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火的懸疑電影,就是魏書鈞導演、朱一龍主演的電影《河邊的錯誤》,不過,很多人看完,表示一臉迷茫,連兇手是誰都沒看明白。
今天就用分析細節的方式,跟大家解讀這電影。
一、電影開頭一分鐘的暗示
電影的開頭一分多鐘,拍的是一個小孩,戴著警帽,拿著玩具槍,和三個小孩玩警察抓犯人的游戲。
初看的朋友,會以為拿玩具槍的小孩就是后來報警的小孩,但其實不是。
這一段,跟電影的主要內容沒有一點關系,導演什么要拍這一段內容,并把他放在電影開頭呢?
因此導演要用這一分多鐘的內容,給整部電影的內容做一個暗示。
“警察”小孩就是暗指馬哲。
三個“犯人”小孩跑下樓梯后不見了,“警察”小孩開始在樓道里搜尋,這個搜尋的過程,就是喻指馬哲調查真兇的過程。
“警察”小孩先是扒著窗子看了一眼第一個屋子,里面很黑,“警察”小孩就沒進去看。那三個“犯人”小孩很有可能就躲在這間屋子里,但他沒看到。
馬哲找到的第一個嫌疑人瘋子,就是真兇,然而他卻沒有深入調查,從而錯過了真相。
“警察”小孩走進右手第一間屋子里搜尋,里面空無一人。
馬哲由案發現場的錄音機,查到了錢玲和王宏,但他們都不是兇手,警察的調查致使兩人的婚外情曝光,間接導致王宏被殺。
“警察”小孩踢開第二間房門,同樣沒有找了“犯人”小孩。
馬哲由“長頭發女孩”這一線索,查到了許亮,但許亮同樣不是兇手,警察的調查致使許亮的異裝癖曝光,間接導致許亮自殺。
當“警察”小孩打開第三扇門時,他已經站在了高墻邊上,有失足摔下的風險。
馬哲錯誤的調查方向,間接導致三人死亡,他的精神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
這部電影要拍的,就是馬哲怎樣一步一歩走向錯誤,并最終精神崩潰的過程。所以,電影的名字叫《河邊的錯誤》,而不是《河邊的兇案》。
二、兇案的真相
由于電影聚焦于馬哲的精神狀態,對兇案的真相進行模糊處理,不過,我們可以通過影片中的一些細節,拼湊出兇案的真相。
真兇無疑就是瘋子,在電影中,瘋子是唯一與幺四婆有聯系的嫌疑人,其他人都沒有殺幺婆婆的必要。
王宏被殺后,指紋、兇器、血型、血跡噴濺這些證據就鎖定了兇手就是瘋子。
瘋子殺報警小孩時,更是有明確的目擊證人。
當馬哲找到幺四婆婆的那根鞭子時,瘋子的殺人動機也搞清楚了。
馬哲在電影院的那場夢,就基本還原了瘋子作案的過程。
幺四婆婆有受虐的傾向,她通過被打釋放自己的欲望。
在警察采訪鄰居時,鄰居說幺四婆婆喜歡瞎逛,她逛的地方是桔園、山邊等,這些地方都是人少的地方,她很有可能就是到這些地方去,讓瘋子打她。
河邊也是一個人少,比較私密的地方。
所以,幺四婆婆才會來到河邊釋放她不為人知的欲望,錢玲和王宏才會來到河邊幽會,許亮才會來到河邊穿他的女裝。
他們都想尋求一個隱秘的地方,來滿足自己不為人知的欲望。
受虐的極致,就是死亡,幺四婆婆為了達到極致的滿足,引導瘋子殺了自己。
在幺四婆婆的引導下,原本很溫順的瘋子,被激活了了暴力基因,當他再次前一次拿著刀來到河邊時,他看到了王宏,躺在河邊的王宏,很像幺四婆婆的樣子,因此,瘋子用同樣的方式殺了王宏。
瘋子并不是一個隱藏很深的殺人兇手,他的行為都是別人引導的。幺四婆婆引導他殺了自己,他用同樣的方式殺了王宏。
小孩子喜歡用石頭砸他,所以他就用石頭砸死了報警小男孩。
三、馬哲的精神幻境
馬哲一開始就有精神問題,他是一個自我期望與現實人生嚴重背離的人,當現實人生無法滿足他對自我的認識時,他就會幻想出一些事情,他甚至無法區分哪些是他自己幻想出來的,哪些是真正的現實。
在他的幻想中,他曾在云南立過三等功,但現實是那時他天天醉酒。
在大家開會時,馬哲身為刑警隊長,卻坐在了最邊緣的位置,表明他雖身居核心崗位,但依然是邊緣人物。
馬哲的邊緣化,并不是權力斗爭造成的,而是他自己的性格的造成的。他不合群,由于他過高的自我期待和孤僻的性格,讓他很難融入到現實的群體之中。
與馬哲相對的人物,就是他的徒弟小謝,所以我們能看到他多次針對小謝的行為。
小謝劈叉討女同事小婷芳心,結果馬哲就罰小謝練劈叉。
小謝跟著錄音機哼歌,馬哲就罰他聽完磁帶再走。
還有,馬哲吃了小婷為小謝準備的愛情晚餐,小謝走路哼歌時馬哲踢他。
馬哲如此針對小謝,并不是因為他討厭小謝,而是他渴望像小謝那樣自由快樂地生活,但他做不到。
在后面馬哲跟妻子吃飯時,就調侃起了小謝,他開始學小謝唱歌,并跟妻子跳起了舞,這是電影中馬哲在家庭中唯一笑起來的片段,但是這一段很有可能就是馬哲幻想的。
正是因為馬哲無法輕松愉快地與大家打成一片,融入真實的生活,所以他只能讓自己看起來很厲害,以贏得別人的尊重,所以他幻想出了三等功。
所以,他一步步將本來簡單的案情推向復雜,讓自己看起來像個神探。
當瘋子因殺了王宏被捕,證據充足,案子已經可以結了,所有人都很開心,只有馬哲不開心。
導演在這里用了一個很巧妙的情節,來暗示馬哲的心情——攝影師拍照時,碰倒了一籃乒乓球,滿地亂跳的乒乓球就暗示馬哲紛亂的內心。
導演怕觀眾還不明白,又特意拍了馬哲低頭看亂跳的乒乓球的鏡頭。
于是,馬哲又以殺人動機不足為由繼續查案。
當確認瘋子就是兇手之后,馬哲的妄想癥更加嚴重了,他幻想瘋子是一個兇狠暴虐的殺手,并幻想自己與其斗智斗勇,將其擊斃、砸死的情節。
然而,瘋子就是瘋子,他都不知道自己為什么殺人,他甚至不明白“殺人”是什么意思。
到了電影的后半段,我們已經分不清楚哪些是現實,哪些是馬哲的幻想,我們只能感受到,馬哲的精神錯亂了,他自己成了瘋子。
四、左撇子的暗黑真相
導演在電影中,放了一個很大的煙霧彈,他拍了兇案發生時的一個兇器的畫面。喜歡看推理懸疑電影的朋友,肯定會關注這個細節,因為從刀的朝向,我們可能判斷兇手是左手持刀,那么兇手肯定是一個左撇子。
然而,我們看完電影,發現沒有一個嫌疑人是左撇子。
雖然瘋子被捕時是左手持刀,但他是用右手拿碗喝粥。
瘋子在警局吃飯時,也是用右手拿筷子,這說明瘋子并不是左撇子。
然而,馬哲卻認定兇手一定是一個左撇子。馬哲當然沒有看到兇案發生時的情景,警方搜集的線索中,也沒有任何一條指向兇手是左撇子。
但馬哲潛意識里就是認定兇手是左撇子。
所以馬哲會問目擊者,兇手是用哪只手砸的報警小孩。
目擊者告訴他,是右手,并不是左手。
然而,在馬哲的夢中,瘋子還是用左手拿石頭砸小孩。
可見,馬哲對于左撇子的執念。
你別看他辦案一套一套的,看起來是有那么點神探的感覺,但其實幻想早已經侵入了他的辦案過程。
更令人細思極恐的是,整部電影只有馬哲的妻子一個人是左撇子。
難道馬哲的妻子才是真兇?當然不可能,因為她除了是左撇子外,再也找不到任何一點跟兇案的關系了。
兇手是左撇子,只是馬哲的幻想作怪,他將妻子跟兇手的特征綁定,說明他潛意識認為妻子是兇手,不過不是殺人兇手,而是殺死他的生活的殺手。
當他的自我期待無法實現時,他便要在生活中尋找罪人,妻子也就成了阻礙他實現自我的罪人之一。
至于兇案時兇手左手持刀的場景,我想是導演惡搞觀眾的小把戲,左手持刀不等于左手殺人,如果我們習慣了懸疑推理電影的套路,以此為證據是尋找真相,那我們也就走上了跟馬哲一樣的道路。
五、結尾的暗示
電影的后半段,我們是無法區分現實和幻想的,所以也無法確認馬哲的孩子到底有沒有打掉,而最后一個場景,也無法區分是現實還是馬哲的幻想。
馬哲的兒子,將一塊布放在水面上,并拿著幾塊積木放在了布上。
這個場景,就像當時瘋子將衣服放在水面上,再往上面放石頭,這說明馬哲的兒子同樣有精神疾病。
反過來確證,馬哲有精神疾病,因為有的精神疾病是有遺傳性的。
以上便是我對《河邊的錯誤》這部電影中的一些細節的解讀,如果你也發現了一些有趣的細節,或者對以上解讀有不同的看法,歡迎在評論區交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