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傅東育、鄭世龍執導,張譯、李光潔、蔣欣等領銜主演的檢察偵查劇《以法之名》日前正式收官。這部聚焦檢察偵查、直面司法腐敗的劇集,用三年多時間打磨,最終成為年度現象級作品。
自從在CCTV8開播以來,該劇熱度持續走高,而收官當晚“爛尾”詞條沖上熱搜,導演傅東育微博坦然回應“反思”,再次將劇集的相關討論推向高潮。有人為檢察官的堅守熱淚盈眶,有人因結局的“意難平”激烈爭論,更有體制內觀眾感慨“這就是我們真實的日常”。導演傅東育在接受《文匯報》記者獨家專訪時,將這場創作形容為“在現實的土壤里深耕掘進”,既要有觸碰社會痛點的勇氣,也要有守護人性溫度的細膩。
讓每個角色都帶著人間煙火
“所有故事的核心,都是講‘人’。”三年的時間里,傅東育和主創團隊走訪了十幾個城市、采訪了上百位檢察官。在他看來,《以法之名》最打動人的從來不是離奇的案件,而是案件背后那些“會猶豫、會疲憊、卻始終守著底線”的檢察官。
“劇中的檢察官都是有出處的,他可能不來自于單一的原型,而是幾個人拼成了洪亮、幾個人拼成了李人駿……”走訪過程中傅東育遇到了一位資深檢察官,在移交案件時已收到某國企三倍薪資的邀請,卻因發現接手同事的辦案思路存在偏差而選擇留下。“他說‘如果我走了,這個案子的走向可能會改變很多人的人生’,后來又開著玩笑補了句‘也可能是對方給的不夠多,五倍說不定就動心了’。”傅東育將這些有溫度的原型融入創作,讓洪亮這個角色跳出了“高大全”的框架,多了幾分煙火氣的真實。
為了讓敘事既專業又不枯燥,劇組做足了功課。從最高檢到基層檢察院,他們旁聽庭審、查閱卷宗,甚至跟著檢察官體驗辦案流程。劇中的王春祥為嫌疑人爭取給父親上墳的機會,最終引發意外的情節,就源自基層的真實案例,“這種細節不親身體驗,是寫不出來的。”
這種對“人”的執著,貫穿在每個角色的塑造中。李人駿的掙扎,源自檢察官群體面對“程序正義與結果正義”的普遍困境;鄭雅萍的銳利與柔軟,映射著女性檢察官在職業場域中的雙重身份;就連戲份不多的張文菁,也帶著年輕律師初入職場的理想。傅東育要求團隊“把每個角色都當成主角來琢磨”:“哪怕是反派,也要寫出他的人物邏輯,不能是為了壞而壞的工具人。”
楊爍飾演的萬海、董晴飾演的張文菁成為觀眾口中的“寶藏角色”,正是因為“角色與演員的氣質天然契合”。“董晴為了一場審訊戲的臺詞,提前二十天反復打磨,拍攝時一條過,現場所有人都鼓掌。”
他特別提到蔣欣飾演的鄭雅萍:“有觀眾覺得她太銳利,不像傳統印象中的檢察官”。他坦言這個角色在劇作中功能性更強,“這種人物極其難演,很容易演成概念化的符號。”因此,當蔣欣主動請纓出演時,傅東育“驚著了”。“我給蔣欣的表現打100分。”她精準捕捉了當代檢察官的“知識分子氣”和專業分寸感,審訊時寸土不讓的專業,面對同事困境時的默默支持,甚至與洪亮爭執時的“咄咄逼人”,都讓這個角色落地生根。“最高檢審片時很多檢察官見到蔣欣都要握手擁抱,因為這個角色終于不再像民警或刑警,有了檢察官自己的樣子。”傅東育表示,這比任何贊美都讓他感到欣慰。
用類型化觸碰社會“痛點”
“任何一個作品都應該有它的社會意義表達,這是一個藝術工作者應該有的自覺。”從《破冰行動》到《冰雨火》,再到《風吹半夏》和如今的《以法之名》,傅東育始終將社會關切作為創作的核心驅動力,在現實題材的土壤中深耕。
《以法之名》的選題源于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邀約。最初優酷的敦淇提議拍“掃黑除惡”時,傅東育婉拒了,認為已有《狂飆》等佳作在前。但當最高檢提出“懲治司法腐敗、刀刃向內”的檢察偵查題材時,他敏銳地捕捉到了其獨特性與深度。“在掃黑除惡過程中,檢察機關有兩項職能: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傅東育解釋,現實中存在地方為追求政績,將普通刑事案拔高為涉黑涉惡的亂象,這違背了司法公正。“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這些痛點是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擔憂。創作者回避了,就是失職。”這種決心決定了作品的“硬核”底色。傅東育強調,觸碰社會痛點并非為了獵奇,關鍵在于角度。“是懷著善意希望尋求改變,還是揭露丑惡以‘審丑’為美?”傅東育選擇了前者——既要刺破現實,又要留存溫度。
在他看來,觸碰痛點的關鍵在于“不標簽化”。劇中的腐敗不是簡單的“壞人作惡”,而是滲透在“政績工程”等制度縫隙中的灰色地帶中;檢察官也不是完美的英雄,他們也會在“程序正義與結果正義”間搖擺。走訪過程中傅東育了解到,某地級市檢察官為堅持起訴一個關乎地方政績的案件,頂著“上級未批復”“市政府施壓”的雙重壓力,直到開庭前一刻才收到同意起訴的電子版文件……這些細節撕開了司法實踐中的復雜肌理——既有制度上的限制,也有個體在規則與良心間的掙扎。這種復雜性讓痛點有了真實的重量,“觀眾能從角色身上看到自己的困境,才會真正共情”。
“檢察偵查工作太過專業,檢察官對著卷宗找線索、摳法條,怎么讓觀眾看進去?這是創作中巨大的挑戰。”傅東育告訴記者。與公安題材常見的“動作戲”不同,檢察工作的核心是“文戲”,如何將枯燥的法律推演轉化為有張力的敘事?他的答案是堅守涉案劇的類型化規律。劇集以“懸疑感”為骨架,讓每個案件都成為觸碰痛點的切口。洪亮調查的舊案如剝洋蔥般層層展開,逐漸暴露地方保護主義對司法獨立的侵蝕。“觀眾跟著檢察官的視角抽絲剝繭,既享受解謎的快感,又在真相大白時自然觸碰到背后的社會議題。”
審訊戲的處理尤其體現類型化巧思。劇中沒有歇斯底里的對抗,更多是“平靜下的暗流”:鄭雅萍審訊時突然拋出的一個細節讓嫌疑人慌亂,洪亮看似隨意的家常話實則瓦解對方心理防線。“檢察官的‘武器’是邏輯和證據,我們就放大這種‘智力博弈’的張力。”這種處理既符合職業特性,又延續了涉案劇的緊張感,讓“法條辨析”也能充滿戲劇張力。
在觀眾的反饋中校準創作坐標
《以法之名》收官當晚,“爛尾”詞條沖上熱搜,傅東育發微博寫下反思:“開篇入戲慢,注水抻長度,演員選擇有失誤”——他認為:“所有批評都認真反思”。“觀眾的意難平,恰恰證明他們在乎這個故事,在乎這些角色。”他認真剖析觀眾指出的問題:開篇為鋪墊檢察偵查體系背景,節奏確實偏緩;部分支線為豐富群像而顯得冗余;個別角色因演員與角色適配度不足,讓觀眾出戲。“這些都是實打實的問題,不賴別的,是我的責任。”
“我在微博上的反思是誠心誠意的。”對于“倉促結尾”的質疑,傅東育表示有兩重原因。主觀上,他刻意避免“爽劇式收尾”,希望留下思考空間:萬海死在監獄,秦鋒犧牲,許言午、蘭景茗的處理引發爭議。“我不喜歡‘好人必須好報,壞人必須嚴懲’的大團圓式結尾。”傅東育解釋,生活本就充滿遺憾,而正是這些遺憾,讓觀眾更能體會司法公正的珍貴——“當你看到檢察官們在體制內頂著壓力堅持起訴時,會明白公平正義從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有人用肩膀扛出來的。”而客觀上,主場團隊后期對故事做了多次修改,“有些情節改得有些支離破碎,只能用閃回來補充,這是技術上的失敗”。
傅東育的創作秘訣很簡單:下生活,挖人性,存善意。在爭議與掌聲中,這位導演始終清醒:“觀眾的眼睛是最亮的鏡子,能照見創作的優劣。只要守住對現實的敬畏,對人的尊重,就不怕前路坎坷。”“所有聲音都視為進步的養分。如果藝術工作者還想進步就要傾聽所有觀點,哪怕是帶情緒的,都是必要且有幫助的。這絕不是客氣話!”
如今再看《以法之名》的全民熱度,傅東育仍覺意外。“沒想到會引發這么多人對司法程序的討論。”他將這歸功于觀眾的成熟:“大家不再滿足于看個熱鬧,而是真的在思考‘我們的社會需要怎樣的公平正義’。”這種討論,正是他創作的初衷。從最初的選題確立,到拍攝中的反復調整,再到播出后的全民討論,《以法之名》的每一步都像一場“負重前行”。但當看到觀眾因劇中情節討論“司法公正”,看到檢察官們說“終于有人懂我們的工作”,他覺得一切都值了。
劇集開播當天,最高檢檢察偵查廳正式掛牌成立。傅東育表示這是一個“美妙的巧合”。“有檢察官開玩笑說,這是給偵查廳做了免費廣告。”在他看來,這種巧合恰恰印證了作品的社會意義——當觀眾看完劇能知道“遇到司法不公該找誰”時,《以法之名》就完成了它的使命:“讓更多人相信,總有一群人在為公平正義默默較勁,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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