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夕的星城長沙
雪花如絮,寒風凜冽
望城區法院內,一位位冒著嚴寒
前來維權討薪的農民工
臉上卻洋溢著溫暖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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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心調解,讓11名農民工安“薪”過年
2024年2月5日,臘月二十六,臨近春節,許某等11位農民工兄弟在望城區法院調解室當場拿到了拖欠兩年多的工資,共計6.5萬元,開心回家過大年。
據悉,2021年4月-10月,許某等11人受某裝飾公司及周某雇傭,在望城區某飯店從事裝修工作。完工后,雇主卻一直未支付其勞動報酬。歷經兩年,許某等人的工資仍未要回,于是前往法院申請立案。考慮到勞動者人數較多,但每人訴求金額不大,且雇主能取得聯系,立案庭法官建議他們進行訴前調解,爭取春節前能夠履行到位。
調解員王軍奇收到調解委派后,迅速與雇主溝通聯系,情理并重開展勸調。在農民工們表示愿意放棄部分逾期利息后,雇主答應立即支付全部款項。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雇主當場履行了付款義務,11位農民工兄弟在春節前順利拿到了拖欠兩年多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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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宣判!雷鋒法庭助力七位農民工討薪
2022年1月,原告李某在被告某建設公司的工地上務工,經雙方結算,某建設公司共欠李某等7人勞務工資近7萬元。多次催要未果后,李某幾人來到望城區法院雷鋒法庭起訴。
為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給付,法庭立即啟動訴前調解程序,調解員當日即聯系建設公司,在得知該公司目前資金緊張、公司領導暫未拿出付款方案的情況下,雷鋒法庭第一時間對七案進行立案。
2024年1月,庭審查明,建設公司就欠付的勞務費向李某某等人出具了結算單。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為切實縮短時限助力農民工討薪,承辦法官當庭宣判并向當事人電子送達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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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審快結,白沙洲法庭高效解“薪愁”
2023年3月,作為餐飲店老板的朱某招聘來長沙務工的周某為其餐廳撐勺。但因經營不善,餐廳于2023年6月停業,11月轉手賣給他人。餐廳停業前,朱某尚欠付周某工資8700元。周某多次向朱某討要工錢,但蘇某均以飯店已轉讓,無錢支付為由予以拒絕。
后經長沙市望城區勞資糾紛快處快結調解中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由朱某于2023年7月23日前支付所欠工資,但朱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周某遂向望城區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遞交了起訴狀。
考慮到案件涉及農民工薪酬保障,為切實發揮快審快結工作機制在保障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中的應有作用,承辦法官第一時間仔細審查了證據內容,通過分析案情,認為該案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標的額較小,決定對該案適用簡易程序中的小額訴訟程序審理,并立即安排開庭。2024年1月,承辦法官當庭判決朱某支付原告周某全部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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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款及時到位,解受傷農民工燃眉之急
2022年12月,熊某、肖某二人承建農村自建房,雇傭同村的鄧某到所承包工地上做事。期間,鄧某不慎從七米左右高的鋼管架上不慎摔落,住院治療。
經法院判決,鄧某各項損失合計19萬余元,肖某、熊某承擔35%的責任(5.1萬余元),鄧某自行承擔30%的責任。判決生效后,肖某、熊某均未主動履行,鄧某是家里的頂梁柱,受傷數月無法工作,家庭一下子失去了經濟來源,鄧某無奈之下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維護自身合法的權益。
為快速將這筆“救急款”執行到位,執行干警第一時間與肖某、熊某取得聯系,組織當面調解。經過耐心釋法析理,肖某當場主動履行賠償義務。熊某則百般推脫,以手頭拮據為由拒不賠償。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持續跟蹤其銀行賬戶情況,在發現熊某銀行賬戶上到賬數萬元后,即刻依法凍結。熊某第一時間與法院聯系,表示愿意賠付。
“終于能過上一個舒心年了!”2024年1月,拿到全額賠償款后,鄧某激動地向執行干警連連表示感謝,該案畫上圓滿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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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攻堅,為270名農民工追回690余萬元工資
2023年8月,因某建設公司拒不依法支付周某華等270人農民工工資,望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審查后裁定立案執行,案件前期執行法官多次向某建設公司釋明法理,闡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重后果,最終在執行法官的督促下某建設公司主動履行了550萬余元。此后,某建設公司以各種理由不再支付剩余農民工工資。
于是,執行法官通過多次網絡查控、現場調查、協助執行等執行措施,在節前又強制執行了140余萬元,并在最短時間把270名農民工工資發放完畢。
2024年2月7日晚上10點,執行法官仍在加班加點為270名農民工發放執行案款。經過執行法官不懈努力,終于可以讓270名農民工安心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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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柔并濟,執行利劍守護農民工“血汗錢”
2022年,曹某聘請吳某、易某等8名農民工在長沙某項目從事油漆工、雜工等作業。因剩余工資未付,8名農民工將建設公司、勞務公司及曹某訴至望城區法院。經法院判決,曹某、勞務公司連帶支付剩余工資9.5萬元,建設公司對上述債務承擔先行清償責任,清償后有權追償。
2023年12月19日,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立即對三個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控,并均未發現其可供執行的財產。經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均以各種理由搪塞,拒不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隨后,執行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在法院調解,期間對建設公司、勞務公司、曹某等人進行釋法明理,告知其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重法律后果,建設公司與勞務公司當場向法院賬戶轉賬了三分之一的執行案款。但曹某以各種理由敷衍搪塞,并要求分十期支付。
鑒于曹某多次拖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法院依法對其采取拘留措施。經法院釋法說理,建設公司向法院轉賬支付了剩余執行款項。為了讓農民工兄弟過個好年,錢款入賬后,法院立即聯系8名申請執行人,并將全部執行款項發放至其賬戶。
忙活了一整年,把辛辛苦苦憑勞動掙來的工錢足額領回是每一位農民工兄弟的愿望,也是他們的合法權益。
望城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執職能,從訴前、立案、審判、執行全流程為農民工“春暖”護航,節前安“薪”不憂“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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