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和屬地管理原則,雅安市聯合工作組對網絡反映黃楊某甜父親楊某在雅安工作期間涉嫌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同時,對網絡關注的“天價耳環”等情況進行核實。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于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
經查,楊某于2011年4月至2017年3月先后在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和雅安市投資促進局下屬的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科級事業單位)工作。2015年1月,楊某與3名公職人員以各自親屬名義共同注冊成立雅安尚品商務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32萬元(實繳8萬元),其中楊某以其妻子司某霞名義持有25%股份。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會務服務、展覽展示服務、公關策劃、預包裝食品銷售、辦公設備及耗材等。2017年5月公司注銷。公司存續期間,營業收入共計82.98萬元,產生利潤共計12萬元。楊某等4人利用工作之便幫助公司承攬業務,并按持股比例各分得3萬元利潤。楊某非中共黨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監察機關對其立案調查后已將其違法所得3萬元予以沒收,由于其已辭聘,不再給予政務處分。其他3名公職人員系中共黨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紀檢機關立案審查后已分別給予黨紀處分,違紀所得已全額收繳。
二、關于故意隱瞞違法生育二孩問題
經查,楊某于2010年10月報名參加雅安市2010年公開招錄公務員考試,在2011年2月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組織的錄用考察及在雅工作期間,存在故意隱瞞違法生育二孩問題(2011年1月,楊某夫婦二孩在深圳市龍崗區出生;2013年8月,楊某夫婦二孩在司某霞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商水縣上戶)。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本應給予楊某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處理,由于其已辭聘,且違法生育相關處罰規定已清理和廢止,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能再對其違法生育二孩問題和故意隱瞞行為進行處理。
三、關于網絡關注的有關情況
工作組通過實地走訪核實,網傳黃楊某甜佩戴的“天價耳環”系司某霞朋友2016年所贈,為仿制某大牌飾品。5月29日,應楊某夫婦請求,工作組陪同楊某夫婦將該耳環送往國家珠寶玉石首飾檢驗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檢測,檢測結果為玻璃耳飾。工作組進一步了解到,楊某夫婦及其親屬在國內該品牌專柜無消費記錄。
經查,楊某、司某霞二人戶籍目前均不在四川,雙方家庭成員無公職人員身份。楊某在雅安工作期間未經手過災后重建項目、資金和慈善捐款,也沒有通過其他方式從中牟利。楊某夫婦注冊成立的其他公司未在雅安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調查中未發現楊某在雅安工作期間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雅安工作的關心、支持與監督。
雅安市聯合工作組
2025年7月16日收起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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