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面對沼氣彌漫的污水井,明知井下危險,卻不顧個人安危下井救人;
有人面對持刀行兇的歹徒,奮不顧身、勇往直前,直面尖刀利刃;
有人在海拔8000多米的珠穆朗瑪峰上,面對身陷險境的陌生人,主動讓出自己的氧氣瓶展開救援;
有人為救落水兒童,不惜獻出寶貴生命;
7月21日,第十五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范表彰大會在北京召開,隆重表彰60個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個人和群體。會議指出,他們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有力傳承者,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積極踐行者,是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實維護者。
記者注意到,這些見義勇為英模雖然職業不同、民族不同、年齡不同、地區不同,但有一個共同特點——在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和不法侵害時,都會挺身而出、見義勇為。
凡人善舉的傳承與延續
新時代是需要英雄并一定能夠產生英雄的時代。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見義勇為事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強調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思想教育、道德教化,改進見義勇為英雄模范評選表彰工作,讓全社會充滿正氣、正義。
會議伊始便開宗明義地指出:“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見義勇為事業的重要指示精神,表彰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弘揚見義勇為精神,讓見義勇為成為新時代社會風尚,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匯聚強大正能量。”
黨的二十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見義勇為事業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國依法依規確認見義勇為行為超過3萬例、見義勇為人員近4萬人,其中,因見義勇為犧牲人員近500人、致傷致殘人員近700人。表彰獎勵工作持續改進,全國各地堅持集中表彰與及時獎勵相結合,通過評選“見義勇為勇士榜”“百姓英雄”等形式,共表彰見義勇為英雄模范2.5萬人次。
新時代,如何定義“見義勇為”?會議明確,見義勇為就是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仗義出手,彰顯了英勇無畏、懲惡揚善、扶危濟困、匡扶正義、舍己為人、樂于奉獻的崇高品格。
中華民族歷來倡導重義輕利、先義后利。儒家、墨家等主張“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義勝利者為治世,利克義者為亂世”,提出“見義不為,無勇也”。這種義利觀傳承至今,一個重要體現就是見義勇為精神。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社會發展的基本前提。無數挺身而出的凡人英雄,在危急關頭有效制止違法犯罪、化解安全風險、挽救寶貴生命。
“他們對家國大義的赤誠堅守、對公平正義的執著追求,既是人民群眾自發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生動實踐,也是引領社會風氣向上、向善、向好的鮮明導向。”會議充分肯定了凡人善舉的正面導向意義,并進一步指出,新時代新征程,要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以英雄模范的榜樣力量影響人、感染人、帶動人,讓全社會充滿正氣、正義。
“要將宣傳工作
置于重要位置”
“一人興善,萬人可激。”記者注意到,與往屆相比,第十五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范表彰大會的宣傳力度更大,宣傳形式更豐富。
會議對見義勇為事跡宣傳提出明確要求:“要將宣傳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貫穿見義勇為工作始終,大力宣傳見義勇為事跡,推動形成見賢思齊、崇德向善的濃厚氛圍。”
近年來,宣傳見義勇為事跡產生的影響力感染力不斷提升。各地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跡和崇高精神;在清明節、烈士紀念日,策劃開展集中宣傳活動;主題公園、公交地鐵站等成為見義勇為宣傳陣地,見義勇為演講大賽、主題歌曲、歌舞劇、微電影、短視頻等走入群眾生活。
記者觀察發現,隨著數字時代的不斷演進,見義勇為事跡宣傳工作雖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臨新挑戰,比如信息碎片化帶來的宣傳深度不足問題,一些個案中的不實炒作在網絡空間易被放大等。
為使見義勇為事跡不單是“紙面上的靜態展示”,更成為“以宣傳促行動”的引擎,會議從以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要樹立鮮明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見義勇為英雄模范事跡,廣泛宣傳群眾身邊的善行義舉,深入挖掘事跡、人物背后的時代精神和人性光輝,廣泛宣傳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對見義勇為英雄模范的關心關懷,形成“崇尚英雄、學習英雄、爭當英雄”的良好社會風尚,讓“弱者有人扶、難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壞人有人斗”成為群眾身邊普遍的社會現象。
要鞭撻社會冷漠心態和不良風氣,針對具體個案中的噪音雜音、造謠炒作等,及時澄清事實、回應公眾關切、厘清思想迷霧、占領輿論制高點。
要創新宣傳形式,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讓見義勇為榜樣力量“活起來”“傳下去”。
要進一步加強日常宣傳,向公眾征集身邊的見義勇為事跡“隨手拍”“短視頻”,及時推送新媒體平臺宣傳播放,實現“每天有更新,天天見英雄”,讓見義勇為的道德滋養在平凡中積蓄,在關鍵時刻化為挺身而出的現實力量。
當宣傳能夠觸動人心、回應現實、與時俱進,平凡善舉就在群眾身邊,才能真正使“一人興善,萬人可激”成為實踐圖景,為培育崇德向善、互助互信的社會風尚筑牢根基。
深化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
對英勇善舉的褒獎與守護,不僅關乎個體榮譽,更是社會道德風尚的“晴雨表”和制度文明的“試金石”。對見義勇為人員的關心關愛,既是對奉獻者的真誠回饋,更是對正義事業的有力支持。
據悉,近年來,各地進一步加大優撫救助力度,積極推進見義勇為地方立法,切實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通過為見義勇為英模提供保障性住房、特困救助、商業保險等,讓關愛措施實實在在惠及更多需要幫助的見義勇為英模和家庭。
與此同時,各級見義勇為基金會持續加強自身建設,省級見義勇為基金會實現全覆蓋,大部分地市建立了見義勇為基金會。這些基金會內部規章制度不斷健全,工作能力水平不斷提高,見義勇為基金規模不斷擴大,為高質量推進見義勇為工作提供堅實保障。
開創新時代見義勇為事業新局面,需要不斷深化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激發更多向善力量。對此,會議規劃了具體路徑:
——要強化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消除英雄仗義出手的后顧之憂,使“德者有得、勇者有榮、義者有譽、助人有福”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激勵更多人投身義舉。
——要完善法律政策體系。推動制定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法,統一規范見義勇為行為認定、表彰、保障等基礎性工作。健全完善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障的地方政策法規體系,確保他們在醫療救治、傷殘撫恤、就業援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得到幫助。
——要拓展長效關懷機制。對見義勇為人員的關心關愛不能止于一時一事的表彰獎勵,要著眼長遠,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的關懷機制,確保他們生活有保障、困難有人幫、未來有希望。推動建立穩定的見義勇為基金,拓寬資金募集渠道,確保幫扶資金可持續。鼓勵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社區等多元力量積極參與,為見義勇為人員提供持續的物質支持與精神慰藉。
——要強化社會尊崇氛圍。依法嚴厲打擊侵害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旗幟鮮明地為見義勇為人員撐腰鼓氣。在交通、文化旅游、公共服務等方面,為英模提供優先、優質、優惠的便利服務,讓他們真切感受到全社會的尊崇與溫暖。
萬涓成水,終歸大海。每一次對英勇義舉的悉心守護,每一次對凡人善舉的關心關懷,都在無形中加固著見義勇為、崇德向善的“基石”,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匯聚強大正能量。
(檢察日報 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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