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是典型的“肉包鐵”
一旦發生事故
駕乘人員極易受傷
但部分駕駛人總是以身犯險
抱著僥幸心理違反交通法律法規...
近日,新余交警鐵騎隊持續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及事故預防綜合整治百日行動 夜巡途中發現電動車駕駛人施某存在未佩戴頭盔、故意用口罩遮擋車牌、闖紅燈等 多項違法行為。民警立即攔停車輛并依法處罰。期間,圍觀群眾試圖說情,民警耐心講解違法危害,最終群眾認識到錯誤后散去。
下面
我們通過幾組事故
談談「騎乘安全那些事兒」
什么是“一戴兩不”?
一戴
戴安全頭盔
兩不
不逆行、不闖紅燈
騎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
不按規定佩戴好安全頭盔、逆行、闖紅燈…
不僅違反交通法規
而且將會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發生幾率
一旦發生事故
不僅人傷車損,還可能要擔責
所以 騎行電動自行車出行
一定佩戴好符合“3C”認證的安全頭盔
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交通法規
不要因為趕時間而漠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遮擋號牌的危害
1、自我縱容違法駕駛。車輛遮擋其車牌號以后,因為不懼怕電子警察的監控,超速行駛,甚至闖紅燈、沖卡等產生諸多違法行為。
2、逃避違法行為處罰。遮擋車牌號的車輛,電子監控對其違法行為難以確認,所以容易使違法行為逃避處罰。
3、增加交通事故隱患。車輛遮擋車牌號后,因為司機故意違法行為增多,所以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4、增加事故處理難度。遮擋車牌號的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司機駕車逃逸,因車牌號無法認清,則很難查找到肇事車輛,給事故的處理帶來很大難度
交警提醒:“百日行動”持續進行,新余交警同樣嚴查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請各位家長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未滿18周歲且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不得駕駛摩托車(含電動)、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對年齡達標的孩子需強調,駕車時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時時佩戴好安全頭盔,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來源:新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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