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阜陽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新安路應禁止大型貨車通行,應走彩虹路。1、新安路年久失修,越來越多的路段出現車轍等病害,承載力無法滿足所有的過往車輛通行,尤其是大型貨車。
2、大型貨車夜間車速過快,部分車輛超載行駛,鳴笛不規范,新安路兩側都是居民樓,產生的噪音嚴重影響居民正常休息。
3、新安路北面沒有學校,北面小區的學生都需要跨過新安路上學,部分大型貨車超載,超速,對于上學的學生具有嚴重的安全隱患。
4、彩虹路為雙向六車道,且道路在工業園區內,兩側都是廠房,行人居民少,夜間過往車輛少,完全滿足過境大型貨車的通行條件。
5、彩虹路(復興大道-濱湖路)現在也將要建成通車,通車后是否可以讓大型貨車走彩虹路,禁止在新安路通行”問題。
阜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阜陽經開區管委會對網友反映的問題回復如下:
經了解,新安路為雙向八車道,設置有紅綠燈、測速點和測速標志,配套機非隔離設施,信號燈聯網控制,通行能力較強。
且新安路兩側物流運輸企業、車輛銷售企業多,貨車禁行將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影響,105國道也是進出城區的主要通道,周邊有工業園區,存在大貨車通行的需求,因此不能對大貨車禁行。彩虹路為雙向四車道,無道路隔離設施,不適宜貨車通行。
交警部門一直對大貨車超載違法行為進行常態化打擊,并聯合交通部門設有治超專班,且道路有紅綠燈控制,在交通參與方都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下,出現安全隱患的可能性較小。
下一步,轄區交警將持續開展新安路貨車通行秩序整治行動,依法查處貨車交通違法行為,凈化道路通行環境。
針對網友反映的噪音問題,經了解,新安路與105國道重疊,不是大貨車禁行的道路,大貨車在行駛過程中鳴笛是對其他交通參與者的一種危險警示信號,也有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作用,目前新安路不適宜設置禁鳴標志。
來源: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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