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寧7月15日電 (記者楊啟紅)記者從海北州人大常委會獲悉,經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海北藏族自治州防御雷電災害條例(修訂)》(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是青海省第一部單一氣象災害防御領域地方性法規,具有十分突出的氣象地方立法探索實踐價值和示范引領意義。
《條例》共二十八條,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原則,清晰界定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并對雷電災害防御的科普宣傳、監測預警、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安裝檢測維護、應急處置及法律責任等關鍵環節作出了明確規定,為海北州依法、科學、高效開展防御雷電災害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條例》的修訂實施,對全州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海北州地處青藏高原東北部,境內地形地貌復雜多樣,氣候條件獨特,是雷電災害的高發區和易發區。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特別是能源、交通、通信、旅游等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的增多,雷電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生產生活秩序以及生態環境的潛在威脅日益凸顯。面對嚴峻復雜的雷電災害防御形勢,海北州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立足州情實際,聚焦防御短板,及時組織對原有條例進行修訂完善。
《條例》立足“小快靈”立法實踐,總結汲取了青海省已有好的做法和經驗,深化“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防御雷電災害體制機制,既注重與上位法有效銜接,又著力突出了地方特色。
比如,《條例》強化了局縣防災減災協同機制:圍繞海北地區作為“雙國家公園”示范州建設目標,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會同祁連山、青海湖國家公園管理局,共同建立防御雷電災害的工作協調機制,以確保各部門間的協同合作和信息共享;又比如細化了場景式防災減災:加強卓爾山、阿咪東索、仙女灣、圣泉灣等生態旅游景觀區域內的防御雷電災害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提升主要旅游景區的防御雷電災害能力,來保障游客和當地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等等。這些新構建的法治保障舉措,均具有較強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發揮了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和探索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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