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賽季中超聯賽第 11-34 輪比賽即將拉開帷幕,隨著賽程的公布,球迷們的熱情也被點燃。但大連人隊的票務信息卻引發了爭議,半年內被診斷為新冠確診病例被列入了不允許購票入場人群,被認為涉嫌歧視。近期,新冠康復者遭遇就業歧視的現象得到了大家的關注,8 月 1 日,兩部委剛剛發布了 " 關于堅決打擊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就業歧視的緊急通知 "。
半年內得過新冠就不能買票看球,康復了也不行
8 月 3 日,大連人職業足球俱樂部在官方微信發布了票務信息,其中,大連市域內觀賽人員注意事項一項提到," 半年內被診斷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病例的,不允許購票入場。" 半年內被診斷為新冠確診病例這一項,引發了很多網友的討論。有網友表示理解,可能是擔心復陽的,現場觀賽的有上萬人,應當小心謹慎。但也有人提出質疑,涉嫌歧視新冠康復者。
△票務公告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藍天彬律師表示,中超大連人隊拒絕新冠康復者購票,不合法,不合理,也不科學。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具體來說,第九條明確,消費者擁有 " 選擇權 ",即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第十四條還提到了 " 受尊重權及信息得到保護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 何況,這些新冠感染者已經痊愈。現在確實有一些不正常的歧視新冠康復者的現象,不合法,不科學。" 藍天彬說道。
上海方艙志愿者新冠康復后,求職被拒幾十次
這兩天,還有一條新聞在網上刷屏:一名上海方艙志愿者,新冠康復后,求職幾十次,全都被拒絕了。據報道,這名小伙失業三個月,欠債近 3 萬元,如今還要靠愛人賺錢養家。
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呂金艷律師表示,這個門檻設置不僅充滿歧視,而且嚴重違反法律的規定。
首先,《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都明確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提供體檢報告,但求職者是否確診過新冠,一般認為是與履行勞動合同無關的信息,勞動者有權不提供。
其次,《民法典》第 1032 條規定,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個人信息保護法》第 28 條規定,敏感個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導致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危害的個人信息,包括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定身份、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等信息,以及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從以上規定來看,求職者確診過新冠,可以歸類為敏感個人信息,甚至構成個人的隱私。按《個人信息保護法》第 28 條規定,只有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才可以搜集敏感個人信息。從這個角度來說,用人單位搜集求職者曾經確診過新冠的信息,也違反了法律規定。
再次,《民法典》第 1035 條、《個人信息保護法》第 5、6 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過度搜集求職的個人信息,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用人單位在招聘錄用過程中查看求職者近 2 個月的核酸記錄,超出了必要限度,屬于過度搜集個人的信息,同樣是違反了法律規定。
最后,依據《就業促進法》和《民法典》關于平等就業權與一般人格權的規定,這種就業歧視行為涉嫌違法,被歧視者可以以平等就業權遭到侵害為案由,發起一般人格權民事訴訟,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兩部委發文打擊新冠歧視,律師呼吁多一點同理心
2020 年 4 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強調,用人單位僅以勞動者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無癥狀感染者、被依法隔離人員或者勞動者來自疫情相對嚴重的地區為由主張解除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今年 8 月 1 日,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堅決打擊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就業歧視的緊急通知》,嚴禁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為由,拒絕招 ( 聘 ) 用新冠肺炎康復者。嚴禁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和用工過程中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實施就業歧視。嚴禁用人單位隨意違法辭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復者。
" 我們也呼吁每個人都多講一點科學、多一點同理心。疫情影響之下,每個人都不容易。特別是在各地加速復工復產之際,消除那些莫名其妙的歧視,希望這些在求職路上跋涉的人們,能夠盡早地找到自己心儀的工作,更希望在未來的日子里,他們都能夠工作得安心、踏實。" 呂金艷說道。
來源:現代快報
作者: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益)
原標題:中超大連人隊票務信息引爭議,半年內得過新冠的就不能買票看球賽?
編輯 周冬梅
藍天彬律師: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刑事業務研究會副主任,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法律風險防控委員會委員,前政法記者,畢業于廈門大學,專注于研究公司人員、公職人員法律風險防控和刑事辯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