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持股與奮斗者共享成功
創業之初,華為就有一個非常明確的理念,那就是讓每一個奮斗者享受到公司發展的紅利。這句話的意思是,華為它是所有人的,華為不是創始人一個人的,也不是少數幾個創始團隊成員的。
華為基本法第17條規定,我們使勞動知識以及企業家的管理和風險的積累,貢獻得到體現和報償,一方面認同華為的模范員工,組成公司與員工的利益與命運共同體,另一方面將不斷的使最有責任心與才能的人,進入公司的中間層。
華為的這種制度安排有點像吃大鍋飯,那么華為是如何實現這種大鍋飯?
華為創造性地使用了全員持股制,現在大家都覺得華為的全員持股制度很牛,大大激發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而且在股權激勵上開了先河,甚至有很多觀點認為,全員持股制度是成就華為的核心要素。
其實全員持股制度在最初,并沒有那么神圣,甚至是在在一種被迫之下產生的,我們知道華為創立于1980年,當時的中國還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階段,民營企業的地位是非常低的。
作為草根創業公司,華為做的是ToB的生意,ToB的一大特點就是支付周期比較長,短則數月,長則數年,但是產品研發需要投入,設備生產需要資金,后期服務也需要人員,這就需要很大一筆現金流。
而此時的華為,創立沒有幾年,沒什么家底,就導致資金非常緊張,另外當時的中國還沒有很成熟的融資環境,募集資金的渠道非常單一,基本上只有銀行這一條道。
你看華為當時開支很大,資金回收很慢,又沒有很好的融資渠道,擺在華為面前的現金流難題要如何解決呢?華為也嘗試過去銀行貸款,但是當時由于華為那是名不見經傳,又是一個小民營企業,能不能撐過兩年還不知道,所以人家銀行不給你貸款。
所以你別看今天華為這么牛,但是當年華為是貸不到款的,不過華為很快就想出另外一個辦法,既然從外部借錢很難,那就從內部借,如何操作?華為在內部實行動員,讓大家將工資都貢獻出來,解決公司的流動資金緊張問題。
年底的時候,根據你投入到公司的資金多少進行分紅,這個時候的華為為了吸納資金可是下了血本,據說最高的時候10萬元投進,年底可以拿到三四萬,知道這是什么概念?現在銀行賣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普遍都是11%左右,華為那個時候的真實收益率達到了30%-40%,于是華為的員工紛紛把錢投給公司。
那時最普遍的現象就是大家月底發工資的時候,只是領取一點基本的生活費,其他的錢根本不去領,通過這種方式,華為就解決了初期的資金難題,使得華為能夠在早期獲得持續的發展。
這樣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大大激發了大家的工作熱情,因為大家都知道,我如果不好好干,公司垮掉了,那我的一大筆老本兒就沒有了,這種恐懼才是激發大家玩命工作的最主要的原因。
華為通過這樣的方式度過了資金緊缺的難關,又獲得發展的動力,華為的全員持股制度,又進行了幾次變革,這種演變一方面是根據外部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合規性的調整。
比如1993年12月29號公司法頒布,新出臺的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的股東不能超過200人,華為公司明顯不符合要求,于是華為對全員持股制度進行了一些修正,成立了內部職工持股會,將所有員工所持的股份都裝進去,代表所持股的員工持有華為公司的股份,那么這樣就符合了公司法對員工數量的要求。
員工們相當于間接持股,到了2001年深圳市出臺了公司內部員工持股規定,華為的內部持股制度與該制度有些沖突,于是在國際咨詢公司的協助下,華為對內部股權制度再次調整,用虛擬股票期權,也就是虛擬受限股取代了原來的內部股權。
這樣調整之后,新員工不再派發長期不變的一元一股的股票,老員工手中持有的每股一元的內部股票,則按照年末公司的凈資產來折算,擁有虛擬股的員工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分紅,再加上虛擬股對應的公司凈資產的增值部分,但是這種虛擬受限股它沒有所有權,也沒有表決權,也不能轉讓和出售,員工離開企業的時候,股票只能由華為控股工會回購。
從另一方面來說,華為內部為了激勵和平衡,也對全員持股制度進行了一些優化,在原來的全員持股機制下,由于分紅所得在華為人的收入中比重是越來越大的,工資收入的比重就越來越小。
導致一些華為人可以不用努力工作,就可以獲得很高的收入,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某些華為人的惰性。此外由于華為員工數量迅速膨脹,后來員工他的股票比較少,甚至沒有股票,就導致分配不公,影響工作積極性,所以從發展的需要來講,華為也在不斷調整內部持股制度。
到底怎么調整?
第一、員工持有的股份,它不再是一成不變而是動態,你給公司貢獻大,持股的比例可以增加,否則就要下降。
第二、分紅的計算系數也不是固定的,這個系數與員工當年的總體工資收入掛鉤,工資收入越高,說明你對公司的貢獻越大,分紅系數就越高,分紅收入也就越多。
第三、一旦員工辭職離開公司,股份就要收回,重新分配,讓新來有貢獻的員工獲得,當然如果你是從華為榮譽退休的員工,可以保留部分股份,一直享受分紅,相當于給你一個長久的養老待遇。
2003年左右,由于國內3G市場遲遲沒有啟動,而華為已經持續多年,去投入巨資研發而導致資金壓力非常大,華為再次給80%以上的員工開放了股票購買權,那么這次募集資金幾十億,此次股票的配置股權向新的骨干核心層傾斜。
而且有三年的鎖定期,這次內部股票的配置,有效緩解了華為資金緊張的壓力,又將員工的利益,尤其是骨干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緊密綁定到了一起。
到了2008年,華為又推出了飽和配股制,也就是說,規定了員工的配股上限,每一個級別的員工達到持股上限以后,就不再參與新的配股,那么這一規定就是手中持股數量巨大的華為的老員工,他的配股受到了限制。
但是有利于激勵華為公司的新員工,那么到了現在華為20萬員工里面,有近10萬人持有華為的內部股票,顯然這時候的制度已經沒有了融資的功能,變成了純粹的激勵作用。
華為的全員持股制度的形成,它有特定的歷史原因和歷史機遇,現在其他公司不可能去模仿了,但是華為的這種將員工利益與公司的經營狀況、公司的長遠發展綁定到一起的做法,非常值得其他公司的借鑒。
現在外部融資環境已經非常成熟了,你只要有好的項目,想找資金相對來說比較容易了,如何平衡公司創始人與骨干員工之間的利益關系,以及員工之間的利益關系就顯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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