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最高法院于本周一宣判逃亡的前總理英拉·西那瓦和其他五人無罪,罪名是在授予 2.4 億泰銖的資金以促進政府 2 萬億泰銖的基礎設施項目時犯有瀆職和共謀罪。
泰國最高法院政治職務刑事案件庭以 9 比 0 一致投票決定無罪釋放。一致裁定,在路演案中,英拉并沒有任何違法行為。
法院還撤銷了此前針對本案發出的對英拉的逮捕令。
國家反腐敗委員會早些時候指控英拉、前總理辦公室部長尼瓦塔姆隆·文松派桑、英拉時任秘書長蘇拉南·維乍集瓦。他們因在 2013 年撥款 2.4 億泰銖資助“2020 年泰國未來泰國路演”活動以促進交通基礎設施發展項目而被起訴。
根據該訴訟,從 2013 年 8 月下旬到 2014 年 3 月,前三名被告——英拉(Yingluck)、尼瓦塔姆隆(Niwatthamrong)和蘇拉南(Suranand)——據稱濫用職權,沒有對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沒有通過招標而直接拿到合同的公司,名為作為第四、第五被告。
在沒有進行競標的情況下,前三名被告與第四名被告簽訂了合同,在 泰國12 個府實施政府運動,以推動英拉政府計劃借債 2 萬億泰銖資助的基礎設施項目。當憲法法院裁定這一項目違憲,路演被取消。NACC 表示,此次活動花費掉的 2.4 億泰銖是浪費。
在周一晚些時候發布的一份官方聲明中,最高法院政治職務刑事案件庭表示,政府組織和內閣已經批準了英拉政府的交通基礎設施項目,預算局同意她作為時任總理可以為公共關系項目分配應急基金。
法院表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路演項目存在價格串通行為。法院表示,此前的調查證實該項目的預算分配符合總理辦公室的采購規定。
法院表示,由于英拉、尼瓦塔姆隆和蘇拉南被判無罪。2023 年 12 月,最高法院政治職務刑事庭宣判英拉·西那瓦 (Yingluck Shinawatra) 在 2011 年調任國家安全委員會 (NSC) 秘書長期間犯有瀆職罪。
57 歲的英拉自 2017 年 8 月以來一直在逃,當時她未能出庭宣讀法庭對一項大米質押計劃玩忽職守的裁決,該計劃造成了至少 5000 億泰銖的損失,其中一些其中來自腐敗。她隨后被判處五年徒刑。在大米質押案中對她的逮捕令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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