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覆蓋著廣沃的北國大地,黑土地孕育著生機與收獲,還有幾天掀開2024年日歷,來自內蒙古莫力達瓦旗,黑龍江省北安、嫩江、五大連池、依安、拜泉、克東、海倫、九三管理局等地15個市(縣)旗的280個農業合作社1000多戶種植戶,卻在苦苦煎熬中迎來第八個新年。
沒有證據顯示提供的種子有合法來源,誰為農民的十億元損失買單
2022年3月10日,黑龍江省嫩江市種植戶王樹果接到依安縣農業農村局?關于黑龍江象嶼農業物產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假“德美亞1號”玉米種子問題的調查情況?(以下簡稱?調查報告?)認定了黑龍江象嶼農業物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象嶼公司)于2015年3至4月,采取與多地種植合作社、“種植大戶”聯合種植玉米,形成聯合種植體。由象嶼公司將農戶土地集中租賃,交予“種植大戶”種植,并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租用農機具、雇工,種地大戶負責土地播種和田間管理。秋收后玉米全部上交象嶼公司,象嶼公司0.852%利率收回前期投入,結余由象嶼公司與種植大戶五五分成。在聯合種植體中,象嶼公司是主導方,“種地大戶”是玉米生產管理方的合作事實。?調查報告?針對種植大戶反映因使用象嶼公司提供的是假種子(三無產品)、假化肥和假農藥(含量不足產品),直接導致玉米嚴重減產,每坰地平均減產6噸(當時市場收購價格每噸 1500元);再加上利息,每坰地玉米應賠償損失近萬元,耕種的225 萬畝地造成農民損失就是10 億元,?調查報告?給出的結論是:象嶼公司作為購種方,對所購進的種子質量、真實性并未提出異議,也沒有證據顯示原黑龍江依安縣鵬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鵬程公司)提供的種子有合法來源,不存在質量和真實性問題,應該是種植戶與象嶼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建議種植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王樹果說,象嶼公司實際提供給我們的是來歷不明的無正規包裝、無質檢合格證書、無商標、無產地的種子,根據《種子法》的規定,此類種子應定性為假種子。?調查報告?認定沒有證據證明鵬程公司種子的合法來源,那誰能保證種子的質量和真實性?并且,鵬程公司不具有種子二次分包資質,使用的奈安、大地主、大力士只是葉面噴灑藥物并不是拌種用的種子包衣劑,德美亞1 號是墾豐種業獨家生產經營的,包裝上注明一次性封口有效字樣,不允許二次分包。?調查報告?沒有查明上述問題,就是敷衍。
“2015年春,我們種植8000畝玉米,直接經濟損失570多萬元。試播時象嶼公司不給種子,正式播種才提供,都是60斤一袋白包無任何標識的種子,打開后很多破損粒,無臍,跟商品糧一樣。我們很質疑種子質量向公司提出換種子,象嶼公司種植部主任鄭波看后問,都誰知道這個情況,我說別人還不知道呢,鄭波同意給調換。
第二次送來的種子還是一樣,我們還是不同意播種,第三次讓我們去象嶼公司中心大庫去調換,中心大庫工作人員說,都是一樣的種子,你們退回來重新過篩包裝又給你的。”克東縣景寶玉米種植專業合作社楊景寶回憶當年發現種子異常的情況歷歷在目,“當時象嶼公司分管片區區長王煥春和鄭波說,等到秋后如果有經濟損失,公司給你承擔一切損失,出于對國有企業的信任,也相信象嶼公司不會對企業名譽、利益和完成國家中儲糧任務于不顧而使用有問題的種子。可是秋收卻讓我們欲哭無淚,往年正品北大荒集團墾豐種子平均每坰地產量12-14噸玉米,而我們平均減產6-7噸/坰,損失慘重啊!”
混合肥檢驗報告
訥河市種植戶劉彬也驗證了王樹果反映的“假種子、假農藥”情況。“2015年4月下旬,在其承包的土地符合播種條件后,象嶼公司陸續給種植戶送種子。令種植戶們疑惑不解的是,象嶼公司一直用車親自運送,而不允許種植戶自提;而且運送種子通常選擇在天黑時段。播種過程中發現玉米種跟篩漏子似的,玉米臍有問題,6月份出現草荒,象嶼公司提供的'秋望好'牌除草劑根本不好使,苗桿長勢高低不齊,玉米棒芯紅白顏色不同,跟正品德美亞1號完全不同。我們及時向黑龍江省種子管理站反映情況,象嶼公司一名副總得知后跟我們說,公司按每坰地產量10噸玉米產量給補償。事后無人管,造成損失400多萬元。”劉彬說。
種子包裝對比
五大連池市種植戶連平拿出北大荒墾豐種業出具的一份證明和購種發票及真種子完整包裝圖片,證實2015年墾豐種業出售給象嶼公司德美亞1號玉米種子只有1050噸,而象嶼公司合作戶玉米種子需求近5000噸,其余近4000噸所謂的德美亞1號玉米種子來源不明;2015年象嶼公司種植中心年度工作總結材料顯示,象嶼公司合作種植玉米200多萬畝,大部分玉米種子是散種且不是正規渠道購買的,化肥氮、磷、鉀比例失調、含量不足是造成玉米大面積減產的主要原因;貨車司機崔慶全(車號冀JQ3869)證明,在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期間,他從新疆烏魯木齊物流配貨站給黑龍江依安縣鵬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運輸的玉米種子(每車40噸),是在新疆呼圖壁縣的農戶手中收購的,價格為每斤2元多,一邊選種一邊裝車。
“經過多年不懈努力,我們搜集了大量證據,足以證明象嶼公司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是造成我們農民巨大經濟損失的主要原因”,連平說,所有種植戶紛紛不認可依安縣農業農村局?調查報告?的結論。
象嶼公司扣押《種植合作合同》,拒絕履行合同義務
據網絡公開資料顯示,黑龍江象嶼農業物產有限公司是由廈門象嶼股份有限公司與依安縣泰豐商貿有限公司(原黑龍江依安縣鵬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5日合資設立的國有控股企業,公司注冊資金21.25億元。是黑龍江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企業以服務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和農業現代化建設為目標,立足于服務三農,采取“企業+合作社+農戶”的發展模式,通過種植聯農戶、倉儲聯產區、物流聯港口、金融聯資本等措施,形成集種子繁育、化肥生產、糧食倉儲、現代物流、金融服務、貿易銷售于一體,三產有效聯動的現代化農業全產業鏈綜合服務商。
2014年10月期間,種植戶分別與象嶼公司各地分公司簽訂《種植合作合同》,簽字后,象嶼公司以集中蓋章名義將合同收走至今未予返還種植戶,扣押長達八年之久。
保證金收支明細
種植戶普遍反映象嶼公司沒有履行回收玉米時高于市場價格每斤2分錢的約定;收購玉米時壓等壓價,惡意克扣,明明是二等糧,結算時按三等糧計算;象嶼公司沒有派人參與種植戶的種植管理,但卻強行收取管理費用750元/坰,從中獲利近2億元人民幣;偽造證據、合同,惡意起訴種植戶,時隔八年不與種植戶結算合同等情況。種植戶梅洪說:“我們交給象嶼公司每畝保證金40元,2015年5月,象嶼公司返還了50%保證金,我們合同履行完畢保證金至今不予返還,僅嫩江縣60戶還有1300余萬元。”
“2018年訴訟中,若不是象嶼公司提供《種植合作合同》,我們至今不知道合同已被篡改,嫩江縣人民法院(2018)黑1121民初408號民事判決書認定:象嶼公司提交的《種植合作合同》復印件確定的權利義務不對等,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應視為無效;并約定了保底條款象嶼公司在經營中不存在任何風險,違反了合伙原則,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相關規定底條款應屬無效。”連平說。
種子包裝不同于正規種子包裝、無質檢合格證書、無商標、無產地,使農業生產和農民收入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嫌刑事犯罪。
2017年6月11日,受連平、劉享平等人的委托,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電子商務與網絡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王文華,中國行為法學會新聞輿論監督行為研究會會長、法學博士孫永魯,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法學博士朱祟坤,中國政法大學疑難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員、法學博士黃開堂,中央財經大學法學博士后姚樹舉,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助理研究員、國家行政學院博士后周輝等六位法學專家,針對象嶼公司在履行《種植合作合同》過程中,提供偽劣種子,并給農業生產和農民收入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行為進行了相關法律論證。
種子檢驗報告
與會專家在詳細聽取案情介紹并認真審讀所提交材料的基礎上,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法學理論,就象嶼公司的行為性質等問題進行了充分、嚴謹的論證,并出具了?黑龍江特大偽劣種子案專家論證法律意見書?。?論證法律意見書?認為象嶼公司涉嫌銷售偽劣種子罪,公安機關應當予以立案。“在本案中,象嶼公司提供給種植戶的是由白色編織袋包裝的“三無”玉米種子。面對種植戶的質疑,象嶼公司不能作出合理解釋。而且,在運輸、播種過程中遮遮掩掩,有意避人耳目。據此足以推定,象嶼公司在主觀上“明知”提供給種植戶的玉米種子是偽劣種子。”象嶼公司所涉嫌銷售偽劣種子罪符合刑事立案標準。
法律專家意見書
?論證法律意見書?認為象嶼公司涉嫌合同詐騙罪。現有證據證明,象嶼公司在履行與種植戶簽訂的《種植合作合同》過程中,沒有按照約定使用正規“德美亞”玉米種子,而是以偽劣玉米種子冒充正規玉米種子,并以高于正規種子的價格銷售給種植戶,牟取非法利益,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條第(五)項“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規定,系合同詐騙行為。
象嶼公司的危害行為使農業生產和農民收入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以及其他嚴重危害結果。由于偽劣種子而經濟受損,面對象嶼公司催債人的恐嚇威脅,致使拜泉縣人大代表趙林被逼無奈,服毒自盡和克東縣同意村書記杜申被逼死亡,更讓人悲憤的是內蒙古莫力達瓦達斡爾自治旗額爾河鄉宜和德村書記杜寶成(鄂溫克族)由于與象嶼公司合作欠下高額外債,在今年3月27日由于債務人要賬壓力過大導致心肌梗塞死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向農民銷售偽劣種子直接影響農業生產、糧食安全和農民收入,嚴重違背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的宗旨。八年間,連平、王樹果等種植戶始終堅持依法理性維權,奔波于黑河、齊齊哈爾、哈爾濱、北京等地百余次,堅定不移地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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