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5-07-16 15:56:33
青島市民宮女士的手機屏幕上,“空調移機150元全包”的廣告格外醒目。下單后,工人上門卻報出700-900元的“天價”賬單。當她試圖維權時,家家順搬家公司聲稱“工人非公司員工”,而工人坦言自己是“通過工頭層層轉包而來”,連雇主是誰都不清楚(詳見:空調移機遇“坐地起價” 搬家公司與工人“互不相識”)。這場發生在青島的空調移機糾紛,揭開了一個外包模式下的責任迷宮。從家政維修、物流配送到平臺用工,外包模式在提升效率的同時,正日益成為責任規避的“利器”,讓消費者和一線勞動者淪為迷失在迷宮中的“冤大頭”與“替罪羊”。
外包本是優化資源配置的一種方式。對企業而言,外包的核心優勢在于降本增效、靈活用工、聚焦核心。企業無需養人養設備,按需購買服務,尤其在需求波動大的領域,如電商大促客服,優勢明顯。硬幣總有另一面。外包的弊端同樣顯著:服務質量不可控、管理協同難題、業務靈活性受限及長期依賴性風險。當企業將業務交給外部團隊,便失去了對過程的直接控制。部分企業則醉心于外包的“切割”功能——切割責任、切割風險、切割用工成本,通過復雜的轉包鏈條,即平臺-外包商-工頭-工人,將效率工具變成責任切割機,卻在消費者和勞動者面前樹起一道道“防火墻”。
輿情風暴中“甩鍋”外包的套路,是最常見的公關伎倆。企業公告一句“涉事人員為外包員工”屢試不爽,成為轉移公眾視線的標準動作。比如,不少消費者都“領教”過通信行業電話營銷的話術,“免費升級”是誘餌,隱性扣費是魚鉤,“限時優惠”的糖衣包裹著開通高價套餐的苦果。面對投訴,運營商常以“業務外包”為由推脫責任。新華社對此直言:“業績壓力不是‘宰熟客’的理由,‘業務外包’也不能成為推諉塞責的擋箭牌。業務可以外包,責任不能外包?!本W友對此類甩鍋行為的調侃更是一針見血:“一出事就是臨時工,一追責就是外包工,企業正式員工難道只負責數錢?”“建議成立‘全國外包工背鍋協會’,專治各種企業不要臉?!边@些諷刺背后,折射出公眾對責任層層轉嫁的憤怒與無奈。
外包模式最尖銳的矛盾體現在維權困境上。外包鏈條越長,維權之路越堵,宮女士的遭遇是典型縮影。低價引流,上門加價,這是外包家政、維修領域屢禁不止的“潛規則”。平臺只撮合交易,外包公司聲稱工人非其管理,工人聲稱自己只是臨時接活,責任在層層轉包中被徹底稀釋。青島市消保委工作人員坦言,家政公司的行業主管單位并非單一部門,而是由多個部門協同管理。這種多頭監管的現實往往演變為“無人監管”。缺乏統一服務標準、定價規范和強力執法,讓“坐地起價”近乎零成本。對勞動者而言,困境同樣殘酷。一旦出現重大的糾紛、安全事故等,處于鏈條末端無名無份的“工具人”最易被推出來“背鍋”,成為現成的“替罪羊”。在復雜的轉包體系中,直接面對消費者的一線工作者大多成了風險終端。平臺企業坐享其成,卻將管理成本、用工風險和事故責任層層轉嫁。
分包、外包、掛靠……用工方式再“繞”,責任也跑不了。面對外包領域的責任真空,需要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司法實踐中,已有案例直擊實質責任方。外賣騎手陶某某與某平臺關聯的配送中心簽訂了勞務協議,送餐中遭遇車禍。平臺堅稱雙方僅為勞務關系,拒絕承擔工傷責任。判斷法律關系性質,法院堅持以人格、經濟、組織三屬性作為判斷標準,否定了平臺以勞務協議規避責任的企圖,最終穿透“勞務協議”的表象,認定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更值得一提的是,平臺作為第一責任人同樣難逃其咎,壓實平臺責任是關鍵突破口。平臺必須對入駐服務商資質、信譽嚴格審核,不能“給錢就讓上”;要求明確公示所有可能收費項及標準,對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引流套餐”進行風險提示;推行服務過程可追溯制度,要求商家上傳工人信息和外包關系。
外包可以帶來效率,但效率絕不能以犧牲公平和責任為代價。當外包成為“甩鍋”的遮羞布,損害的不僅是消費者和勞動者的權益,更是市場經濟的誠信根基。市場經濟的活力,不能建立在勞動者權益虛化和消費者維權無門的流沙之上。只有當層層轉包鏈條上的每一個環節都無法再輕松推諉,外包才能真正釋放其優化資源配置的正面價值,而非淪為吞噬責任的黑洞。維權之路,本不該如此艱難。
信網評論員 秦璐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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