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獲悉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江西省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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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5年7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
政策體系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國辦發〔2024〕48號),進一步健全我省生育引導和激勵機制,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完善生育保障支持政策措施
(一)強化生育保險保障功能。優化生育保險制度,強化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保障作用。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生育保險,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做好未就業人員納入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進一步強化生育保險制度的生育支持保障功能。(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責任單位均包括各市、縣(區)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推進生育假期制度落實。統籌多渠道資金,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擔機制。加大對生育休假落實情況的監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生育獎勵假、陪產假、育兒假等生育假期落實到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養育照護經濟支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制定我省育兒補貼制度實施方案,建設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從2025年1月1日起,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發放補貼,至其年滿3周歲,并加強資金使用監管,適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具體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落實3周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統籌社會捐助等多種社會渠道資金,探索籌建人口發展基金,支持積極生育。(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政務服務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生育醫療保障水平。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醫保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按規定做好“分娩鎮痛”和“輔助生殖”技術相關醫療服務項目的醫保支付工作。常態化實施資助新生兒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民生政策,做到新生兒出生即保、直接結算。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實現《出生醫學證明》辦理、預防接種證辦理、戶口登記、社保卡申領、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居民醫保登記等“新生兒出生一件事”事項一站式網上辦理。(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政務服務辦、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婦女生育健康保護。深入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劃,開展早孕和流產關愛服務,加快推進生育友好醫院建設。規范生殖保健技術應用,提升產前檢查、住院分娩、產后保健、急危重癥救治等生育醫療服務水平,改善產婦生育體驗。組織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加強生殖健康教育及青春健康教育,落實基本避孕服務項目。(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團省委、省婦聯、省計生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育幼服務支持政策保障
(六)促進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高質量發展。加強兒科建設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績效工資分配傾斜。加快建設兒童友好醫院,深入實施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夯實基層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絡,持續優化6周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按時完成江西省兒童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并規范運行管理,積極打造兒科臨床重點專科,促進優質兒科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加強兒童醫療用藥和醫療費用保障,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疾病納入門診慢性病、特殊病保障范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增加普惠托育服務有效供給。科學規劃托育服務體系,優先實現省、市、縣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全覆蓋,加快完善以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為骨干,以社區辦托、用人單位辦托、家庭托育點為網點,以其他托育機構為補充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網絡,多渠道增加公建托位,優化托育服務精準供給,提高托育服務可及性。積極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公建民營模式,參與提供普惠、多元、優質托育服務。落實托育服務設施與新建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的要求,結合城市更新工作和“好社區”建設,加快補齊社區托育服務設施短板。大力發展托幼一體服務。鼓勵用人單位出臺托育支持措施,為職工提供福利托育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省計生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大普惠托育服務發展支持。完善普惠托育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按有關規定對普惠托育機構給予補助,促進托育服務消費。嚴格落實托育服務稅費優惠、托育服務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等政策,鼓勵國有場所對托育服務機構減免租金。制定托育行業人才培養培訓計劃,支持高校設置幼兒保育、托育服務等相關專業,加強托育服務從業人員在崗培訓,持續舉辦托育服務領域職業技能競賽。促進醫育融合發展,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與托育機構開展健康管理、疾病防控、人員培訓等簽約服務。健全托育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強化托育機構服務管理、人員資質、食品衛生、消防安全等常態化監管,守住托育服務安全底線。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學校、社區提供寒暑假和課后托管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局、省總工會、省中醫藥局、省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兒童發展和保護。建立完善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渠道,開展科學育兒知識與技能科普宣傳。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專業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公益慈善組織等的積極作用,依托村(居)委會等基層力量,以多種形式為家庭提供育兒指導。廣泛開展兒童關愛服務,創建安全環境,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改善嬰幼兒營養狀況,大力推進兒童早期發展工作。發展兒童福利事業,保障困境兒童合法權益。鼓勵各地加大力度對14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公交、地鐵和游覽景區、美術館等,實行減免收費。(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婦聯、省計生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政策
(十)促進基礎教育擴優提質。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建立同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加快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強健學生體質計劃、學校美育浸潤行動、勞動習慣養成計劃和科學素養沃土計劃,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深入實施“雙減”政策,支持中小學校積極開展課后服務和社會實踐項目,提升興趣類活動和社團拓展類活動占比。強化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務能力。鼓勵各地出臺多孩子女同校就讀具體實施辦法,幫助解決家長接送不便問題。完善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受助,做到應助盡助。(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強化住房保障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給,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因地制宜逐步推動租購住房群體享有同等公共服務權利。鼓勵加大對多子女家庭的購房支持力度,適當提高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構建生育友好職場環境。完善促進婦女就業政策,加強對女性勞動者特別是生育再就業女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加大女性創業就業支持力度。開展家庭友好型工作環境建設,鼓勵用人單位結合實際支持職工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推動職工平衡家庭與職場關系。督促用人單位依法依規落實女職工特別是孕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要求。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配建母嬰設施,積極幫助職工分擔育兒壓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婦聯、省總工會、省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營造生育友好社會環境
(十三)推動建設新型婚育文化。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倡導尊重生育的社會價值,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育兒責任夫妻共擔。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和大學生新型婚育文化培育,深入推進家庭健康促進行動,積極選樹幸福健康家庭典型,倡導培育積極的婚戀觀、生育觀、家庭觀、健康觀。建強青年婚戀交友公益平臺,加強“公益紅娘”隊伍建設,規范婚戀服務市場管理。結合人文特點、生態優勢,推進“婚姻服務+文旅”融合發展,并建設一批富有特色、體現公益的婚俗禮堂。積極開展婚姻家庭輔導、結婚頒證、文明簡約婚禮等服務。推進婚俗改革和移風易俗,破除婚嫁大操大辦、高額彩禮等陳規陋習,培育積極向上的婚俗文化。建立健全農村地區踐行新型婚育文化的道德激勵和約束機制。(省委宣傳部、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計生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宣傳教育倡導。實施人口高質量發展宣傳教育專項行動,加強人口國情政策教育,將相關內容融入中小學、本專科教育。創新宣傳方式和載體,組織創作一批反映生育友好、性別平等、育兒責任共擔的文藝作品,講好新時代幸福婚姻、和諧家庭美好故事。發揮群團組織優勢,鼓勵引導社區、單位、家庭、個人參與,共同營造生育友好型社會環境。(省委宣傳部、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江西廣播電視臺、團省委、省婦聯、省文聯、省計生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做好新時代人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明確本地本部門人口工作重點任務,壓實屬地和部門責任,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堅持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協調,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實到位。要完善人口監測體系和預警監測制度,跟蹤監測全省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深化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等重大問題研究,推動相關公共服務隨人走,促進人口合理聚集、有序流動。衛生健康、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動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工作定期調度機制,切實推動相關措施落實落地。各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協同發力,完善相關配套支持措施。
來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責編:馮智志
校對:胡瀾琴
復審:龔冰
審簽:楊鳴
監制:梁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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