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武隆區紀委監委近日公開通報4起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問題。
1.陳剛,重慶市武隆區廟埡鄉和平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2025年1月8日19:45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4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洪忠彪,重慶市武隆區示范幼兒園專職副書記,2025年3月20日22:39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田小龍,中共黨員,重慶市武隆區教師進修學校八級職員,2025年3月23日20:00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李萬進,重慶市武隆區江口鎮銀廠村黨支部書記,2025年5月17日20:23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稱,區紀委監委多次通過印發專項工作通知、通報典型案例、組織簽訂拒絕酒駕醉駕承諾書等方式,反復重申“酒后禁駕”紀律紅線。今年以來,區紀委監委會同區公安局建立紀警協同聯動查處機制,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問題,暴露出個別黨員、干部紀律意識淡薄、規矩意識缺失,也暴露出個別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干部職工教育管理監督寬松軟。
全區黨員、干部要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深刻認識到酒駕醉駕行為不僅給社會、家庭、個人造成嚴重危害,也是嚴肅的違紀違法問題,必須堅決摒棄“下班不歸管”“偶爾不礙事”等錯誤思想,牢固樹立紀律規矩意識,時刻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實把鐵規鐵紀內化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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