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李夢晴
7月14日,德州市舉行《德州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德州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有關內容,并回答記者提問。
起草背景
數字經濟時代,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價值日益凸顯,激發數據要素創新潛能,能夠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近年來,國家、山東省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實施意見》等重要文件,對公共數據開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為中國開放數林指數評估中連續三年位列全國地級市第一位的標桿城市,德州市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面臨著新的發展機遇與挑戰。2023年8月市政府印發的《德州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暫行辦法》將于2025年9月1日到期,加之群眾對政務透明度和便民服務水平的要求不斷提升,德州市亟需對標國家、省最新要求,對現行辦法進行修訂完善。雖然德州市公共數據開放工作基礎良好,但仍存在開放領域不夠廣泛、制度保障尚不完善等短板。為此,德州市必須立足更高站位,修訂出臺《德州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
文件起草過程及依據
(一)起草過程。2025年5月中旬,起草形成《德州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初稿,先后征求了數據開放領域專家、縣市區大數據主管部門的意見。6月3日—5日,再次向各縣(市、區)征求意見,同時征求市委組織部、市發展改革委等40個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意見并會簽。6月3日—13日,通過市大數據局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6月14日,組織法律顧問對文件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進行評估,一致認為出臺該文件必要、可行。6月27日,通過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二)起草依據。該文件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山東省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山東省公共數據開放辦法》《山東省公共數據開放工作細則》等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制定的意義和總體考慮
(一)制定意義。一是更有效地貫徹落實國家和山東省關于公共數據開放的最新要求,推動德州市公共數據開放工作再上新臺階。二是能夠有效解決開放中存在的領域不廣、質量不高等突出問題,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對公共數據開放的需求。三是通過制度創新進一步釋放數據價值,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支撐。
(二)總體考慮。立足德州作為全國公共數據開放標桿城市的定位,堅持“需求導向、安全可控、創新引領”原則,通過擴大開放范圍、完善制度體系、強化質量管控、促進數據應用等舉措,全面提升公共數據開放水平,持續鞏固德州市在全國公共數據開放領域的領先優勢,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德州經驗”。
主要內容
《辦法》共27條,主要涵蓋5部分內容:
(一)開放綜述。主要明確辦法起草依據、公共數據定義、公共數據開放原則、公共數據主管部門職責、公共數據開放渠道等。
(二)開放管理。主要明確公共數據開放主體職責,包括目錄清單編制、數據開放、開放數據分類、有條件開放的條件設置、問題數據目錄下架、重點領域數據和突發事件數據開放等。
(三)數據利用與創新。主要明確公共數據開放方式、開放數據供需雙方互動、獲取有條件開放的資質條件、開放主體和利用主體的責任和義務、對未開放數據的申請等。
(四)安全管理與監督。主要明確公共數據開放主體和利用主體的數據安全責任、應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違規行為處理、容錯免責情形等。
(五)施行時間。主要明確本辦法的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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