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黨員,如果目無組織,試圖凌駕于組織之上,或者游離于組織之外,甚至背叛組織,遲早都是要出問題的。為強化組織意識,我們對違反組織紀律的典型情形和突出問題進行剖析,通過真實、直觀、生動的案例,為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提供一面鏡子。
以集體的名義違規導致集體受罰
在某單位的領導班子會上,“一把手”劉某建議,從工作經費中拿出一部分,以每人800元的標準給單位員工發放加班補貼,參與討論決策的領導班子成員都表示同意,并都領到了“辛苦費”。嘗到“利益均沾”的甜頭后,該領導班子繼續巧立名目發放各種福利補貼,共計35萬余元。紀委工作人員談話時,他們都異口同聲說:“這是我們班子成員一起商量決定的。”經查實后,對參與決策的相關人員作出了紀律處分,并收繳了違規發放的福利補貼。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七條“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的規定,劉某等人的行為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
該領導班子的行為雖然符合集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但屬于集體違規決策。把集體決策程序當作違規的手段和幌子,戴上了“眾人決議”“集體研究”“民主協商”的面具,實際上是對“民主”和“集中”的歪曲,破壞了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違規背后隱藏的是“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帶來的直接后果是步步失陷,最終導致不正之風盛行、歪風邪氣上升,必須揭開集體名義的面紗,堅決杜絕集體違規的行為。
借集體名義集體違規的情形并不少見,如一些領導班子成員擅長“通力合作”,想方設法讓公款進入私人腰包;有的以“集體研究”之名挪用、侵占各種專項資金,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或福利待遇等;有的明知集體違規不對,但屈服于“槍打出頭鳥”的壓力,或顧慮“提不同意見傷感情和影響團結”,不敢、不愿進行抵制,致使一些錯誤意見“名正言順”地通過程序。如果不在意、不制止、不嚴懲,就會導致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模仿效應,甚至影響到一個單位、一個地方的政治生態,必須嚴懲處,以案促改,從源頭上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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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導:李丹 袁曉星
播音:包蕾 江濤 余昊嶼
后期制作:李貞睿 白雪峰
技術監制:周雪嶺 黃韜韜
編輯:錢巖 李青蕓
一審:李娟娟
二審:管昕
三審:朱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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