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郭奕
近日,極目新聞記者在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的布告欄看到一則張貼的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布告。布告顯示,湖南株洲攸縣一男子假扮初中生,誘騙女學生和他發生性關系,先后多次強奸、輪奸多名幼女,還介紹同案犯強奸幼女,用視頻脅迫對方,造成女生自殘、被迫轉學等。2025年5月16日,該男子被押赴刑場,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法院門口布告
《布告》顯示,罪犯陳某晴1989年6月出生,2022年1月前后,陳某晴化名陳某宇,假扮初中生同齡人,混入縣域內20多個初中學生自建QQ群、微信群,隨機添加女學生為好友,誘騙女學生與其發生性關系。
2022年2月至3月初,陳某晴先后10次奸淫3名幼女,其中伙同2名同案犯(均已判刑)實施輪奸3次;其還強奸1名未成年女學生未遂。同年2月中旬至4月初,陳某晴為牟利,介紹6名同案犯(均已判刑)分別對前述1名幼女實施奸淫1次。此外,陳某晴還猥褻其他2名幼女,實施敲詐勒索犯罪1起。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罪犯陳某晴奸淫不滿14周歲幼女,采取脅迫手段與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猥褻不滿14周歲的幼女,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其一人犯數罪,應依法數罪并罰。
陳某晴通過其他未成年人介紹,或虛構身份結識被害幼女,采取利誘、哄騙、利用奸淫過程中制作的視頻進行脅迫等手段奸淫幼女多人,多次輪奸幼女,奸淫后為牟利引誘、脅迫被害幼女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系,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其行為嚴重侵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造成1名幼女輟學和1名幼女自殘、試圖自殺、被迫轉學等嚴重后果,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陳某晴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宣判后,陳某晴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法核準,陳某晴于2025年5月16日在湖南省株洲市被押赴刑場,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7月15日下午,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了上述布告的真實性,并證實陳某晴已被執行死刑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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