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一期的荷蘭期刊《經濟行為與組織》(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上,四位中國大學生聯袂炮制出一篇奇文,題為《高速公路上的隱秘恐怖:中國高速公路建設與兒童拐賣》(Highway Havens for Hidden Horrors: Expressway Connections and Child Trafficking in China)。乍一聽標題,還以為是Netflix出了新劇,沒想到是堂堂國際期刊刊登的“嚴肅學術成果”。
這篇論文發表于《經濟行為與組織期刊》(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2024年第228期。論文作者分別為:東京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的劉昕妍(Xinyan Liu 音譯);日本東北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生院的白宇(Yu Bai 音譯)、李妍君(Yanjun Li 音譯);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的孫雅潔(Yajie Sun 音譯)。四位作者貢獻均等,其中白宇和孫雅潔為共同第一作者。
該文作者聲稱他們發現一個驚天秘密:中國的高速公路修得越多,兒童拐賣越猖獗。什么意思?因為修了高速路,便于人販子在城市之間快速轉移……你沒看錯,這結論活脫脫把基礎設施建設描述成促進犯罪滋生的溫床。
論文的邏輯鏈條是這樣的:
中國1990年代末開始大規模建設高速公路,很多中西部城市相繼接入全國路網。與此同時,“寶貝回家”網站上登記的失蹤兒童案例也有顯著增長。作者用一套“漸進式雙重差分法”,分析了城市接入高速前后,兒童被拐案件的變化趨勢,得出震撼結論:通了高速的城市,兒童拐賣事件平均每年增加0.55起!于是,公共基建就這樣在回歸系數中變成了罪惡的幫兇。
說得夸張點,這篇論文要是成立,那么咱們下回修廁所之前,也得先算算會不會“無意中助長廁所暴力”。如果這叫“因果”,那手機普及豈不是“加劇詐騙”的幫兇?快遞興起是不是“間接助長違禁品流通”?可見,只要你愿意,任何技術進步都可以被扣帽子。
這篇論文中甚至有如下表述:
“我們的研究發現,增強的高速公路連通性便利了被販運兒童的運輸,從而增加了這一嚴重罪行的意外發生概率。結果顯示,高速公路不僅通過連接遙遠地區擴大了販運市場的需求面,還促進了工業轉型和遷移模式,從而提高了兒童販運的風險?!?/p>
“改善公路連通性會增加就業機會,促使農村家長為了更好的工作而更多地外流,從而減少家長的監督,增加兒童遭受拐賣的脆弱性?!?/p>
這是人話嗎?
這篇論文的謬誤,首先出在他們的因果識別上。作者用了DID模型,是不錯的工具——前提是“處理變量”是外生的。但高速公路的修建是計劃行為,是經濟政策導向的結果,是基于地區人口密度、產業布局、地理可達性所做的投資決策。這些因素本身就和人口流動、留守兒童比例、家庭結構乃至犯罪率息息相關。換句話說,高速公路修在哪里,從來就不是“擲骰子”,而是有其內在邏輯的。而這個邏輯,恰恰也決定了哪兒可能更容易發生拐賣。結果你非要把“高速通車”當作一個隨機沖擊,硬套進DID框架里做因果分析,等于拿地圖當骰子擲,這不是方法論,而是兒戲。
其次,他們所謂的“數據”,來自一個公益網站“寶貝回家”。這平臺當然有其意義,但你不能把它當成全國拐賣數據的權威標準。網站的注冊量跟失蹤兒童的真實數量沒必然關系,反倒更可能與家屬的上網能力、媒體曝光率、地區教育水平等因素有關。更何況,許多數據是事后回憶上報的,時間跨度幾十年,里面混著“走失”、“被送養”、“離家出走”乃至“家庭內部矛盾”,你不考慮這一堆變量,還談什么計量精度?
更搞笑的是,為了佐證他們的結論,作者甚至拉來了“社會資本”、“儒家文化”、“彩禮價格”、“生男偏好”做機制分析。但凡一個地區男孩被拐得多,就說那兒重男輕女;女孩被拐得多,就說那兒女孩便宜;年紀小的孩子被拐得多,就說可塑性強;年紀大的少被拐,就說不劃算。這不是學術,這是江湖算卦,怎么說都能圓回來。
在這篇論文的敘事里,中國的發展本身就是“帶來犯罪”的工具,是“惡的基礎設施”。不談高速公路帶來的教育資源提升、醫療可及性擴大、就業機會增加,只挑那極端罕見的黑暗角落反復放大。如果這種研究模式成立,那任何發展中國家的交通投資都可以被描繪成“犯罪走廊”。
拿中國雞蛋里挑骨頭在國際學界早就不算新鮮事了,因為這些是洋人愛看的,我們的一些留子們就主動往上舔。這篇論文,不過是又一例用所謂“數字分析”包裝下的“認知敘事”的標準套路。
能把高速公路建設寫成“潛在犯罪激增”的導火索,這種想象力拿去寫科幻小說都嫌太生硬。支持學術自由,但不等于放飛。研究可以批判,但不能胡編。奉勸幾位作者,下次不如干脆寫一篇《5G建設如何助推犯罪分子即時聯絡》《衛星發射如何催生無死角監控》,洋大人更愛看,也許能發《Nature》、得諾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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