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錦渡海關在出口貨運渠道查獲禁止出境一般文物4件。
當日,文錦渡海關對一批申報出口的家具進行查驗時,在車廂內發現未申報瓷器一批,初步判斷該批瓷器疑似文物。后經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鑒定,其中4件瓷器為清代瓷器,屬于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從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走私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來源:海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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