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國家消防救援局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相關負責人就近日聯合多部門印發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進行解讀,重點闡述了火災統計口徑與統計數據的新變化。
近日,國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聯合印發《火災統計管理規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由公安部、原勞動部和國家統計局聯合印發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同步廢止。
▲國家消防救援局辦公室一級指揮長韓曉鵬
國家消防救援局辦公室一級指揮長韓曉鵬介紹,新《火災統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國家消防救援局歸口管理全國的火災統計工作”。除匯總各級消防救援機構上報的火災統計數據外,還將與軍事設施、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森林草原以及鐵路系統、長江航運、民用航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領域和地區建立火災統計數據共享機制,通過匯總掌握各方面各領域的火災情況,為全國消防工作的決策部署提供參考依據。目前,共享火災統計數據的機制正在建立中。
韓曉鵬介紹,新《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火災統計的口徑。在火災的定義方面,按照有關標準作了調整,凡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都作為火災納入火災統計范圍,與過去相比,火災統計的口徑更全了。在火災傷亡的統計方面,火災傷亡的統計口徑有所擴大,其中火災死亡的統計時限,由火災發生后7天延長為30天。
此外,火災受傷的判斷標準,由過去勞動部門的傷殘標準,拓展為《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等國家有關標準,以及燒燙傷等醫學診療規范,統計更加全面。在火災統計分類方面,適當調高了火災損失的等級標準,并增加了輕微火災的統計分類,明確無人員傷亡且直接財產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為輕微火災,增強了統計分析及形勢研判的針對性。
韓曉鵬介紹,新《規定》施行后的5~6月兩個月,全國消防救援機構共接報火災9.8萬起,亡255人、傷347人,已統計直接財產損失8.6億元;其中,輕微火災起數占81%。韓曉鵬表示,由于統計口徑變化,新《規定》施行前后的火災數據不宜簡單對比,數字增減不具嚴謹參考價值。未來,消防部門將重點圍繞損失1000元以上和有人員傷亡的非輕微火災展開分析研究,剖析火災教訓,研究制定防范減少火災傷亡和損失的對策措施。
紅星新聞首席記者張炎良北京報道
編輯潘莉 責編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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