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
車速甚至能與小汽車并駕齊驅...
電動自行車非法加裝雨篷、貨架
超載超限上路行駛...
這些行為
不僅隱患重重
更是暗藏危險
容易引發事故
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電動自行車可以進行拼裝、加裝、改裝嗎?有什么危害嗎?
答:不可以!為了提升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續航里程、載客載貨能力等,部分人員違規對其進行改裝改造,此類行為萬萬不可!
那么,哪些行為屬于拼裝、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改裝有什么危害?請看下面的解答:
《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政府令第143 號) 中規定了: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拼裝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
(二)非法加裝、改裝動力裝置,或者拆除、改裝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
(三)在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上加裝傘架、車篷、掛架,加裝或者改裝座位(兒童安全座椅除外)等。
▲ 給電動車加裝擋風罩及改裝車后座位。
▲ 給電動車加裝可放入電池、加大功率、提高車輛時速的裝置。
▲ 給電動車加裝雨篷。
為了追求速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但是,部分改裝電動自行車行駛時速超過40公里,速度高于自行車又明顯低于汽車,不管是與機動車還是與其它非機動車都存在較大速度差,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為了增大續航里程
很多車主為了增大續航里程,違規加裝60V,甚至是70V的超標蓄電池,此類超標蓄電池絕大多數是由殘次、廢舊電芯拼裝而成,缺少必要保護配件,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注意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標GB17761-2018)規定:蓄電池標稱電壓應當小于或等于48V,最大輸出電壓應當小于或等于60V。
為了遮風擋雨、增大載人載物容量
在非機動車上加裝車篷、雨篷或擋風板等,會遮擋視線,發生交通事故時很有可能會刮傷駕駛人或其他行人,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加裝、改裝車座導致車身變寬、變長,車輛容易喪失平衡,也容易造成剮蹭事故。
拒絕拼、改、裝
認準3C認證標志
把行車安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如發現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行為
請向市場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
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及時處理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南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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