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網
市醫保局、市衛健委
聯合印發
《關于開展家庭醫生醫保簽約
服務試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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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關于開展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試點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區黨工委社會工作部、成都東部新區黨工委社會工作部,各區(市)縣醫保局、衛健行政部門,各局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衛基層發〔2022〕10號)、《四川省衛生健康委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四川省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衛基衛函〔2022〕235號)和《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推進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醫保辦發〔2025〕1號)精神,結合成都實際,現就開展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試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市委、市政府“健康成都”戰略部署,做實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提升居民健康水平,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促進分級診療和醫療資源優化配置,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發展。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工作首先在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內開展,鼓勵各區(市)縣結合實際擴大覆蓋范圍。
二、試點范圍
(一)試點申報。由區(市)縣醫保部門商同級衛健部門自愿申請參與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試點,報經市醫保局同意后,試點區(市)縣醫保部門商同級衛健部門選擇轄區內積極性高、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礎好的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開展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工作。其中,達到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合格標準的,可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相關支持文件和醫共體協議等材料,由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各成員單位集體或委托牽頭單位向屬地區(市)縣醫保部門提出,作為一個整體參加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工作。
(二)簽約包及覆蓋人群。
1. 簽約包分為三類:門診統籌包、“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包、門診慢特病包。
2. 簽約人群具體分為以下三類:
(1)普通人群: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無高血壓、糖尿病患病記錄及無相關治療費用的群體,可簽約門診統籌包。
(2)兩病人群:指我市確診為高血壓、糖尿病,未認定為門診慢特病的參保人員,可在簽約門診統籌包的基礎上,同時簽約“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包。
(3)門診慢特病人群:指我市已認定為糖尿病、高血壓門診慢特病的參保人員,可在簽約門診統籌包的基礎上,同時簽約門診慢特病包。
三、試點要求
(一)費用合理分擔
堅持費用分擔原則,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和患者共同承擔,按照現行門診統籌、一般診療費、“兩病”門診用藥保障、門診慢特病相關待遇政策,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由醫保部門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應由個人自付的費用,由個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二)統籌資金來源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再支付基礎服務包費用。依托現有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一般診療費、“兩病”門診用藥保障、門診慢特病(高血壓和糖尿病)以及職工醫保“兩病”門診用藥保障、門診慢特病(高血壓和糖尿病)等政策的資金來源,解決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費用中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部分。
(三)實行按人頭定額付費
根據既往基本醫保門診統籌、一般診療費、“兩病”門診用藥保障、門診慢特病(糖尿病、高血壓)的年人均基本醫保基金支出費用,合理確定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人頭付費標準。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簽約醫療機構實行按人頭付費,具體標準為:
1. 門診統籌包(居民醫保:50元/人/年)
2.“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包
(1)糖尿病:居民醫保、職工醫保:90元/人/年;
(2)高血壓:居民醫保、職工醫保:50元/人/年。
3.門診慢特病包
(1)糖尿病:居民醫保:1900元/人/年、職工醫保:3200元/人/年;
(2)高血壓:居民醫保:1200元/人/年、職工醫保:2500元/人/年。
(四)建立基層醫療機構激勵機制
嚴格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在醫保基金支出總額預算中單列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費,實行“按人頭付費、結余留用、超支不補”。實行區域總額控制原則,以各區域參保人員簽約人數及對應的服務費標準為基礎,核定區域內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整體費用年度預算總額。
(五)建立參保人簽約激勵機制
鼓勵簽約醫療機構在家庭醫生醫保簽約協議中明確,對于簽約家庭醫生醫保服務的參保人員,由定點醫療機構減免一定額度個人自付的診療費用。
(六)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強化考核管理
堅持過程和結果相結合的考核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與醫保基金支付掛鉤,由開展試點的區(市)縣醫保局,根據《四川省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結合本地實際,細化考核指標與內涵,完善考核方式,制定試點考核細則。
四、組織實施
(一)工作進度安排。各試點區(市)縣在2025年8月底前,完善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工作實施細則及考核細則,報市醫保局審定后實施。
(二)信息平臺搭建。依托四川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實現家庭醫生醫保簽約協議管理、人員管理、簽約服務、醫保監管、醫保考核、醫保結算和統計查詢等一體化管理,建立醫保、醫院信息系統對接,支撐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工作開展。
(三)動態調整機制。市醫保部門可根據政策實施情況、醫保基金運行情況、居民醫療費用增長率、疾病譜變化、藥品耗材集采政策等指標綜合研判,適時調整按人頭付費標準。
(四)做好經辦服務。市醫保事務中心、市醫保信息中心以及試點區(市)縣根據試點要求做好預算管理、信息系統整改、考核評估、費用支付及運行監測等經辦服務工作。
五、附則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由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國家、省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推進家庭醫生醫保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醫保辦發〔2025〕1號)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7月10日
來源:成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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