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學生都放假了,交警提醒,出門玩耍時請杜絕這些危險行為。
騎共享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闖紅燈”
假期,不少學生喜歡約著朋友到處逛逛,為圖方便,兩人共乘一輛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現象屢見不鮮。晚上人少車少的情況下,還有人會抱著僥幸心理闖紅燈。但是這些行為會引發嚴重后果,你知道嗎?
在臨滄臨翔,兩名正在讀大學一年級年僅18歲的學生共同騎乘一輛共享電動自行車,在左轉信號燈為紅燈的情況下,仍冒險闖紅燈左轉彎,與一名駕駛電動自行車直行的14歲男孩相撞,造成駕駛共享電動車的郭某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趙某2人送醫搶救無效死亡、乘坐共享電動自行車的方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傷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查明,郭某駕駛共享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且未按規定車道行駛,在行經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趙某未滿16周歲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在行經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超速行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兩車駕乘人員均不按規定佩戴頭盔加重了事故損害后果。違法載人、闖紅燈、超速行駛、不戴頭盔……一個個不守交規的行為,在凌晨的路口交疊,奪走了2條年輕的生命。
偷騎(開)家中車輛
7月5日,大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雙廊中隊民警在進行夜間巡查時,發現2名青少年駕駛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2人不僅未佩戴安全頭盔,騎行速度還很快。
民警立即上前將他們攔下檢查,經詢問,兩名小伙年僅15歲,是剛參加完中考的學生,趁家長不注意時偷騎家中的電動車上路玩耍。
2名少年未到法定年齡駕駛電動車上路,不僅違反交通法規,也給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帶來威脅。民警當場嚴肅批評了兩人,并聯系家長要求他們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除了偷騎家中的電動車,還有學生偷開家里的機動車。交警再次提醒,“會騎(開)≠能騎(開)”,騎自行車上路需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需年滿16周歲,駕駛摩托車、汽車需年滿18周歲并取得駕駛證。
過馬路時奔跑橫穿
在紅河開遠,兩名小學生在過馬路時嬉戲打鬧、奔跑橫穿,與左側駛來的兩輪摩托車相撞。萬幸的是,當時摩托車車速不快,小孩只受了皮外傷,未造成嚴重傷害。
假期來臨,孩子外出的時間比平時增多,家長一定要教育孩子過馬路時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從路邊突然竄出,不奔跑過馬路,不在路上嬉戲打鬧。對于年齡過小的孩童,家長不要讓其離開視線范圍,在路邊行走、過馬路時記得抓住孩子的手腕,以防其掙脫。孩子是家庭的未來,在出行安全上,家長一定要上心,千萬不能袒護縱容、掉以輕心。
假期本是一段美好、快樂的時光,但若不把交通安全當回事,道路上潛伏的風險會給人慘痛一擊。學生和家長都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牢牢記在心里,遵規守法、文明出行,警惕因疏忽大意導致事故發生。
本報記者 查小高 朱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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