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問題頻發,部分城市中造成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案例更是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發生事故的成因眾說紛紜,不過可以明確的是,這暴露出電動自行車行業在發展上和用戶使用規范上存在很多“不合規”的地方。
但是社會面的情緒往往把事故的原因歸結于某些產品的不安全,這是有失偏頗的,甚至會出現一些非理性的、帶節奏的言論,誤導了大眾的認知。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沒有依據的猜測,只會掩蓋真正造成事故的問題所在,對解決安全問題、避免今后安全事故的發生于事無補,反而有害。
之所以存在偏頗言論的傳播,主要是因為很多人對電動自行車起火問題存在一定的盲區,對很多“不合規”的行為缺乏認知。今天,我們就系統性地全面剖析一下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中存在的多重誘因,客觀、辯證、理性地看待問題,打破認知盲區,以期能夠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的解決。
“不合規”是事故的共同誘因
海恩法則指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法則指出兩點:一是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多種多樣“不合規”的成因累積下,最終導致嚴重后果;二是再好的技術,再完備的產品,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避免行為人因為疏忽或者認知盲區出現問題。
落到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上來,也正是諸多的“不合規”和“認知盲區”,導致了這一頑疾。
先看一組數據:
火災爆炸事故多發生在非標、超標車輛中,80%以上為擅自改裝車輛,或由日常不規范的“過度充電”、“徹夜充電”行為引發;
據消防統計數據,事故中涉及的車輛起火95%以上是外賣、代駕等人群購買劣質電池所致;
電動自行車火災致人傷亡的案例中,90%發生在門廳過道以及樓梯間等場所,消防及物業管理上存在較大缺失;
80%的電動自行車著火,發生在充電期間,其中有一半是在半夜充電時發生,用戶不合規的使用行為也是重要成因;
透過統計數據,可以看出,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涉及到不合規范的充電行為、非法改裝車輛、對車輛合理的停放場所沒有概念、管理缺位、采用劣質鋰電池等等。可以說,原因很復雜,問題比較多。
但無一例外的都可以被囊括在“不合規”、“認知盲區”的范疇中。順著這個思路,我們再做進一步的剖析:
1、車輛層面,不合規的超標車大量存在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即新國標2018年便已出臺,各地設置的超標車過渡期也大多于2023年到底,但截至目前,道路上依舊有大量的超標車穿行,市場上也依然是在大量售賣非標車、超標車。請注意,該強制國標以“安全技術”為名,制定的出發點正是為了保障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如果不能得到嚴格的貫徹實施,安全問題自然很難得到有效的遏制。
2、用戶層面,不規范的使用行為帶來隱患
正如前文所述,行為人的因素作為很難有效控制的變量,在很大程度上也導致了安全問題的發生。就電動自行車來說,用戶的不合規行為主要表現在:
首先,充電不規范、充電器濫用,如飛線充電、在不合規范場所充電、使用非正規廠商生產的充電器、充電器與車輛電氣系統不匹配的情況下濫用等等。數據顯示電動自行車事故大多發生在充電階段,以上不合規的行為必須引起重視。
其次,私自改裝車輛,部分電動自行車用戶非理性地追求超長續航、超強動力,對整車的電機、電控、線路、電池等原裝電氣設備進行私自改裝,既損害了整車電氣系統的穩定,也破壞了整車的安全防護設計。
再者,車輛超期使用,一般來說,電動自行車的平均壽命在3~5年之間,超期服役就存在電氣線路老化,短路起火風險增加的隱患。但是目前依然存在大量超期使用的車輛,以及購買超期二手車的行為,對安全構成威脅。
3、電氣層面,劣質鋰電危害巨大
鋰電池以輕便、耐用等優勢,日趨成為電動自行車市場的主流選擇,但是在龐大的市場需求和利益誘惑下,一些作坊式小企業采用退役電芯、B品電芯進行簡單粗暴的組裝,沒有技術,也沒有設備,更不會進行產品質量測試,完全無法保障安全;而部分線上渠道和線下門店也私售低價劣質電池、為用戶提供非法改裝電池的服務,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給鋰電池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這其中,外賣、代駕行業從業者購買假冒偽劣鋰電池的行為最為集中,直接導致從事外賣、代駕的車輛在起火事故車輛中占比高達95%。劣質鋰電的危害,可以認為已經到了必須從快、從嚴著手解決的局面。
4、公共管理層面,存在認知盲區
透過很多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的案例,可以發現社區或物業管理上因為在認知上存在盲區而導致的缺位情況,讓原本可以避免或者可以限定在可控范圍內的事故,造成了較大的損失。具體來分析:
首先是缺乏充電設施,隨著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越來越大,充電需求也日益上漲,如果充電設施不足,用戶私拉亂接的飛線充電就很難杜絕,漏電、短路、過載從而導致起火也就很難避免。
其次是車輛集中停放、充電場所不規范,特別是在城市小區中,居民大量的電動車需要停放,尤其為避風雨,選擇在公共樓道、門廳、架空層等場所停放和充電,嚴重影響消防安全。國家消防救援局明確提出:高層民用建筑的架空層內如果設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或安全出口,不得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消防設施不到位,未盡消防安全管理之責,居民小區普遍存在未在公共充電樁附近安裝煙霧報警器、噴淋滅火裝置以及監控設備等消防設施,當面對突發火情時,往往錯失及時撲滅的時機。
“合規化”是消弭事故的良方
以上種種,綜合來看,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是一個多成因、多維度、多責任方的系統性問題,想要解決好,也必須進行系統性的合規化管理和使用。這就需要市場監管機構、產業鏈上下游以及用戶一起努力,消除盲區、厘清成因、規范行為,共同消除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特提出相關想法與建議:
一、加強“合規化”的制度建設與管理
1)嚴格貫徹《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即新國標),將安全性放在第一位。
2)建議主管部門嚴打線下改裝、售賣渠道,強化網絡非法售賣的監管,重罰改裝、售賣行為,打擊劣質電池,需要有打擊假藥那樣的強度。
3)針對外賣和代駕這類特殊的場景,應該有專門的解決方案,對于不同的場景設定不同的標準,比如為快遞外賣用車和代駕用車出臺專用電動兩輪車的國標。
4)強化對電池回收的監管,杜絕新能源汽車退役電池流入電動自行車領域,成為非法組裝電池的原料。
5)探索新型充電模式破解充電問題,如采用集中充電模式、換電模式等。
6)督促物業管理方加強管理,杜絕飛線充電、樓道充電等行為,集中充電區域消防設施要符合消防要求,做好安全防范。
二、掃除認知盲區,加強用戶宣傳教育
1)強化源頭安全。購買電動車及電池時,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切不可貪圖便宜,購買“三無”產品。
2)注意停放、充電安全。要遵守消防部門、物業部門規定的停放、充電要求,不私拉電線飛線充電。充電器必須使用與之匹配的原裝充電器。
3)及時更換超期車輛。避免車輛“超期服役”,電氣線路老化的車輛要進行報廢處理,不能為了節省費用繼續使用。
4)不改裝、不混用。不要擅自改裝電瓶車和電池,如需更換電池,應到原購買場所,購置原裝電池。
5)加強日常自查自控。在平時日常生活中,應該加強對電動車的電線、電路等方面的檢查,防止接觸不良引起接觸點打火,避免因線路老化、磨損引發短路、串電等。
結語
把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輕易的、簡單的歸因為某個層面的問題,都是不夠客觀、不夠理性的。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事關大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導致事故的原因不可以含糊,更不可以找錯對象,我們必須以不帶成見的、用數據說話的方式來系統性審視和思考此類現象,并提出可行的、有效的應對措施。
最后,期待各界共同以“合規化”為準繩,從制造、檢驗、市場、監管、使用到回收等全環節,多層次、多角度地解決暴露出的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實實在在地保障民生出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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