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浮橋”案引起全民關注,黃德義一家18口都被判刑,修路架橋的善舉卻招來橫禍,審判是否公正,定罪是否合理,引發社會以及法學專家的爭議。
當地還在忙著自我辯解,記者卻挖到新料。浮橋案的審判長孫某被人舉報,他原名曹某軍,當年是冒名頂替進入的大學。
舉報人丁某表示,自己的女兒參與打架被孫某判了8年,但全家人都認為該判決有重大問題,在走訪過程中,才得知孫某冒名頂替的事情。丁某于是向上反映這一問題,但紀檢部門告訴他,冒名頂替的事情已知曉,也已處理完畢。
丁某追問處理結果,機關人員被逼無奈,才說是記過處分。
黃德義也將這一問題曝光,他解釋說不是針對孫某,而是借此引起重視,為自己翻案。
網友質疑,冒名頂替就等于斷人前程、奪人飯碗,不僅違紀更是違法,要承擔刑責,只有處分,卻依舊當法官,這不明顯是糊弄嗎?既然是冒名頂替,他就是一個冒牌法官,那他的判決能算有效嗎?
記者聯系到孫某,孫某表示 自己已經被處理,不再是審判長,如果有問題,可以找宣傳部門聯系,之后掛掉電話。
網友一致認為,從浮橋案中可以看出,當地的官場已存大問題,需要提級調查,查明事實真相,給民眾一個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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