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離婚率居高不下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隨著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物質生活得到滿足之后,便開始追求自由的生活狀態,再婚現象開始頻繁出現。婚姻不是沒有風險的,在一起再婚離婚糾紛案件中,當事人找到家理律師事務所,家理律師事務所指派耿艾楠律師、朱嘉鑫律師承辦該案。
面對一審判決存在程序瑕疵和諸多實體不公的問題,家理婚家律師抓住案件痛點,通過調整訴訟策略,多次遠赴外地開庭,最終使得二審得以改判。幫助我方當事人田某免去141萬元需要支付給對方的補償款,并節省了高達9萬余元的訴訟費用,最大限度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案情簡介
T某與L某系再婚夫妻,T某與前妻育有一女T某M。T某與L某登記結婚后,由T某出資貸款購置位于成都市高新區某路房屋一套,并共計花費房屋裝修款與購置家具款150萬余元。在購置該房屋時,T某與L某辦理公證,明確該房屋系L某個人財產,T某無權分割。該房屋于2020年被L某出售,獲得房屋售價款960萬元。
在與L某登記結婚以前,T某個人名下財產有位于成都市某區房屋一套,雖然婚后存在還貸行為,但已于2016年全部結清;有股票賬戶余額約300萬余元;為其與前妻所生女兒T某M購置房屋出資248萬元。
在與L某結婚以后,T某與L某有其他共有房產、存款若干。
該離婚案于2022年6月6日由成都市某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我方當事人T某需補償L某房屋婚后還貸部分及對應增益,并認定T某在婚內期間有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除此之外,離婚后T某還要支付L某141萬余元的補償款。
辦案經過
北京家理的耿律師和朱律師在接到案件后,迅速分析了法院下發的判決書,找到判決書中對我方當事人和對方當事人分別有利的判項,并從說理部分尋找法院判決是否有漏洞。通過梳理判決,家理婚家律師發現本案存在程序瑕疵,即法院在未爭得雙方當事人同意且未告知雙方當事人的情況下,即采取法院詢價的方式確認房價。因此,如果二審法院判決不利于我方當事人的話,則可以以程序瑕疵為由,進而為我方當事人爭取有利結果。在訴訟策略上,經與當事人T某溝通,并綜合考量一審判決結果,確定了爭取改判,不要求法院發回重審的訴訟策略。
確認好訴訟策略之后,家理婚家律師通過梳理當事人的流水,發現一審法院在審理當事人流水時并未析清相關款項的來源,不管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都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算。因此,家理婚家律師全面細致地將當事人的交易按照時間段進行分類,卡住當事人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房屋貸款的時間及使用個人財產償還貸款的時間,以可視化的方式說服法官將屬于我方個人財產的部分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同樣,針對房屋裝修款和家具購置款項,家理婚家律師通過大量的案例檢索,并查詢大量的學術觀點,最終明確指出裝修、家具應當為獨立財產而并非房屋的附屬物,且本案裝修、家具價值相對較高,說服法官應當分割該部分財產。
案件結果
最終,在二審法院組織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一致,免除了我方當事人T某應給付L某的141萬元的義務,并免除了我方當事人應支付的高達9萬余元的訴訟費用。
家理律說
從法理上來說,針對裝修、家具到底是否能夠作為獨立財產分割的法律問題;針對當事人婚后償還的貸款是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和針對我方當事人T某給其女兒出資的購房款項等法律問題,作為律師應當針對案件中所呈現的法律問題和圍繞案件痛點作出嚴謹、細致的研究,綜合考量各種細節因素,以為實現我方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訴訟策略。
從情理講,二審法院在改判或是發回重審時,會做綜合考量,如果一審法院確實存在瑕疵,可以借此機會讓法官協助我方調解,為我方當事人爭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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