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快遞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以來,我國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已對該《條例》內容進行了兩次修改完善。《條例》作為保障快遞業發展,規范快遞服務,確保快遞安全的一項重要規章制度,不僅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也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方方面面發揮著關鍵作用。
強化監管機制,筑牢安全防線
《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的快遞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規定,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與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遞安全監管機制,加強對快遞業安全運行的監測預警,收集、共享與快遞業安全運行有關的信息,依法處理影響快遞業安全運行的事件。
近年來,國家安全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成功打擊處置了一批通過寄遞渠道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有效防范寄遞渠道潛在的危害國家安全風險,為保障我國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注入了安全動能。
嚴格實名管控,提升溯源能力
《條例》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遞物品(以下統稱快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第二十三條規定,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議用戶交寄的快件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并登記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條例》進一步強化實名收寄制度,要求快遞企業準確登記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以及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信息,這種“見人見物”的管控模式,讓心懷鬼胎者無處遁形。
深化綠色治理,守護生態安全
每年上千億件快遞在為我們提供生活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大量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等突出問題,對我生態安全造成威脅。經過修改完善,《條例》為快遞包裝治理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從源頭上遏制了快遞包裝對生態環境的侵蝕,也讓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美麗中國的步伐邁出了堅實一步。
維護國家安全,人人都是主角。廣大人民群眾要嚴格遵守《條例》規定,練就識別可疑包裹的“火眼金睛”,如發現寄遞渠道的可疑線索,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網絡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地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來源: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
編輯:靳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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