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啟動
2026年度
職工互助保障行動
為進一步提升職工醫療保障水平,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近日正式啟動2026年度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行動,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接受單位統一參互,保障期為2026年全年。
此次行動涵蓋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女性馨康互助保障兩大項目。其中,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執行分段報銷政策,自付部分最高可獲100%補助,連續參互職工還可享受每日10-30元住院補貼,年度累計補助上限達50萬元。自治區總工會為每位參互職工補助10元,鼓勵基層工會疊加配套補貼。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則針對14類女性特殊疾病提供5000元至3.2萬元不等的專項補助,持續關愛女職工健康。
相較往年,2026年保障項目實現多重優化:一是擴大參互對象范圍,將按照國家政策延遲退休的職工群體納入其中;二是簡化參互材料,取消部分重復證明文件,單位只需提交參互申請表、人員名單及醫保繳費證明即可辦理;三是擴大保障范圍,將生育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納入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報銷體系,覆蓋更多職工群體需求;四是新增特殊補助,參互職工住院期間因病死亡的,在常規補助基礎上可額外領取2000元補助金,切實緩解家庭經濟壓力;五是延長申領期限,將原保障期結束90個自然日調整為120個自然日,便利參互職工提出申領。
目前,全區各盟市工會已開通咨詢服務通道,參互單位可通過內蒙古職工互助保障協會指定賬戶辦理。該行動通過“工會牽頭、互助共濟”模式,持續織密職工醫療保障網,助力提升職工生活品質。
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辦公室
關于開展2026年度
職工互助保障行動的通知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始終堅持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鮮明導向,認真落實自治區總工會黨組對職工互助保障工作的各項要求,不斷推進全區職工互助保障工作擴面提質,繼續做大做優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和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2026年度職工互助保障項目在2025年度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升級,于2025年7月開始接受辦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內容
2026年度職工互助保障行動涵蓋兩個保障項目,分別為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詳見《內蒙古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2026年度(第8期)項目實施細則》、《內蒙古女性馨康互助保障2026年度(第5期)項目實施細則》。自治區總工會繼續為參加2026年度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的職工每人補助10元。各盟市、旗縣工會以及參互職工所在單位工會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為參互職工提供補助。
二、辦理時間
2026年度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和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的辦理時間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辦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落實。全區各級工會要高度重視,把職工互助保障作為拓展工會服務渠道、維護職工切身利益、提升職工生活品質的有效途徑,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統一謀劃、精心部署,形成主要領導統籌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主管部門主動抓、工會上下合力抓的工作格局。要加強力量配備,明確專人負責,盟市級辦事處不少于2人,旗縣級代辦點不少于1人,確保職工互助保障行動專人專管、規范實施。
(二)周密部署安排,有序有力推進。各盟市工會、產業工會、自治區直屬機關工會工委要及早安排,明確要求,強化宣傳,經常調度,進一步加強對職工互助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務必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要在資料審核、檔案管理、專項經費使用等方面加強把關督導,確保各項工作規范有序。內蒙古職工互助保障協會(以下簡稱“互保協會”)將通過調研走訪等形式考核問效,并通過赴基層宣講、舉辦培訓班等方式協助各地熟悉業務、推進工作。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報紙、電視臺等線上線下媒體,用好工人文化宮、工會驛站等工會陣地以及互保協會制作的宣傳折頁、海報、視頻、圖文鏈接等,向廣大職工廣泛宣傳職工互助保障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工會牽頭我為人人,互助保障人人為我”的公益屬性,講清楚互助保障項目最新的政策規定、辦理流程及優化內容,充分利用申領大額補助的身邊人身邊事,切實讓職工知曉惠從何來、惠在何處、惠有多少,不斷提高職工對互助保障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讓更多職工參互受益,進一步把互助保障打造成為工會組織服務職工辦實事的品牌工作和“暖心工程”。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6年度職工互助保障行動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辦公室
2025年7月1日
附件1
內蒙古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
2026年度(第8期)項目
實施細則
為助力推進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滿足職工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追求,緩解職工因病帶來的經濟負擔,增強職工醫療抗風險能力,根據《內蒙古職工互助保障協會章程》和《內蒙古職工互助保障協會管理規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章 參互對象和期限
第一條凡參加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轄區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年齡在16至60周歲(以身份證為準)的在職職工,均可申請參加本項目(按國家政策延遲退休的,按照實際在職年齡參加)。
凡2019年開始連續參加本項目的職工或連續參加本項目10年以上的達到退休年齡且自愿繼續參加本項目的退休職工可以繼續參加,但中途中斷的不再接受辦理,參互年齡不超過70(含)周歲,手續在原單位辦理。
項目采取團體會員制,由所在單位工會統一組織職工參加,不接受個人單獨參加。同一單位參加項目的職工原則上不少于其全部職工的75%(含),其中500人以上單位參加項目的職工不少于其全部職工的70%(含)。
第二條單位工會組織職工參加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應做好以下資料的準備工作。
(一)《內蒙古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參互申請表》和《參加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人員名單》紙質文檔一份(可直接從系統打印);
(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證明復印件一份,單位可統一出具證明。
第三條入會結束后,代辦點準確填報《內蒙古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參互單位臺賬》報送到辦事處;辦事處匯總數據,填寫《職工住院醫療互助年度參互匯總表》,一并留存備案。
第四條2026年度(第8期)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參互辦理時間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一個單位在一個互助保障期內只允許參加一次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
第五條本項目保障期從2026年1月1日0時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時止。
第二章 互助金(互助會費)的收取
第六條根據自治區經濟發展水平,2026年度(第8期)參互職工會費交費標準為:在職職工每人100元(含自治區總工會每人補助10元,個人交納90元,有條件的地方工會和基層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補助,減輕職工個人交費負擔),參互退休職工每人400元(含自治區總工會每人補助10元,個人交費390元)。互助金(互助會費)一經交納,一律不予退還。
第七條互助金(互助會費)由參互單位工會組織接受職工入會申請時,一次性收取(逾期不再辦理)。
第八條參互單位工會組織收取的互助金(互助會費),按規定時限上交到互保協會指定的銀行賬戶。經審核通過后,由互保協會統一開具相關票據。
第三章 補助辦法和申領流程
第九條參互職工在保障期內享受住院及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補助。在基本醫療保險、大額(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等統籌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不含由醫保部門認定的自費費用),采取單次住院按分段計算的辦法給予補助,一個保障期補助最高金額為500000元。
1.自付部分在0—3000元(含)的,按40%比例補助;
2.自付部分在3000元(不含)—5000元(含)的,按50%比例補助;
3.自付部分在5000元(不含)—10000元(含)的,按60%比例補助;
4.自付部分在10000元(不含)—50000元(含)的,按70%比例補助;
5.自付部分在50000元(不含)—100000元(含)的,按80%比例補助;
6.自付部分在100000元(不含)—500000元(含)的,按100%比例補助;
7.超過500000元的部分,不再補助;
8.職工住院醫療互助實行住院補貼制度(不包含門診治療)。2020年度(第2期)起參互的職工住院每天補貼10元,連續參互兩年的職工每天補貼20元,連續參互三年以上的職工每天補貼30元,補助天數以實際發生住院天數為準,最長補助時限為30天;
9.凡享受過一次住院補貼的,下一個保障期的住院補貼重新按每天10元計算;
10.參互職工在一個保障期內多次住院的,只享受第一次住院的住院補貼;
11.參互職工領取補助金和住院補貼后,累計金額達不到200元的,補足200元;
12.生育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納入本項目補助范圍;
13.參互職工住院期間因病導致死亡的,在得到相應補助基礎上,還可一次性領取2000元的補助金。
第十條參互職工在一個保障期內發生多次住院的,扣除由醫保部門認定的一次起付標準金額,享受相應次數醫療補助,已審批過的補助,不得再次累計申領。
結算公式為:補助金=(進入統籌費用-統籌基金等已支付費用)×分段比例
第十一條職工申領補助金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清晰圖片上傳至互助保障系統:
1.參互職工身份證和銀行借記卡;
2.醫療費用收據和出院證明書或診斷證明;
3.急診轉住院的,需提供醫院出具的急診相關材料;
4.門診治療需提供惡性腫瘤放療、靜脈注射類化療和尿毒癥血液透析相關用藥清單和診斷證明;
5.涉密人員還需提供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結算單;
6.異地就醫職工需提供跨省異地就醫轉診單等備案材料。
參互職工身故,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辦理申領手續時,需提供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等與已故參互職工的關系證明,受益人銀行卡、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已故參互職工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法醫鑒定書、戶籍注銷證明或喪葬火化證明等。
第十二條參互職工出院后,應由職工本人(或近親屬)及時辦理申領手續,將申請材料原件的清晰圖片上傳至互助保障系統,經各辦事處、代辦點系統審核。申領有效期為保障期結束后120個自然日(2027年4月30日截止),逾期視為放棄領取補助金的權利。
職工補助金在通過互保協會審核后的5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最多不超過15個工作日。
第十三條參互職工住院時間部分在保障期內的,補助金的核算,按照保障期內的住院天數占住院總天數的比例進行計算。
參互職工入院時間、出院時間不在同一保障期的,按照入院時間所在保障期的政策核算補助金。
第十四條參互職工入會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保障期內因故由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的,補助金中醫保報銷部分按照所在參保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計算,其他計算方式不變。
第十五條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轉診實施辦法(暫行)》規定,跨省異地轉診就醫職工因未辦理轉診備案手續而導致的醫保結算統籌支付比例降低的這部分費用,由職工個人承擔。
第四章 互助保障除外責任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的,不承擔互助保障補助。
(一)不在保障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不在住院收費所列項目中的醫療費用;
(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大額(大病)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個人自費費用和其他醫療費用;
(四)參互職工拖欠基本醫療保險費,保障期內仍未補交的;
(五)工傷、職業病的醫療費用;
(六)打架斗毆、吸毒、自殺、酗酒等行為所致的醫療費用;
(七)會員或其所在單位故意隱瞞、偽造或篡改病史、病歷以及其他欺騙行為。
第十七條如有第十六條第七款所指行為,即時取消其申領補助金的權利,追回已發放的補助金,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本細則由互保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細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內蒙古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
2026年度(第8期)項目實施細則
相關名詞解釋
在職職工:指符合國家法定工作年齡(以身份證為準),在工作崗位履職的職工〔以參互時間為準,超過半年非正常情況下不在單位上班履職或已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人事)關系的離崗職工,則視為非在職職工,不在參互項目之列〕,按國家政策延遲退休的,按照實際在職年齡參加。
住院:包含普通住院和急診轉住院。急診診療后24小時內轉住院的,急診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的自付部分,視為住院費用一并報銷,單獨急診不予報銷。
門診特殊疾病:特指惡性腫瘤到門診治療的放療、靜脈注射類化療和尿毒癥患者血液透析(不含門診檢查和買藥費用),其補助方法按月結算。
自費費用:包括藥品目錄中乙類先行自付部分和丙類藥、超限價自付等費用,由醫保部門確認。
單次住院:除正常住院外,還包括根據病情需要,按醫囑要求,在24小時內轉入其他醫院并辦結住院手續的情況。
進入統籌費用:指住院總費用-超限價金額-乙類自付金額-丙類自付-起付標準等金額=進入統籌費用。
附件2
內蒙古女性馨康互助保障
2026年度(第5期)項目
實施細則
為充分體現工會對女職工的關愛,緩解女職工因患特殊疾病導致的經濟負擔,根據《內蒙古職工互助保障協會章程》和《內蒙古職工互助保障協會管理規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章 參互對象和期限
第一條凡身體健康、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女職工或已參加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的男職工配偶,都可以通過本人或者家屬所在單位的工會向互保協會的辦事處、代辦點申請參加本項目。
互保協會只接受由工會統一組織參加本項目,且參互人數原則上不少于參互單位全體在職女職工的75%(含)(在職女職工在本單位參加,男職工配偶不計算到比例中)。
第二條單位工會組織職工參加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應做好以下資料的準備工作。
(一)《內蒙古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參互申請表》和《參加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人員名單》紙質文檔一份(可直接從系統打印);
(二)男職工與配偶的結婚證復印件。
第三條入會結束后,代辦點準確填報《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參互單位臺賬》報送到辦事處;辦事處匯總數據,填寫《女性馨康互助年度參互匯總表》,一并留存備案。
第四條2026年度(第5期)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參互辦理時間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第五條本項目保障期為一年,從2026年1月1日0時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時止。
第六條一個保障期只允許參加一份項目,一年辦理一次,超出份數視為無效,不予受理。
第七條參加本項目的女職工自互助保障期開始之日起,執行30個自然日的觀察期(確診時間以首次病理檢查報告的時間為準)。連續參加項目的女職工不再設觀察期,重新參加該項目的女職工仍需執行觀察期。
第二章 互助金(互助會費)的收取
第八條本項目會費標準為每人35元。互助金(互助會費)一經交納,一律不予退還。參互單位工會組織收取的互助金(互助會費),按規定時限上交到互保協會指定的銀行賬戶。經審核通過后,由互保協會統一開具相關票據。
第三章 補助辦法和申領流程
第九條本項目所指的女職工特殊疾病包括以下幾類:
1.浸潤性乳腺癌;
2.乳腺導管原位癌;
3.原發性子宮頸惡性腫瘤;
4.卵巢交界性腫瘤/低度惡性卵巢腫瘤;
5.原發性輸卵管惡性腫瘤;
6.原發性卵巢惡性腫瘤;
7.原發性腹膜惡性腫瘤;
8.原發性子宮內膜惡性腫瘤;
9.妊娠滋養細胞腫瘤(絨毛膜癌、惡性葡萄胎);
10.原發性外陰癌;
11.原發性陰道癌;
12.子宮肉瘤;
13.生殖器官上的黑色素瘤;
14.全子宮切除術。
第十條項目及保障
序號
保障項目
補助待遇
最終補助金額
1
浸潤性乳腺癌
30000元
32000元
2
乳腺導管原位癌
10000元
微浸潤按照乳腺導管原位癌予以補助
12000元
僅行子宮錐切的不予補助
原發性子宮頸
惡性腫瘤
3000元
行全子宮切除的按子宮全切補助
5000元
3
如行宮頸癌根治術/放療,則按照惡性腫瘤補助
10000元
12000元
僅行患側附件切除不予補助
卵巢交界性腫瘤/低度惡性卵巢腫瘤
3000元
行全子宮切除的按子宮全切補助
5000元
4
如行卵巢癌分期術,按照惡性腫瘤補助
10000元
12000元
術后未行補充治療的早期惡性腫瘤
原發性輸卵管
5000元
7000元
5
惡性腫瘤
術后補充放化療的中晚期惡性腫瘤
10000元
12000元
3000元
行全子宮切除的按子宮全切補助
5000元
原發性卵巢
6
惡性腫瘤
10000元
如行卵巢癌分期術,按照惡性腫瘤補助
12000元
3000元
行全子宮切除的按子宮全切補助
5000元
原發性腹膜
7
惡性腫瘤
如行腹膜癌分期術,按照惡性腫瘤補助
10000元
12000元
3000元
行全子宮切除的按子宮全切補助
5000元
原發性子宮內膜
8
惡性腫瘤
10000元
如行子宮內膜分期術,按照惡性腫瘤補助
12000元
妊娠滋養細胞腫瘤(絨毛膜癌、惡性葡萄胎)
9
12000元
10
原發性外陰癌
12000元
11
原發性陰道癌
12000元
12
子宮肉瘤
12000元
13
生殖器官上的 黑色素瘤
10000元
按照惡性腫瘤補助標準執行
12000元
14
各類因子宮和卵巢良性腫瘤行全子宮切除術者以及上述條款中符合該項者
全子宮切除術
3000元
5000元
本項目生效觀察期內,參互女職工首次確診患有規定的女職工特殊疾病中的一種或多種時,可以一次性領取500元的慰問金。
本項目生效觀察期后,參互女職工首次確診患有規定的女職工特殊疾病,可以一次性領取相應補助金,保障待遇終止。
本項目生效觀察期后,參互女職工首次確診患有規定的女職工特殊疾病中的一種或多種時除得到相應的補助外,還可以一次性領取2000元的康復補助金。
第十一條同時患有多種符合條件的女職工特殊疾病時,按補助金數額最高的一種進行申領,保障待遇終止。
第十二條參加本項目前,已患有本項目規定的一種或多種女職工特殊疾病的女職工,對既往疾病不享受女職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
第十三條對參加本項目并按照規定領取補助金的女職工,互助保障期滿后再次續互時,對既往疾病不再享受女職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申領補助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參互女職工本人身份證、銀行借記卡復印件;
2.由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理報告、診斷證明、住院記錄、手術記錄(已首次確診文件中規定的女職工特殊疾病并先行放化療等治療的可不提供手術記錄)等材料;
3.放化療醫囑及其他必要證明和材料。
參互女職工已身故的,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辦理申領手續時,需提供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等與已故參互職工的關系證明,受益人銀行卡、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已故參互職工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法醫鑒定書、戶籍注銷證明或喪葬火化證明等。
第十五條女職工特殊疾病補助金、慰問金應由女職工本人(或近親屬)及時辦理申領手續,申領有效期為保障期結束后120個自然日(2027年4月30日截止),逾期視為放棄領取補助金的權利。申領紙質材料經所屬工會審核后,上報代辦點或辦事處留存,并將申請資料原件通過系統上傳互助辦審核。
第四章 互助保障除外責任
第十六條發生以下情形的,不承擔互助保障補助。
(一)不在女職工特殊疾病十四類疾病范圍的;
(二)非認定的醫療機構出具證明材料的;
(三)女職工在參加本項目前已經或曾經患本項目所指的原發性惡性腫瘤和原位癌中的任何一種或多種,或由其他疾病轉移致使會員患有本項目所列疾病的;
(四)醫院誤診的;
(五)女職工或其所在單位故意隱瞞、偽造或篡改病史、病歷以及其他欺騙行為。
第十七條如有第十六條第五款所指行為,即時取消其申領補助金的權利,追回已發放的補助金,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本項目所指的女職工特殊疾病按照國家有關疾病診斷標準判定。
第十九條無論是否已經參加本會其他互助保障項目,女職工首次參加本項目,均需重新執行觀察期的規定。
第二十條為維護全體女職工權益,本項目隨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及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將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十一條對本項目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爭議, 由互保協會醫療專家組進行最終裁定。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由互保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細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3
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項目
參互目標指導計劃
序號
單位
2026年參互指導計劃人數
1
呼和浩特市總工會
2
包頭市總工會
按中互會要求完成任務,參加自治區互助保障項目50000人
3
呼倫貝爾市總工會
含滿洲里市目標計劃
4
興安盟工會
5
通遼市總工會
6
赤峰市總工會
7
錫林郭勒盟工會
含二連浩特 市目標計劃
8
烏蘭察布市總工會
9
鄂爾多斯市總工會
10
巴彥淖爾市總工會
11
烏海市總工會
12
阿拉善盟工會
13
自治區教科文衛體工會
14
自治區建筑建材交通機冶工會
5800
15
自治區財貿輕紡農牧林水工會
5500
16
自治區國防郵電工會
8100
17
自治區能源化學地質工會
5500
18
自治區直屬機關工會工委
19
內蒙古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 公司工會
附件4
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項目
參互目標指導計劃
序號
單位
2026 年參互指導計劃人數
1
呼和浩特市總工會
2
包頭市總工會
按中互會要求完成任務,參加自治區互助保障項目10000人
3
呼倫貝爾市總工會
含滿洲里市 目標計劃
4
興安盟工會
5
通遼市總工會
6
赤峰市總工會
7
錫林郭勒盟工會
含二連浩特市 目標計劃
8
烏蘭察布市總工會
9
鄂爾多斯市總工會
10
巴彥淖爾市總工會
11
烏海市總工會
8899
12
阿拉善盟工會
13
自治區教科文衛體工會
3700
14
自治區建筑建材交通機冶工會
1300
15
自治區財貿輕紡農牧林水工會
2000
16
自治區國防郵電工會
2200
17
自治區能源化學地質工會
2200
18
自治區直屬機關工會工委
19
內蒙古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會
9381
附件5
內蒙古職工互助保障協會
銀行賬戶信息
賬 戶 名 稱:內蒙古職工互助保障協會
銀 行 賬 號:0602 0079 2910 0083 656
開戶行地址:中國工商銀行呼和浩特巨海城第二支行
開戶行行號:1021 9100 0790
開戶行電話:0471-4633707
附件6
內蒙古職工互助保障行動
聯系方式
序號
單位
聯系方式
1
呼和浩特市總工會
0471-5332008
2
包頭市總工會
0471-5222866
3
呼倫貝爾市總工會
0470-8224493
4
興安盟工會
0482-8220269
5
通遼市總工會
0475-8230918
6
赤峰市總工會
0476-8822490
7
錫林郭勒盟工會
0479-8247600
8
烏蘭察布市總工會
0474-8814653
9
鄂爾多斯市總工會
0477-8593080
10
巴彥淖爾市總工會
0478-8987316
11
烏海市總工會
0473-2023796
12
阿拉善盟工會
0483-8355982
13
自治區直屬機關工會工委
0471-6386765
14
內蒙古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會
0470-7423396
15
互保協會行政管理部
0471-5222966
16
互保協會事業拓展部
0471-5222866
17
互保協會審核服務部
0471-6300227
18
互保協會財務管理部
0471-5109563
19
互保協會風控合規部
0471-5109312
來源:內蒙古總工會
編輯:張裹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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