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7月1日訊(通訊員 曾凡庚)6月27日15時許,隆回縣公安局巖口派出所一村一輔警徐璐平、陳濤同志在日常河道巡邏時,發現兩名小孩正在小河里野泳。見此情景,徐璐平和陳濤同志當即要求兩名小孩上岸,并且在兩名小孩上岸后,耐心進行思想教育,經過思想教育后,兩小孩認識到了自己野泳行為的危險,為自己的野泳行為表示后悔,并保證以后不再進行野泳。
6月28日,巖口派出所一村一輔警賀盛富在大觀村河邊巡河時,發現兩名小孩欲下河游泳,賀盛富馬上進行制止,并對兩名小孩進行批評教育。
夏季暑假,是青少年野泳溺亡事件的高發期,巖口派出所按照市局和縣局要求,本著對轄區群眾生命安全負責的態度,積極組織開展河道巡邏和街道巡邏工作,巡邏、宣傳、勸導三同步,勸導群眾遠離野泳,降低溺亡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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