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河北邯鄲的初中生殺人埋尸案,仍在被全網密切追蹤。
據央視,河北邯鄲肥鄉區警方接受采訪時表示:①目前,尸檢已結束;②被害人掩埋地坑深56厘米,網傳2米為不實信息;③犯罪嫌疑人有預謀作案,
來自少年的惡意,到底有多可怕?到底被害者做了什么傷天害理的事情,才會讓邯鄲3名初中生,聯手殺死1名同班同學?
被害者在事發之前,一直受到3名嫌疑人的霸凌。甚至不止有一次對家長反映不想上學的事情。
但是家長沒有反應過來這是孩子的求救信號,直到事發的3月10日,星期日。
3名嫌疑人以出去玩的由頭,把受害人小光(化名)帶到一個蔬菜大棚里。之所以殺害小光,是為了拿小光的錢去充游戲幣,轉走了小光的錢又怕大人和老師知道,就把小光殺死。
為了不讓人認出來小光的樣子,用鐵鍬毀了小光的容貌。
事后,警察曾找到過3名嫌疑人問過話。
他們同一口徑說小光是被一個不認識的人帶走了,他們甚至在事發之后還能若無其事的玩手機,甚至心安理得地去學校上課。
直到孩子的父親補辦了小光的電話卡,發現在失蹤之前給過3名嫌疑人其中一人轉過一筆賬,這才揭開真相的序幕。
3名嫌疑人交待在殺死小光的時候,一個人控制住身體,一個人望風把守,一個人回家拿鐵鍬,是一場有預謀的謀殺。
其中還交待了,對小光做過分的事情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這三個殺人的惡魔,都只是初一的學生。最大的不滿14周歲,最小的12歲,其中一個的個頭尚且不足一米六。其中一個,成績還是比較好的,排名十多名。
成績好,不意味人品過關。
他們殺人的時候,完全顛覆了一個好學生,好孩子的形象。甚至在供述實情的時候,毫無同理心,毫無愧疚心,毫無罪惡感。
仿佛殺死一個同學,像踩死一只螞蟻一樣正常。
隨著輿論的發酵,“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警方不予立案”的話題也上了熱搜。
根據報道,2月26日下午,8歲的陳果(化名)在公園附近的一處房子內被一名13歲的男孩陳某某性侵。事發當天,陳果的父母報警。陳果的家屬說,3月18日,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陳某某不滿14周歲,無法追究其刑責,故對此案不予立案。
到底禽獸是如何被養成的?
這段時間,還有一個13歲男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拽著一個小女生往偏僻的角落去。小女生嘗試了掙扎和哭喊,但都無濟于事。
若不是有路人經過的話,后果不堪設想。
如果不是現在大多數居民樓都安裝的攝像頭的話,13歲男生所作所為也不會被人發現。
去年11月5日,網上曝出“未滿12周歲男孩殺害4歲半女童”一事,引發關注。
案發當天傍晚6點多,吃過晚飯,夫妻倆打算帶孩子去鎮上超市買她愛吃的零食,但女兒說要去隔壁鄰居家玩,媽媽把女兒送到鄰居家,還關照女兒不要亂跑。
作案男孩住在女孩外婆家斜對面,尋找過程中,女孩外婆去他家里找過,沒發現。大家懷疑孩子被拐了,趕緊報警。
找人過程中,外婆在路口遇到作案男孩,男孩稱他看到女孩往村里的活動中心方向走了。但外婆跑到活動中心那,并沒看到外孫女。
一個鄰居說,他在自家門口監控看到,男孩和他女兒手牽手往廢棄的菜園方向走進去,后來男孩一個人走了出來。
關于湖北殺害4歲女童的未滿12歲的男生,在接受6個月心理矯治后,已正常上學了。
女童家長表示:“作為唯一在現場的人,我腦海中至今仍圍繞著從糞缸扒磚發現我女兒的過程,揮散不掉,真的無法放下。”
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可以是寬容但不是縱容,不能讓這種所謂的保護變成了禽獸養成記。
年齡不應該成為罪惡的保護傘!
對于低齡的罪犯,如果他們做錯了事,還有改正的機會,那被害人什么也沒有做錯,卻要獨自忍受傷害而留下的陰影,有些甚至在地下長眠,這又是何公理?
羅翔說:法律從來不可能解決所有社會問題,最重要是培養孩子們對人對己的尊重。
那么作為萬千家長中的一員,我們能如何保護我們的孩子呢?
我還記得剛入初中的時候,就有警察到學校來上禁毒教育課。播放的內容不像現在高糊有碼的,也更不是刪減版。而是用紀錄片的形式,明確告訴你什么是人性的惡,毒品會給人帶來什么后果!
當時高清又真實的現場犯罪實拍,真的震撼了幼小的內心世界,至今回想起來都是童年的陰影。但從來沒有后悔看過,因為那是對辨別誘惑的啟蒙,也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
正因為害怕,所以畏懼。
所有人都知道毒品只要碰一次,這輩子都會玩了!
到了高中,學校更是組織去看公開死刑判決。
那個時候也是懵懂的年紀,并不懂得死刑是怎么樣的。更不明白那些人為什么會被拷上冰冷的手銬站在講臺上,也沒有認真去聽關于他們罪行的話語。但是知道一點,你一旦犯罪將來站在這個臺上的人將是你,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還記得小時候跟著父母看《重案六組》的時候,沒有刪減的內容,也沒有大道理可言,但電視中播放的每個內容,就很清楚明白的告訴你什么是善什么是惡,犯罪者的下場又是怎樣。
不知道現在的小孩有沒有看過恐怖片?小時候每當看完恐怖片后,都會嚇得不敢一個人走夜路,晚上睡覺都要開著燈睡覺。
明知道每個變成鬼的人,他們不是天生的壞種,他們生前都有一段悲慘的命運。有遭到校園霸凌去世的,也有被人殘忍殺害的,長期的積怨讓他們變成陰魂不散的鬼魂。
原本他們也有美好的人生,但是生命卻被在人間的惡魔給斬斷!
善惡終有報,冤有頭債有主。
希望法律保護的是未成年人,而不是保護未成年的惡魔。
畢竟每一場慘案,都不僅是一個案子,而是一場原本希望無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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