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靈山警方成功打掉一個利用QQ、微信群“搶紅包”轉移涉詐資金的黑灰產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6人。
近期,縣反詐中心在工作中發現,有人涉嫌利用QQ、微信群等社交軟件以“搶紅包”的方式轉移涉詐錢款。獲悉線索后,縣公安局立即抽調打擊電詐專班、新圩派出所精干警力對案件開展偵查工作。通過縝密偵查,專案組民警基本摸清了該團伙的組織架構、人員分工等相關信息,并鎖定了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的勞某昌等六人。2025年5月31日,民警依法傳喚勞某昌等人到派出所作進一步審查。7月7日、9日,民警分別在佛子鎮睦象村委、新圩鎮將黃某燕、何某鳳抓獲,至此,該犯罪團伙被一舉打掉。經審訊,勞某昌等人均對其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的犯罪事實供認在案。
經查,詐騙分子為實施洗錢詐騙而專門組建“搶紅包”的QQ、微信群,成員均為詐騙團伙人員,同時,雇用勞某昌等人在群內充當“財務”“紅包手”等角色。詐騙分子以“網絡刷單返現”為誘餌,誘騙受害者加入“搶紅包群”,勞某昌等人冒充客服,用各種話術誘導受害者在群內發大額紅包,勞某昌等人則在群內搶紅包,隨后將涉詐資金轉移到詐騙分子指定的銀行賬戶。完成任務后,上線向勞某昌等人結算“報酬”。直到落網,勞某昌等人非法轉移涉詐資金15萬元,非法獲利2萬多元。
目前,勞某昌、勞某庭、蒙某君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何某鳳等3人已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微信紅包是微信軟件社交功能的典型體現,犯罪分子看中了其資金流轉的功能,將大額非法資金拆分為多筆小額紅包,利用紅包的社交屬性掩蓋資金流轉的痕跡,逃避監管。本案中所謂的“搶紅包有回扣”,也不過是打著“紅包”的幌子,通過多次、多層轉賬,拆分詐騙款項,模糊錢款去向,干擾司法機關查明犯罪、追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增加被害人“挽損”難度,歸根結底仍是“洗白”手段,“搶紅包”的“積極分子”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違法犯罪行為。
靈山警方鄭重提醒:勿輕信“紅包返利”“跑分兼職”等話術,任何要求“先收紅包再轉賬”“多倍返利”的操作均涉嫌洗錢,其本質是為犯罪資金“洗白”。請廣大群眾提高警惕,守住法律底線,共同維護清朗金融環境。
來源:靈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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