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ST元成(603388)、退市九有(600462)、ST智知(603869)、ST中青寶(300052)等四家上市公司因財務造假等信披違規行為被立案調查或處罰,其手段從虛增利潤到隱瞞關聯交易,從虛構業務到資金“空轉”,花樣百出,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更讓眾多投資者蒙受損失。
7月16日,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鄧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表示,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法律規定,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上述4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索賠目前仍處線索征集當中,相應受損股民可予以關注。
*ST元成年報涉嫌造假遭立案調查
2025年7月2日,*ST元成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1120250019號),因公司涉嫌年報等定期報告財務數據虛假披露被立案調查。
2024年2月5日,浙江證監局現場檢查已指出*ST元成多項信披違規問題,涉及2017年至2023年上半年多份報告:2020-2022年年報及2023年半年報中,營業收入、利潤等信息披露不準確;同期未按規定披露與實際控制人祝昌人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2017-2022年年報未完整披露關聯方;與賽石集團的股權交易披露不完整;且資金支付、供應商管理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張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0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并在2024年1月3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退市九有“利潤魔術”難掩退市終局
2025年7月15日,退市九有發布股票終止上市暨摘牌公告,明確2025年7月21日為摘牌日。這一結局的背后,是其多年來通過“利潤魔術”掩蓋經營頹勢的違法違規行為被徹底揭穿。
回溯調查過程,2024年12月19日,退市九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25年6月16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揭開了其“財務造假劇本”:早在2020年,公司披露無償受讓亳州縱翔信息90%股權,交易金額6397.32萬元,占當期披露凈資產的142.30%。但這筆交易實質是關聯自然人李明的贈與,公司卻將其記入營業外收入,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直接導致2020年年報虛增利潤6397.32萬元,占披露利潤總額的471.03%——虛增利潤規模竟是真實利潤的4倍多。
更嚴重的是,2021年至2023年期間,退市九有通過子公司持續造假:北京中廣陽虛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博銘銳創、漢諾睿雅虛構公關營銷業務,三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3.59億元,虛增利潤3435.92萬元。其中2022年虛增營收1.51億元,占披露營收的49.44%;2023年虛增營收1.64億元,占比40.64%,幾乎“半壁江山”為虛構。調查顯示,時任董事長李明是造假的組織者,財務總監金鉉玉、副董事長朱文龍等多人參與并在年報上簽字,形成“全鏈條造假”。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龐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并在2024年10月3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ST智知子公司虛構業務“撐門面”,三年財報連遭污染
2024年11月25日,ST智知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同年12月27日《行政處罰決定書》正式落地,其通過子公司虛構業務造假的事實浮出水面。
監管調查確認,2019年至2021年期間,ST智知旗下子公司在相關項目未實際執行、產品未完成交付的情況下,通過虛構業務收入“粉飾報表”,導致公司連續三年年度報告財務數據失真。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廖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0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ST中青寶:“空轉交易”虛增營收,實控人隱瞞刑事強制措施
作為國內較早上市的游戲公司,深圳中青寶互動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其跨年度財務造假及信披滯后問題引發市場震動。
調查查明,中青寶的違法事實主要涉及兩大方面:
一是2019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期間,子公司寶騰互聯與高德信簽訂采購合同后,又與高德信介紹的6家公司簽訂相同標的銷售合同,形成“高德信轉款給6家公司—經寶騰互聯轉回高德信”的資金閉環。這套“空轉交易”無任何商業實質,卻讓寶騰互聯借此虛增營收、成本及利潤:2019年虛增營收3361.32萬元(占披露營收7.17%)、利潤833.40萬元(占披露利潤絕對值14.96%);2020年虛增營收2809.43萬元(占9.56%)、利潤698.11萬元(占5.45%);2021年虛增營收1787.83萬元(占5.03%)、虛減利潤721.39萬元(占披露利潤絕對值13.17%)。
二是未及時披露實控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023年12月29日,實控人張云霞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審,中青寶及實控人李瑞杰不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此事。但為避免影響融資,張云霞、李瑞杰要求公司暫不披露,直至2024年7月26日才公告,嚴重滯后于信披規定時限。
衡財保·煒衡金融315團隊的鄧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斷在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最終索賠條件須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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