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濟海
引言:書法的本源定位
書法,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其本源定位并非獨立的藝術門類,而是學問的副業。古人將書法歸為“小學”范疇,與文字學、音韻學相并列,是士人治學修身的基礎技能。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強調“蓋文字者,經藝之本,王政之始”,書法作為文字書寫的規范與藝術表達,始終依附于經學、史學等學問體系。這種定位決定了書法的價值在于輔助學問傳承與人格修養,而非獨立存在的職業形態。
當代社會對書法的“放大”現象卻日益顯著:各類書法協會層級分明,“專業書法家”成為職業標簽,高等教育中書法碩士、博士學位的設立更將其推向學科化極致。這種過度專業化的傾向,使書法逐漸脫離文化根基,淪為技術展演與名利角逐的工具,陷入“丟魂落魄”的困境。本文旨在回歸書法的本源定位,探討其作為“副業”的文化邏輯,并提出糾偏路徑。
一、“小學”傳統:書法作為學問的附庸
(一)古人對書法的功能認知
在中國傳統知識體系中,“小學”是治學的入門功夫。《漢書·藝文志》將“小學”定義為“教國子先以六書”,即通過文字書寫訓練培養學子的治學能力。唐代韓愈在《進學解》中提出“業精于勤,荒于嬉”,其“業”涵蓋經史子集,書法僅是記錄與傳播學問的手段。蘇軾更明確指出:“退筆成山未足珍,讀書萬卷始通神”,強調學識修養對書法境界的決定性作用。
古代士人雖重視書法,卻鮮有以書法為終身職業者。王羲之官至右軍將軍,其書法成就源于政務之余的修養;顏真卿以忠烈聞名,《祭侄文稿》的價值更在于其承載的家國情懷;董其昌身為明末文壇領袖,書法是其“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的自然流露。書法在他們的人生中,始終是學問與人格的外在顯現。
(二)“副業”定位的文化邏輯
書法作為“副業”的定位,蘊含著中國傳統文化的深層智慧。其一,“文以載道”的價值觀決定了書法必須依附于“道”,即儒家倫理與天地自然之理。脫離“道”的支撐,書法便成為無本之木。其二,“技進于道”的修行觀要求書法技法的提升必須以學識積累為前提,正如黃庭堅所言:“學書要須胸中有道義,又廣之以圣哲之學,書乃可貴。”其三,“修身齊家”的實踐觀將書法視為涵養心性的工具,通過日復一日的臨池訓練,達到“靜則明,明則通”的境界。
這種邏輯下,書法的最高境界是“書如其人”“天人書合一”,即通過筆墨線條展現書寫者的學識、品格與精神境界。若將書法視為主業,則會導致“重技輕道”,陷入技法的炫技與形式的模仿,失去文化內涵。
二、當代書法的異化:從“副業”到“主業”的迷失
(一)專業化體系的建構與弊端
20世紀(參數丨圖片)以來,書法逐漸從傳統學問體系中剝離,形成獨立的專業領域。1981年中國書法家協會成立,標志著書法進入組織化、職業化階段;1993年首都師范大學設立書法碩士點,2003年中國美術學院設立書法博士點,將書法納入高等教育學科體系。這些舉措雖推動了書法的普及,卻也催生了一系列問題:
- 職業書法家群體的出現,使書法成為謀生手段。為追求市場價值,不少書家刻意標新立異,形成丑書、怪書等亂象,背離了傳統審美。
- 協會體制下的等級化運作,導致書法成為權力尋租的工具。各類展覽、評獎中,人脈關系往往凌駕于藝術水準之上,形成“圈子文化”。
- 高等教育的專業化培養,過度強調技法訓練與理論建構,忽視了經史子集的通識教育。學生畢業后雖掌握扎實的筆墨技巧,卻缺乏文化底蘊,作品淪為“無根之木”。
(二)文化之魂的失落
書法的“魂”,在于其承載的文化精神與人格力量。當代書法的異化,本質是“魂”的失落:
從文化層面看,書法與傳統學問的割裂,使其失去了思想內涵。古代書論強調“書肇于自然”“同自然之妙有”,書法是對天地萬物的觀照與表達;而今的書法創作多停留于形式模仿,鮮有對哲學、美學的深層思考。
從人格層面看,書法與修身實踐的脫離,使其失去了道德支撐。傳統書家以“游于藝”為準則,將書法作為涵養品德的途徑;而今不少書家沉迷于名利場,作品中充斥著浮躁之氣,與“寧靜致遠”的傳統精神背道而馳。
這種“失魂”狀態,使書法淪為“孤魂野鬼”——既無文化根基,又無精神依托,僅在技術與市場的夾縫中茍存。
三、糾偏路徑:以德識技并重召回書法之魂
(一)重塑“德識為先,技法為后”的培養體系
書法的糾偏,首先需回歸“以德識帶技藝”的傳統。在教育層面,應改革當前書法專業的課程設置:減少技法訓練課時,增加經史子集、哲學、美學等通識課程;要求學生臨摹經典時,不僅研習筆墨技巧,更要探究作品背后的歷史語境與作者心境。如臨摹《蘭亭序》,需結合東晉玄學思潮與王羲之的人生經歷,方能體會“天朗氣清,惠風和暢”的精神境界。
在社會層面,應淡化“專業書法家”的職業標簽,鼓勵學者、文人參與書法創作。錢鐘書先生雖不以書法聞名,但其手稿筆墨雅致、氣韻貫通,正是學識修養的自然流露。唯有當書法回歸文人的“余事”,才能擺脫功利化束縛。
(二)重構以文化修養為核心的評價標準
當前書法界的評價體系過度側重技法與形式,需建立以文化修養為核心的新標準:
- 在展覽與評獎中,增加對作者學識背景的考察,將讀書筆記、學術著作納入評審范圍,避免“唯技法論”。
- 推動書法與其他文化領域的融合,如書法與詩詞創作結合、與傳統服飾設計結合,使書法回歸生活場景,成為文化傳播的載體。
- 倡導“慢書法”理念,反對速成式的技法訓練,鼓勵書家通過長期的學問積累與心性修養提升作品境界。正如林散之所言:“搞書法,要多讀書,多行路,多涵養德性,筆墨自然會高。”
(三)回歸“游于藝”的精神傳統
孔子提出“志于道,據于德,依于仁,游于藝”,將“藝”視為修身的輔助手段。書法的最高境界,是“游于藝”的自在狀態——不刻意追求技巧,不執著于名利,以筆墨為媒介表達對道的體悟,達到“天人書合一”。
要實現這一回歸,需從個體與社會兩個層面發力:個體層面,書家應減少應酬性創作,多進行讀書、游歷等“充電”活動,在生活中汲取靈感;社會層面,應降低書法的商業屬性,通過設立公益性書法講堂、社區書吧等形式,讓書法成為大眾修身養性的工具,而非少數人逐利的手段。
結語:讓書法回歸應有的位置
書法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瑰寶,其真正的價值不在于成為獨立的“主業”,而在于作為學問與人格的“副業”,持續滋養民族的精神世界。從“小學”傳統到當代異化,書法的浮沉啟示我們:脫離文化與做人根基的藝術終將失去生命力。
召回書法之魂,并非否定技法的重要性,而是強調德識對技法的引領作用;并非反對書法的專業化,而是反對將其從文化母體中剝離。唯有讓書法回歸“學問副業”的本位,在德識技的平衡中前行,才能使其在當代社會煥發新的生機,真正實現“文以載道,書以煥采”的永恒價值。
(作者系著名軍旅書法家,自創“爨八體”書法而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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