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看完張譯主演的《以法之名》大結局,最后4集太燃了!節奏太快了,意猶未盡啊!
專案組日夜不停歇,特警出動,無人機監控,全面布局,終于將黑惡勢力和“保護傘”一網打盡!
除了開局就被殺害的喬振興,和中間“被發電”的雷廣發,以及因人為礦難而死的礦工們,最后又死了4個人。
一、4個人死亡:1人自殺,3人他殺
首先是王彧,王彧被槍殺,死在了李人駿懷里,死得不冤。
剛開始追這部劇時,我最討厭的人就是王彧,簡直壞透了!脾氣又臭又急,操著一口東北話,說話像打機關槍“突突突”的,動不動就打打殺殺,對待陳有才、萬潮他們簡直是沒有人性,整天一副 吸 毒 的樣子,誰都不放在眼里。要不是他最后太急躁,對陳勝龍撂狠話,也不會那么快死在熊磊槍下。
李人駿之前找王彧,讓他去自首,去跟專案組說明情況,雖說是為了撇清自己,但對王彧也是利大于弊的??上鯊日l都橫,沖得李人駿無話可說,還對他的上頭陳勝龍一頓臭罵,嚷嚷著要跟他魚死網破,把所有人都供出來。
王彧也是太蠢,明知道陳勝龍、熊磊他們殺人不眨眼,還當面就把這話說了出來。他若是能忍一下,或是把最壞的打算都放在心里,也不至于離開后立刻就被陳勝龍滅口追殺吧!
不愧是賭徒,王彧的逃跑能力是一流的。賴東明親眼看著他跳上一輛貨車,結果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時候從貨車下去的。王彧還有反偵察意識,熊磊他們利用常勝守株待兔抓王彧,結果還是被王彧識破了。一群人都沒能抓到一個王彧。
王彧在自己的地盤走投無路,躲到了火車頂上,這才終于決定自首,打電話給李人駿求救。
李人駿接到電話第一時間趕過去,還報了警,結果還是晚那么一步,親眼看著王彧被熊磊用槍打死,倒在自己面前。當然,這也是王彧的急躁性格導致的,他在最后關頭太心急了。不過他死得也不虧,或者說他早就該下線了,只是對于專案組而言,他死了,又少了個證人。
其次是謝鴻飛,謝鴻飛是自殺的,真夠壞的,死了還要踩洪亮一腳。
謝鴻飛太狡猾了。上次被抓,是因為洪亮找到了他藏在老家雞窩的金條,價值80萬,本以為那次就可以將他的罪名落實。沒想到,他還真有證據證明那些金條是他自己買的,還一把鼻涕一把淚的,特別委屈,說他怕老婆,他老婆對他老娘不好,所以他才藏私房錢。
好吧,還是沒能找到謝鴻飛犯法的實質性證據,那就只好放他自由。
其實謝鴻飛這個時候已經害怕了,想要懸崖勒馬,但是程子健不放過他,脅迫他繼續當“保護傘”。
賊船好上不好下,從他一手主導了萬海黑社會性質案之后,謝鴻飛就注定無法回頭了。
姜紅軍、孫飛先后落網,專案組已經掌握了足夠的證據,終于可以將謝鴻飛緝拿歸案了。謝鴻飛知道自己這次有去無回,被抓時看著還挺可憐,正給他患病的老母親做飯,準備給母親過生日,一副大孝子的模樣。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真要孝順,就不應該做違法亂紀、禍國殃民的事情。
謝鴻飛知道所有的黑幕,但他寧愿自殺,也不愿回去一一坦白,謊稱交代洪亮照顧他老娘,要求鄭雅萍他們回避,他說他只想對洪亮說一些事情。
謝鴻飛死到臨頭,都沒有悔改的意識,他并沒有對洪亮說什么具體的信息,就只是來一句“江旭東是你老丈人吧,我把知道的都已經告訴你了”,隨后就跳崖自盡了。
洪亮是謝鴻飛帶出來的,現在一次次地調查他,謝鴻飛恨透了洪亮,他心里不平衡,他這么做就是要報復洪亮,既要讓洪亮背上失職的處分,又要讓洪亮知道最大的“保護傘”是他的家人,讓他內心受盡折磨,難以選擇。
若是鄭雅萍聽到了謝鴻飛把江旭東供了出來,洪亮就可以不用糾結了,也不會多一項處分,更不會有后來的被追殺,秦鋒也不會悲慘喪命。
接著是秦鋒,秦鋒死在了熊磊手上,他是為正義而犧牲,也是被洪亮和陳勝龍連累而死的。
其實洪亮早就懷疑他老丈人了,可惜他心太軟,涉及到親情有點優柔寡斷了。孫飛和王華山都暗示過洪亮,他們是江旭東的人。甚至謝鴻飛都亮出名牌了,洪亮還親自回家跟江旭東、江遠對質了,他有很多次檢舉的機會。
直到江遠讓禹天成除掉洪亮,洪亮被熊磊追殺,在生死關頭,洪亮才給鄭雅萍打電話,揭發江遠和江旭東。
洪亮回單位的路上,接到了陳勝龍的電話,掉頭去找他拿錄音證據,被熊磊惡意撞車,才知被人追殺。熊磊直接開槍,撞了洪亮的車好幾次,直到把他的車撞翻,洪亮逃到莊稼地,給秦鋒發定位求助。
秦鋒真的很給力,及時趕來救走了洪亮。洪亮一定要拿到陳勝龍手中的證據,所以秦鋒開車帶他來到了陳勝龍藏身的廢棄礦廠。
熊磊跟著來到了這里,發瘋似的開槍、追殺洪亮。
秦鋒本可以躲過一劫的,他為了保護洪亮,跟熊磊肉搏,扔掉了熊磊的槍,砸掉了他的眼鏡,自己也被熊磊打得頭破血流、渾身是傷,他真的是在拼命阻止熊磊。
熊磊拿刀捅了秦鋒好多刀,洪亮也豁出去了,跑來跟熊磊拼命。在熊磊墜樓的那一刻,洪亮拉住了他,必要把他帶回去審問。秦鋒受了重傷,用盡最后一口氣,跟洪亮一起把熊磊拉了上來,用手銬銬住。
秦鋒還及時報了警,可惜他傷勢過重,等到許局帶人趕到時,他只剩下最后一口氣。
楊婧抱著奄奄一息的秦鋒,秦鋒一句話也說不了了,斷氣前,眼角滑過一滴淚,讓人心碎!
秦鋒一直都喜歡楊婧,其實楊婧也喜歡秦鋒,沒等到互相表白,就已經天人兩隔。
秦鋒為保護洪亮而死,為正義而犧牲,他和洪亮一起給熊磊戴上了手銬,也算是為他哥喬振興報仇了!秦鋒太勇敢了,死得其所,最后被追授為“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范”。
最后一個是萬海,居然是在監獄被毒死的,這個結局真的驚到了所有人。
不管是13年前的“槍擊案”,還是萬海黑社會性質案,萬海都知道所有的細節,他也知道東平政務系統的腐敗內幕。因為陳勝龍他們拿萬潮的命威脅萬海,所以萬海才愿意背黑鍋。因為萬海知道東平腐敗得有多深,所以他不敢對指導小組說真話。
直到萬潮和萬宏被特警解救出來,萬潮鼓勵他爸“跟他們干到底”,萬海終于下定決心坦白,準備以書面形式向專案組說明一切情況。
然而,萬海才寫了一點點,就在監獄因病去世了。
這事是監獄的王主任干的,王華山也是“黑”的,他是禹天成的人,他之前就提醒過萬海不要翻案,他一直都在監視、監聽著萬海跟專案組的談話,所以他立刻安排監獄護士把萬海的心臟病藥換了,萬海沒來得及招供就死在了牢里。
其實萬海暗示過鄭雅萍這里有監控,專案組要是先查到王主任,再審問萬海就好了。
不過萬海也不是什么好人,也是他自己走到這一步的。
還有讓我這個觀眾萬萬沒想到的是,萬潮最后居然沒死,屢次三番跟王彧硬碰硬,跟陳勝龍硬剛,最后能保住性命,還是得益于萬海對禹天成和陳勝龍的利用價值,以及特警到的及時,還有賴東明在關鍵時刻為了保命 拋下了陳勝龍安排給他的任務。
萬潮看似魯莽、沖動,其實他比萬海和萬宏有血性,他有自己的堅守,不怕死,是個熱血青年,正義勇敢的人。
二、13個人被判刑:6人死刑,2人無期徒刑,5人有期徒刑
《以法之名》前二三十集確實是進度緩慢,最后幾集開始收網,看到這些人一個接一個的落網,那叫一個大快人心!
最先落網的總是一些“小魚小蝦“,也是最容易招供的。
專案組剛“開張”,就在姜紅軍家隔壁房子的空調里搜出了323萬現金和28根金條,這還多虧了姜紅軍的妻子心理素質不夠強大。
姜紅軍只是一顆棋子而已,他原本不壞,后來被威脅、被金錢誘惑,被利用做各種壞事,只聽命于孫飛,他都沒見過上面那些人,連受賄的錢都不知道是誰給的。最后被判有期徒刑16年,是落網的這些人當中判有期徒刑最長的。
第二個是孫飛。
孫飛一個分局局長,比總局的許言午都要牛,他跟禹天成、陳勝龍勾結,有蘭書記撐腰,被抓后還很橫,什么都不愿意說。
孫飛這個人早就爛掉了,15年前還只是江旭東的司機時,就幫禹天成辦事了,最后被判了無期徒刑。
程子健也是無期徒刑。
這個人就是自尋死路,放著光明正道不走,非要與虎謀皮,不甘心只做一個縣里面的檢察官,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律師也不能滿足他的野心,還拿農村出身想要出人頭地為說辭,其實就是心術不正。
被判死刑的有:
禹天成、陳勝龍、江遠(緩期兩年、限制減刑)、熊磊(王大有)、賴東明(大來)、賴東朗(小來)。
他們6個,早就活夠本了!禹天成和熊磊早在13年前制造槍擊案時就該被判死刑,江遠在開車撞死人時就該被判刑,大小來兄弟殺了這么多人,最后被抓時還問招供算不算立功,死刑都夠便宜他們的了。
被判有期徒刑的還有這4個:
星子:有期徒刑7年
溫琴:有期徒刑8年
江旭東:有期徒刑10年
監獄護士:有期徒刑12年
監獄護士受王主任指使毒殺萬海,判12年不為過。江旭東十多年前就有罪,還一直包庇窩藏罪犯,阻撓洪亮辦案,間接害死那么多人,原來他才是最大的“保護傘”,為什么不直接無期徒刑算了!
蘭景茗沒少找老書記江旭東,又是給孫飛撐腰,又是幫江遠批地的。
本以為她才是東平最大的“保護傘”,結果她連“傘”都不是,她的罪名就只是存在搞政績工程行為,辦案失誤。
最后的處罰也只是撤銷職務,留黨察看一年。
還有柳韻,
從她一出場,就覺得她不是好人,干涉李人駿的工作,貪圖富貴,主動給陳勝龍行方便,低價拿下別墅。
到后來發現,她只是不夠敏感、不夠聰明而已。而且有些事情,她是受制于她小姨蘭景茗。知道礦難事故是陳勝龍做的,還喊著要報警。只可惜,她還是沒那個膽量。
直到李人駿被問談,事情瞞不住了,他們兩口子才坦白一切。
李人駿倒也不壞,只是一味地追求職位,是個官迷,最終也是被他自身的弱點所害。
當上檢察長后才覺醒,結果又因為太愛老婆,不愿意把知道的一切和盤托出。
到最后關頭,他們也算是及時止損,找到了初心,及時回頭。也得到了不錯的結局。李人駿被撤銷檢察院職務,調離司法機關。柳韻被免除刑事懲罰,撤銷行政職務,降為科員。
經過這一遭,他們才懂得,功名利祿都是虛的,平平淡淡才是真,一家人平平安安地在一起,才是真正的幸福。
三、洪亮最慘
關于洪亮的結局,雖然是開放性的,但這些細節也已經告訴了我們,他極有可能失去了檢察官的工作,且妻離女散,再沒朋友。
專案組的工作結束后,洪亮問張放:“我還能穿那身檢服嗎?”
張放反問他:“你自己還愿意穿嗎?”“如果,你現在就穿上這身檢服,我覺著你還挺帥的?!?/p>
洪亮這才脫下外套,露出了里面穿的檢服。
最后的最后,洪亮走了,所有同事出來鼓掌,這是一場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歡送會吧!
洪亮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穿檢服了,
雖然他這次在專案組的工作完成得不錯,但當年的槍擊案,洪亮在不知情中判錯了。判錯案子,終身追責,洪亮之前就問過領導。
加上謝鴻飛自殺,是洪亮工作的重大失誤,以及在得知江遠和江旭東犯法時,洪亮沒有第一時間上報。
小舅子和老丈人都是犯罪分子,就算組織查明了洪亮沒有污點,應該也不會再任用他吧!想必洪亮也不好意思再在這里工作。之前就說要離職,因為內心不想走,以及被上司“套路”,他自己也想查明喬振興死亡真相,所以離職才一拖再拖,現在終于到了他不得不離開的時候。
洪亮也算是了了心愿,幫喬振興洗刷了冤屈,喬振興被追授為“全省模范檢察官”。
洪亮只有喬振興和李人駿兩個朋友。一個因為堅守正義被殺害,永遠失去了;一個是洪亮親自審問的,往后很難再交心,早就不是一路人了。
李人駿雖然沒了朋友、失去了官職,但還有愛他的妻子,懂事的兒子。李人駿被柳韻和妹妹連累,但柳韻對李人駿是真的好,去自首前,擔心自己有去無回,把家里的事情給李人駿全都安排一遍。
再看洪亮呢,
他的妻子江敏都沒回過他家,洪亮像是上門女婿一樣,住在老丈人家卑躬屈膝的,且只有自己父母為他的工作自豪,維護他。
江敏不顧洪亮的追求,一直在催他辭職。
江旭東怕查到自己,一直勸洪亮離開自己熱愛的事業,最后還讓洪亮違背職業操守,引誘他包庇罪犯,威脅他要是踏出這個門,就不再是這個家里的人。
江遠更狠,起初拉攏洪亮想利用他,最后被洪亮知道了他的罪行,直接讓人除掉洪亮!
一邊是自己的丈夫,一邊是父親和弟弟,江敏確實難以選擇。但她若是個遵紀守法的正直的人,就應該站在洪亮這邊。畢竟,江旭東和江遠的犯罪事實確鑿,法不容情,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江旭東和江遠是罪有應得,他們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洪亮跟江敏之間的隔閡,不知能否消除?大家覺得呢,你怎么看待《以法之名》的結局?對這部有什么感想和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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