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國家規定,以盈利為目的,明知是虛假信息,仍然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日前,連城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秦某、羅某、李某、劉某等4人。
案情回顧
經審查,上海某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成立,法人秦某某。2022年6月,秦某某邀請羅某入股上海某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先后招錄了李某、劉某等人為公司業務員開展業務。公司在未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情況下,違反國家規定,專職從事非法有償發帖,明知是虛假信息,仍雇請“槍手”組成網絡水軍在網上進行編造、夸大、虛構事實,并通過信息網絡提供發布消息等有償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涉及全國24省份,對多地社會治安穩定產生極其惡劣影響。
檢察官提醒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并不是為所欲為,所有的自由都是規則之下的自由。未經國家許可不能提供有償互聯網服務,更不能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網民,不要為了蠅頭小利發布虛假信息而觸碰法律紅線,否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讓我們共同維護網絡傳播秩序,營造風清氣正、積極向上、健康有序的網絡空間。
供稿:第一檢察部
責編:李楗
審核:楊建華、江麗瓊
監制:林承慶、鄧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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