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凌晨2時55分
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大里聚福城小區
怡景園高層住宅天井發生火災
現場火光熊熊
經初步勘查現場燃燒物質為
空調外機及天井內堆放的雜物等
此次火災造成1人搶救無效死亡
泡沫盒、大紙箱
舊家電、自行車
這些物件你是不是也在樓道里見過?
你家的樓道或許是
這樣的
這樣的
這樣的
還有這樣的
為了圖方便
一些樓道成為了“私人儲物間”
樓道堆放的雜物多是可燃物
一旦起火
堵住的是“生命通道”
將嚴重影響逃生和消防救援
下面這些案例
一次次為我們敲響警鐘!
案例一
2022年12月1日,陜西省西安市某小區發生火災,居民樓大廳、過道、樓梯間雜物著火,導致5人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二
2020年4月15日晚,河南省鄭州市某小區發生一起火災,現場濃煙滾滾,據了解,造成這起火災險情的是小區樓道門口堆積的廢紙箱等雜物。
樓道雜物
堆的是私心
危害的是生命
觸犯的是法律
2020年,北京居民王某某在樓道堆放雜物引起火災,致鄰居被燒傷,被法院一審判決和物業公司共同賠償受害者633萬余元。
王某某是北京朝陽區某小區的業主,退休后,他和老伴長期將撿來的廢舊紙殼等雜物堆放在樓道內。2020年1月27日晚10時許,王某某堆放在樓道內的雜物燃燒引發火災。
時年不滿20周歲的鄰居小瑞出門沿樓梯間向下逃生,在此過程中,小瑞不幸被熏倒、燒傷,成為火災的兩名傷者之一。
后經醫院診斷,小瑞全身多處燒傷、雙眼雙耳燒傷、雙手功能完全喪失。因就賠償事宜無法協商一致,小瑞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要求王某某與小區物業公司共同賠償醫藥費等共計1000余萬元。
經法院審理,最終判決雜物堆放人王某某賠償受害人全部費用633萬余元的70%即443萬余元,物業公司對633萬余元全額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普法小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條:
高層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鎖閉出口、設置障礙物......禁止圈占、遮擋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內堆放雜物,禁止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
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再來回顧一下
樓道堆放雜物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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