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美術(shù)學院外景
甄忠義,這位年屆古稀的河北美術(shù)學院(簡稱河北美院)的創(chuàng)始人,因河北美院無端背負高達15120萬元的巨額債務而深感愧疚和自責。
河北美術(shù)學院院長:甄忠義
11月22日,甄忠義對前來采訪的記者沮喪地說:“開始只是為女兒經(jīng)商辦企業(yè)提供個人擔保,不料,最后卻被一伙別有用心的人偽造成河北美院的借款,連累河北美院數(shù)年來疲于應付一系列官司,嚴重影響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我本人也深受其害。是我輕信他人,治家不嚴,上了‘套路貸’的當,我無顏面對河北美院廣大師生。”
位于河北省新樂市的河北美院以及甄忠義本人作為被告,深陷17件所謂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之中,訴訟標的額為15120萬元,曾經(jīng)被法院查封、凍結(jié)、保全單位或個人銀行賬戶及土地等,總價值達6.5億元。
2023年7月初,河北美院一次收到新樂市人民法院判決書6份,判決結(jié)果是全部敗訴,需要承擔所謂的借款本息高達3億余元。
甄忠義說,其女兒甄紫蒙為經(jīng)營自己的企業(yè)需要資金,讓其以個人名義提供擔保。在2015年1月14日出具的編號為20160114的民間借款合同和2016年9月2日出具的編號為20160902的民間借款合同,同屬甄肖拴案的兩筆借款400萬元,甲方即借款方均為甄紫蒙,甄忠義在丙方即擔保方處簽字,款項也全部打入甄紫蒙個人銀行卡。這兩份借款合同真實體現(xiàn)了本案的原來面貌,甄紫蒙就是事實上的借款人。然而從此時開始,他們把借款人竟“演變”成了河北美院。
河北省新樂市人民法院
甄忠義提供的材料說,現(xiàn)有證據(jù)充分證明:新樂市人民法院在一審中故意隱瞞主要事實,大量事實被認定錯誤或根本不予認定,對河北美院有利的證據(jù)不予采信,費盡心機地袒護對方,將本不屬于河北美院的借款強加在河北美院身上,存在枉法裁判的嫌疑。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故意隱瞞及掩蓋經(jīng)過法庭質(zhì)證的甄忠義與宋會英的兩次通話錄音這一證明案件事實的關鍵證據(jù)。甄忠義與宋會英于2019年6月2日、4日的兩次電話錄音中,宋會英說:“......我挺信任她(甄紫蒙)的,挺實在的,我就借給她,我就一打,不管是我這還是學校的錢,只要賬戶上有,我就給她打過去急用......”說明宋會英的款項出借對象是甄紫蒙而非河北美院。本證據(jù)當甄忠義說到河北美院沒有借過你的錢時,宋會英說“你家姑娘說的”。由此充分證明了偽造的河北美院借款合同是甄紫蒙說的,而非河北美院。并且作為原告之一的甄肖栓在一審庭審時稱,“是河北美院委托甄紫蒙借的款”,但未向法院提供任何如授權(quán)委托書之類的證據(jù)予以證明。以上宋會英、甄肖拴關于本案的陳述均證實了涉案借款只發(fā)生于甄紫蒙與出借人之間,與河北美院無關。
二是未對甄紫蒙所作的兩次詢問筆錄進行質(zhì)證,并且未說明不采信的理由。2023年3月13日,新樂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詢問正被羈押的甄紫蒙;2023年4月17日,新樂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到河北省女子監(jiān)獄再次詢問正在服刑的甄紫蒙。在這兩次詢問筆錄中,甄紫蒙均稱其是借款人,河北美院不是借款人,但新樂市法院對該兩份詢問筆錄卻避而不談,顯然是在替甄平社、宋會英等人隱瞞對其不利的事實,并且甄紫蒙在本案中的身份為被告,其明確承認于己不利的事實屬于自認,甄紫蒙不僅在該兩份詢問筆錄中陳述自己是借款人,一審開庭過程中當庭再次確認該事實,在甄平社、宋會英等出借人及河北美院對此均沒有提出任何反駁甄紫蒙該陳述的情況下,新樂市法院卻不采信該兩份詢問筆錄及甄紫蒙的自認,屬于典型的枉法裁判。
三是對于甄平社的陳述與案件事實明顯矛盾之處在不核實的情況下卻直接采信。甄平社在一審中稱其是在2015年下半年才認識甄紫蒙,所依據(jù)的是2015年7月3日甄紫蒙向其出具的收條將甄平社、宋會英寫成“甄平山”、“宋月英”,以此證明甄紫蒙此時與甄平社、宋會英等人并不熟悉,因此寫錯二人的名字。但證據(jù)顯示,甄紫蒙在2014年11月份就開始向甄平社、宋會英還本付息,并將款項轉(zhuǎn)入二人的銀行賬戶。2015年1月5日,宋會英將款項轉(zhuǎn)入甄紫蒙的賬戶后,甄紫蒙在2015年6月6日的合同上借款人處簽字和出具的收條上,準確無誤地寫上了甄平社、宋會英二人的名字,足以證實甄平社法庭陳述為虛假陳述,但新樂市法院仍將該筆款項的借款人認定為河北美院。
四是認定甄平社、宋會英等人出借款項的資金來源為其合法自有資金沒有事實依據(jù)。甄平社、宋會英等人所提交的公司信息僅能證明其曾經(jīng)開辦過公司,但并不能夠證明其從中獲取到收益,特別是其所稱的公司規(guī)模除兩個股東外僅有一名員工,完全不能與其對外出借近億元的資金量相提并論,其所稱的加油站既不在其名下,其也不享有加油站的經(jīng)營收益,僅享有30年共計180萬元的租賃費。特別是甄忠義與宋會英于2019年6月2日的通話錄音中,宋會英親口承認其將義務教育學校的資金挪作對外高利放貸的事實,但一審法院仍認定其對外出借資金為其合法自有資金。
五是2017年、2019年借新還舊的兩次倒賬所對應的合同目的根本無法實現(xiàn)。2017年倒賬之前,甄平社、宋會英等人稱借款本金已累計4400萬元,倒賬之后的借款本金累計為5100萬元;2019年倒賬之前借款本金已累計7200萬元,倒賬之后的借款本金累計為7800萬元。通過該兩次倒賬可以看出,均是甄平社、宋會英等人先向甄紫蒙賬戶轉(zhuǎn)賬,甄紫蒙再將收到的款項轉(zhuǎn)回至甄平社、宋會英等人的賬戶,然而合同中卻稱款項是用于河北美院的建設。因此,甄平社、宋會英等人十分清楚,款項根本不可能用于河北美院的建設,但仍在合同中予以虛假記載,目的就是在將甄紫蒙的債務惡意轉(zhuǎn)嫁給河北美院,特別是2019年的倒賬,甄平社、宋會英稱有600萬元是新出借,但在甄紫蒙收到該600萬元之后,隨即向甄平社、宋會英賬戶轉(zhuǎn)回585萬元,甄平社、宋會英稱該585萬元是清償之前欠付的利息,明顯是在將利息轉(zhuǎn)化為本金,屬于高息轉(zhuǎn)本即利滾利的行為,屬于典型的套路貸。對此,新樂市法院故意避而不談。
六是新樂市法院膽大妄為,無中生有,隨意將債務強加在河北美院身上。2015年12月4日,宋會英之母王小戀向甄紫蒙轉(zhuǎn)賬100萬元,甄平社、宋會英等人稱該筆轉(zhuǎn)賬所對應的合同編號為20151119號合同,但從始至終沒有出示該份合同,但一審法院仍將該筆轉(zhuǎn)賬認定為河北美院的借款。
七是計算利息錯誤。甄紫蒙與宋會英之間的第一筆借款發(fā)生于2014年8月19日,但一審法院卻將利息起算時間認定為2014年8月9日,導致甄紫蒙借款行為未發(fā)生就產(chǎn)生欠付利息的情況。并且根據(jù)甄紫蒙的銀行流水,在2018年11月26日甄紫蒙還款101萬元,新樂市法院卻認定甄紫蒙只還款1萬元。
公安機關向新樂市法院出具的文書
八是對公安機關查明的事實不予采信。在(2019)冀0184民初2970號案卷正卷一第136頁中,有一份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于2019年10月28日向新樂市人民法院出具的《關于甄紫蒙涉嫌合同詐騙犯罪的函》。其中說:“......現(xiàn)已核實多起甄紫蒙使用自己偽造的河北美院印章及在與他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上偽造甄忠義簽字的犯罪行為......”說明涉及河北美院的一切借款合同,均屬甄紫蒙行為,與河北美院無關,但是在新樂市法院的判決中對公安機關證明的事實卻只字不提。
2019年11月4日,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在偵辦甄紫蒙涉嫌合同詐騙一案時,持書面《調(diào)取證據(jù)通知書》到新樂市人民法院調(diào)取甄平社、宋會英等人的訴訟材料,卻遭到新樂市人民法院的拒絕。
甄忠義說,在一審庭審中,甄紫蒙被法院依職權(quán)追加為被告,其在法庭上的陳述人民法院理應依法如實記錄在案,并當庭質(zhì)證。甄紫蒙在法庭上明確說其是借款人,并承擔付息的責任,與河北美院沒有任何關系,一審法院對甄紫蒙的陳述卻置若罔聞,更沒有在判決中予以認定。
所有案涉幾十份制式借款合同中,河北美院變成借款人、打印的及手寫的將款打入甄紫蒙的賬戶及合同丙方即擔保人的簽字處甄忠義代表甲方和丙方簽字等條款,明顯排除了河北美院的所有權(quán)利,這些借款合同應當被依法認定為無效。
就案涉合同的簽訂過程而言,無論是甄紫蒙還是甄忠義均稱“甄忠義在簽字時對合同的內(nèi)容并不知情”,以及通過合同上甄忠義的簽字來看,不乏存在甄忠義簽字的前面有空白區(qū)域的情況,可以證實甄忠義在簽字時并未有過以河北美院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簽字的意思表示,讓甄忠義簽字的原因并非是其對案涉合同的認可,而是其基于對女兒甄紫蒙及甄平社、宋會英等人的信任。
再看案涉合同的履行過程。所借款項均轉(zhuǎn)入甄紫蒙名下銀行賬戶,即使存在少數(shù)幾筆轉(zhuǎn)入時任河北美院財務的甄紫蒙繼母張麗的賬戶和刷河北美院POS機的情形,但在款項到賬之后也立即轉(zhuǎn)入甄紫蒙名下銀行賬戶,并由甄紫蒙進行還本付息,足以證實對案涉合同負有履行義務的主體為甄平社、宋會英等人與甄紫蒙,而非河北美院。
關于案涉借款的用途,通過甄紫蒙的銀行流水可以證實,案涉借款均用于甄紫蒙的歸還其部分本息、公司經(jīng)營及償還借款,沒有用于河北美院。案涉合同規(guī)定借款“用于學校建設”純屬無稽之談。
案涉借款合同產(chǎn)生爭議后,據(jù)甄紫蒙陳述,在其無法清償債務時,宋會英威脅甄紫蒙要到其兒子就讀的學校門口拉條幅,也可以證實是在向甄紫蒙主張債權(quán),表明宋會英明知甄紫蒙是借款主體,而非河北美院。
在明知甄紫蒙已經(jīng)無力清償利息的情況下,宋會英、甄平社等人仍主動向甄紫蒙進行出借款項,其真正的目的就是逼迫甄紫蒙與其沆瀣一氣,圖謀河北美院的資產(chǎn)。
甄平社、宋會英及甄紫蒙將借款主體偷換為河北美院,甄紫蒙無法清償時,便會根據(jù)虛假的合同要求河北美院承擔還款責任。根據(jù)甄紫蒙當庭提交的其與甄肖拴的借款合同中足以看出,甄肖拴、甄紫蒙等人剛開始簽訂的合同才是本系列案的真實借貸關系,即出借人為甄肖拴、借款人為甄紫蒙、甄忠義以個人名義擔保,這也是為什么在甄紫蒙在后期無力清償時,甄肖拴、甄紫蒙將河北美院偽造為借款人的原因。
涉嫌“套路貸”家族關系圖
另外,通過法庭當庭核實可知,各原審原告之間系兄弟、姐妹、父女、母子、姑侄、同事、朋友等密切關系,并且通過檢索相關涉訴案件,能夠證實這是一個以甄平社、宋會英、甄肖拴等人為首的職業(yè)放貸、“套路貸”集團,為侵吞被害單位和個人資產(chǎn)進行虛假訴訟,嚴重擾亂了當?shù)厝罕娚睢⑸a(chǎn)經(jīng)營秩序,破壞了新樂市的金融市場環(huán)境,完全符合“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構(gòu)成要件,理應予以堅決打擊。
據(jù)了解,針對這6份判決,河北美院已經(jīng)提起上訴,并已經(jīng)完成了二次庭審。我們期待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本著“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精神,迅速查明事實真相,嚴厲打擊虛假訴訟和“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切實維護河北美院的切身利益。對此,媒體也將繼續(xù)關注。(法治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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