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簡介
幫朋友貸款是“講義氣”還是“踩紅線”?長葛一男子因替好友貸款被控騙取貸款罪!陳曉峰律師以真實案件解析:為何好心幫忙反成共犯?如何避免入罪?原來貸款材料作假竟可能坐牢!
正文
“幫忙”變犯罪:長葛真實案例揭露風險
我曾處理過一起發生在長葛的刑事案件。當事人王某為幫好友張某創業,以自己名義向銀行申請50萬經營貸款,并提供了虛構的購銷合同和資產證明。張某公司倒閉后,貸款逾期未還。銀行報案后,王某和張某均被以騙取貸款罪起訴。法庭上,王某反復強調:“我只是幫忙簽字,錢一分沒用!”但法律認定,王某作為貸款申請人,使用虛假材料已符合欺騙手段。最終,二人均被判刑。這起案件讓我深刻感受到:好心幫忙若觸碰法律紅線,結果可能毀掉兩個家庭。
法律解析:騙取貸款罪如何認定?
根據《刑法》第175條,騙取貸款罪需同時滿足三個要件:欺騙手段、金融機構放款、重大損失。欺騙手段包括虛假合同、偽造流水或虛報用途;損失金額超50萬即可立案。實踐中,許多人像王某一樣存在誤解——認為錢未自用就不算犯罪。但法律上,“幫助行為”等同共犯。我曾代理外地一起類似案件:李某幫親戚貸款時篡改收入證明,親戚未還款,李某最終獲刑2年。關鍵點在于:貸款欺詐不看最終受益人,而看申請行為的合法性。材料造假即構成欺騙,金額達標即成罪。
律師提醒:長葛市民必避的三大陷阱
陷阱1:輕信口頭承諾
張某曾向王某保證“有事我扛著”,但法律追責時,簽字者難逃其咎。貸款協議具法律效力,一旦材料虛假,口頭約定無效。建議:若必須幫貸,要求對方書面擔保并公證。
陷阱2:忽視材料真實性
銀行流水“包裝”、虛構經營主體是常見手段。但如今大數據風控系統極易識破異常,且銀行報案率逐年上升。我接觸的案例中,90%的漏洞源于“小聰明”式造假。
陷阱3:誤判還款能力
王某以為張某“做生意穩賺”,卻忽視行業風險。幫貸前需審查對方資產、征信和還款計劃。去年許昌某案中,幫貸者因未核實朋友賭博劣習,連帶背債百萬。
自救指南:涉案后如何應對?
若已被卷入騙取貸款案,三步應對可降低風險:
第一步:立即停止還貸行為
切勿試圖“拆東補西”或繼續造假。主動聯系銀行說明情況,申請展期或重組債務,證明無非法占有意圖。
第二步:固定關鍵證據
保存聊天記錄(如朋友指使造假的語音)、轉賬憑證,證明資金真實流向。我曾在庭審中通過微信記錄幫當事人剝離主犯身份。
第三步:專業律師介入時機
立案前是黃金窗口期。去年長葛一企業家因幫貸被調查時,我們通過提交真實貿易證據,說服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刑事風險化解重在證據鏈條的提前阻斷。
預防勝于辯護:實用法律建議
- 嚴審貸款用途:若幫朋友購車,需查驗購車合同及發票;若為經營,考察企業資質。
- 拒絕“材料優化”:對朋友提出的“美化流水”“虛構雇員”等要求直接拒絕。
- 簽署反擔保協議:約定若貸款違約,實際用款人需抵押房產或股權給幫貸者。
我常對咨詢者強調:真正的義氣是幫朋友找合法融資渠道,而非共擔犯罪風險。
結語
法律從不因“不懂”或“好心”網開一面。在長葛經辦的多起幫貸案件中,當事人最大的教訓往往是:“早知如此,絕不隨意簽字!”若您或親友面臨類似困擾,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刑事律師。我是陳曉峰律師,專注經濟犯罪辯護,愿以實戰經驗為您厘清風險。免費法律咨詢熱線:15188506266,護您遠離牢獄之災。
本文作者:陳曉峰律師(河南葛天律師事務所)
執業地址:長葛市新區陳寔路盛合麗晶酒店西座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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