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偃師區部分路口增設交通
技術監控設備的公示信息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洛陽市公安局偃師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在G310國道、S317省道、杜甫大道、商都大道、太學路等部分路口增設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用于查處車輛違反信號燈通行、逆向行駛、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公示日期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6日起開始啟用。
現向社會公示監控設備設置地點及查處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希望廣大群眾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示
洛陽市公安局偃師分局交警大隊
2023年11月29日
附:監控設備設置地點及查處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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