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地方當局海巡署在金門水域開展非法活動,導致中國大陸漁民兩死兩傷。這一事件引發各方關注。為保護漁民安全,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中國海警2月19日在臺灣金門開展執法活動。
執法過程中,中國海警對臺灣金門“初日號”游艇登船檢查。這意味著中國海警對相關海域全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管理。中國海警為中國國家執法部門,具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國家分裂法》的規定,要中國主權范圍內打擊臺獨,維護國家主權的法定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賴清德等民進黨臺獨分裂分子,均存在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若中國海警在相關水域登船執法檢查時,發現這些臺獨分子。完全可以依法抓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國法律代表著國家意志,體現著國家主權。這次中國海警的執法活動,也意味著對臺灣實現法統的一步,意味著國家統一臺灣的第一步。此時賴清德等臺獨分子活動空間將會進一步被壓縮。此時此刻,相信他們正瑟瑟發抖。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留給臺獨分子的時間不多了,主動投案,迎接統一,才是臺獨分子的最后出路。如果繼續頑抗,只會是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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