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劉遠舉
近日,“粉紅稅”再度成為媒體熱議的現象。
事情還需要從去年1月說起。當時,華東政法大學的張同學,以149元購買了女性專用的“歐萊雅復顏洗面奶”,后來發現“歐萊雅男士水能保濕氨基酸洗面奶”價格為82元,咨詢客服索要兩款產品的成分表后,發現它們的產品成分與主打功效相差無幾,但每100毫升售價差值高達73.6元。
這位同學因此認定,功能幾乎相同,但價格差異巨大,是為“粉紅稅”。
隨后,她與其他5位同學組成“粉紅稅不隊”,以歐萊雅涉嫌價格歧視、沒有依法保障男女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全額退款。法院調解后,歐萊雅公司退款。
此后,她們在多個社交平臺發起了“為什么粉紅要貴這么多”的話題,解釋“粉紅稅”,并給予網友相關維權建議。
我覺得遺憾的是,這并不是一樁合理的訴訟,訴訟的兩個理由都不成立。
第一個訴訟理由,兩款洗面奶成分、功效、含量基本相同,售價卻不同。然而,定價的合理依據,從來不是成本、功效、含量。
舉個例子,進口維生素和國產維生素,天然維生素和合成維生素,分子式一模一樣,價格卻可以相差幾十倍。如果說這些產品成本有差異,那么,一塊最高等級的CPU和一塊較差的CPU,成本相近,但售價差異很大。
再退一步,如果說CPU有功能差異,那么,茅臺酒和一般的醬香型白酒,功能幾乎一樣,甚至盲測都難于分別,價格差異卻很大。
另一個例子是奢侈品牌的包包和普通包包,在實用功能上,奢侈品包可能反而要比普通包包差很多。有人也許會反駁說,奢侈品包包、茅臺酒能帶來更大的滿足感,背后有宣傳、市場推廣等費用。
那么,女性專用的產品,不正是因為給女性帶來更多滿足感才更貴的嗎?
其次,以價格歧視為訴訟理由,我認為也是錯誤的。價格歧視是一個中性的專業名詞,并非一個負面的詞。
嚴格地說,只在相同的產品、服務賣出不同的價格,才能稱之為價格歧視。比如,景區對本地人更便宜,批量更大所以價格更便宜,這都是典型的價格歧視。
價格歧視并不是壞東西,而是一個市場中的普遍現象。而對于不同的產品價格,那怕只有輕微的不同,價格歧視都不再成立。
所以,在訴訟中使用這個詞,是錯誤的,而且會誤導輿論,認為這種定價是一種歧視。諷刺的是,如果賣得更貴是一種歧視,那么,現實世界里幾乎所有的尊貴往往都跟“更貴”聯系在一起。
如果非要說“粉紅稅”存在歧視,或許是性別上的區別對待,但這在法律上很難構成訴訟理由。法院也知道,無法立案,因為于法無據;卻也不能簡單拒之門外,因為會遭遇輿論風波。所以,法院進行調解,而歐萊雅也心知肚明,所以只有接受調解、息事寧人。
市場是講情緒的,一個一直存在的事實,即便是合理的,如果被挑出來說,那又是另一回事。歐萊雅還天真地試圖讓學生們簽署承諾函,承諾不會在社交網絡平臺發布或向媒體等陳述,但這本身就是整個行動中最關鍵的一部分。
毋庸諱言,“粉紅稅”的確存在,即同一商品只要打上“女性專屬”標簽,消費者就需要為此支付更多錢的現象,但這只是一種正常的經濟現象、市場現象。
那么,為什么女性產品會更貴?
首先,女性用品的宣傳往往更多,成本較高;其次,女性產品,比如化妝品的種類更多,每一個種類的生產數量會相對較少,成本就會較高;第三,女性更感性一些,產品包裝更精美,進而為產品、服務附帶上額外的情緒價值,既然提供了額外的價值,價格就會更高。
說白了,女性的錢更好賺,與此同時,她們也獲得了相對豐富的選擇。
在充分競爭的市場,從來不存在定價權的概念。價格只是商家發出的單向訴求,必須由消費者認可,價格才能最終實現。
所以,女性當然可以拒絕這些額外價值。宣傳、呼吁女性抵制所謂的“粉紅稅”,甚至呼吁抵制一切針對女性的市場供給,都是可以的。
比如,呼吁女生抵制情人節的花,抵制昂貴的化妝品,不要粉紅色的轎車,抵制各種包包和衣服,那么,她們自然不會受到“粉紅稅”的影響。如果所有女性都如此,女性化妝品就會沒有市場。
顯然,面向女性的這種呼吁是徒勞的,但少數人抱團形成的輿論卻能影響法院和企業。
實質上,華政學生的訴訟并未成功。名義上是進行法律訴訟,實質上是輿論施壓,最終在各種傳播中,宣揚的又是法律的勝利。
整個過程,更像是一次成功的輿情操作:法學專業的學生,攜輿論之力,壓倒法律,這不是法學科班生用專業反對“粉紅稅”亂象的勝利,也不是法律的勝利,而是迎合輿論的成功。不少機構和個人,也自覺不自覺地配合了這種操作。
這種輿情會通向更大的管制。在媒體報道后,就有律師就指出,對“粉紅稅”現象的規制與打擊,難以找到確實的法律依據,所以應該強化價格歧視領域的立法。
從更深層次來講,這種輿情背后的老百姓的經濟思想,是傳統的“只有實質性的東西才是有價值的”。這會削弱消費、縮小市場,抑制市場活力。
由于種種原因,我們的經濟正在承壓,市場環境有待改善。與此同時,隨著社交媒體興起,民眾意見越來越重要,但我國是一個從計劃經濟傳統逐步走來的國家,民眾的市場經濟知識存在不足,對企業自主權利的認知也不太高。
所以,輿論很容易壓倒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最終,這就成為營商環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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