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潮能源發布關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賣的結果公告,公告顯示,東營廣澤、東營匯廣二者所持有總計4.16億股占公司總股本6.12%股份被成功拍賣,陳柏霖拍得1.29億股,張宇拍得1.3億股,鐘革,安忠歌,韓莉莉三者合計拍下1.57億股。
此前,陳柏霖和張宇同樣曾參與過上市公司股權競拍,前者于2021年6月以5955.74萬元競得迪威迅1245.97萬股。后者張宇則出手更頻繁,2019年12月以5514.68萬元競得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080萬股,2020年8月以7383.76萬元競得*ST海核1960億股,2020年7月以1.13億元競得奧維通信1700萬股。
新潮能源之所以能夠吸引“法拍撿漏牛散”入場,和其所處行業景氣度高,業績向好有關。2022年以來,國際石油價格持續走高,受油氣行業上游投資不足、COVID-19疫情反復和地緣政治緊張等多方面因素影響,新潮能源憑借石油、天燃氣資源,僅前三季度營收67.46億元,同比增長101.16%;凈利潤26.44億元,同比增長426.14%。業績靚麗,表現突出,成為各路資本爭搶的“香餑餑”。
在業績搶眼的背后,新潮能源還面臨著內控及嚴重的股東間控制權爭奪等問題。上市公司股東之間圍繞控制權爭奪大戲上演,接連出現董事會監事會否決改選提案、“雙頭”董事會形成等奇葩治理現象,隨后還陷入股東質疑管理層提案涉嫌虛構內容等漩渦。如今,法拍牛散撿漏入場,三者相加股份超過6%,必然影響現有股東格局。
對于中小投資者來說,最為關注的信披問題上,只有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才能確保良好投資環境。在信披問題上,新潮能源漏洞頻出。
2022年10月25日該上市公司收到山東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2017年6月27日,新潮能源與廣州農商行簽訂《差額補足協議》,約定為廣州農商行、華翔投資與國通信托簽訂的25億元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貸款合同中的投資本金或收益承擔差額補足義務。但上市公司未及時披露,也未在2017年半年報至2020年半年報中披露,證監局擬對新潮能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2021年9月,新潮能源還因2017年在恒天中巖與北京興業投資簽訂的《回購協議》中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金額6.13億元,但未及時予以披露,也未在相關的定期報告中披露,構成信息披露重大遺漏而被行政處罰。
而最新一則引發關注的戲碼,是新潮能源原監事會主席陳啟航于2021年11月12日向煙臺市公安局報案,稱新潮能源董事長劉珂、監事兼機要部經理訾曉萌,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張宇、董事兼副總經理范嘯川、原董事劉斌和原董事齊善杰6名核心高管挪用、侵占公司資金,利用職務便利,將新潮能源投資到哈密合盛源6億元出資款中的2.2億元挪用侵占;虛構白酒交易,以關聯交易形式虛構侵占公司巨額資產;在廣州農商行25億元貸款案件中,以“暗保”方式幫助騙貸,非法謀取好處費及回扣等。材料顯示,陳啟航實名舉報已獲得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立案受理,但新潮能源卻沒有進行信息披露,亦無任何公開回復。
關于公司高管被舉報進而被立案偵查是否屬于信披義務范疇,有律師表示,上市公司管理人員因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且影響其履行職責,屬于公司重大事件應該及時披露。如果相關人員只是被公安機關立案,并未被采取強制措施,表明公安機關對立案的罪名尚未搜集到足夠的證據,不排除公安機關撤案的可能性,則沒有達到必須披露的標準,公司可以不予披露。
二級市場上,最近5個交易日,新潮能源的股價卻連續下跌,截至12月12日收盤,其股價為2.35元/股,跌幅2.08%,總市值159.8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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