也做到了。
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尋覓事物的運行之道,主動地、不斷地拋棄自我以為,努力使自己對事物的認知,符合客觀規律。所以,他們才能發現規律,并運用規律進行發明創造。科學家、發明家之為,就是“無為”之舉。
在《老子》書中的“無為”者,是他筆下的圣人。因為老子筆下的圣人,是徹底的無私者,是拋棄自我以為、努力使自己的思維符合客觀規律,是遵道而為者。所以老子筆下的圣人之為,是“無為”的踐行者。
這就是“無為”的真實本義,這就是《老子》真經文化。
今天,我們值得慶幸的是,《帛書老子》《楚簡老子》的出土,為我們破譯傳世版《道德經》所產生的兩千余年的玄學之謎,提供了可靠的佐證;為光復、傳承、弘揚《老子》真經文化,成為可能。
81歲翁周述華識于北京樂之齋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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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周述華(別號太液藥翁,天津人,1944年生。1964年參軍,中共黨員。原中央警衛局衛生保健處主任藥師、藥房主任。兩次榮立三等功。2006年退休。工作之余,酷愛書畫與國學,書法家。著有《書魂》《周恩來書法藝術》《我釋老子》和《眾妙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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