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因為寵物而造就的矛盾越來越多,尤其是在城市里,貓狗傷人的事情屢見不鮮,這也引發了愛狗人士和恨狗人士的極端對立,他們在網絡上爭吵不休,“愛狗人士”逐漸變成了貶義詞,隨著爭論的加劇,關于城市文明養狗的話題也不斷被提上日程。
一、一歲男童與邊牧
2022年4月19日,河北廊坊一個小區內,一名幼犬將一名一歲的小孩嚇哭,孩子的父親一氣之下將狗摔死,引發了雙方的爭執。
根據網友的爆料,一歲的男童在樓下小區的草坪上玩耍,其父與他間隔不遠,但是正在小孩玩的高興的時候,一只突如其來的狗飛奔而來,嚇哭了孩子,小孩的父親認為這只寵物犬對自己的孩子造成了威脅,于是一氣之下,當眾將狗摔死,狗主人聞訊而來,看到自己的愛犬被摔死,當場痛哭起來,并且不斷地聲稱這只狗就是自己的孩子,
因此,雙方產生了巨大的爭執和分歧。
女子認為自己的寵物犬還是一條幼犬邊牧,其大小與泰迪差不多,而且平時待人非常的溫馴,從來都沒有過咬人的舉動,之所以會撲向小孩,是因為想要與小孩一起玩耍,并沒有傷人的意思,在這種情況下,小孩的父親只需要將狗趕走就可以了,不需要將它當眾摔死。
但是小孩的父親認為,作為狗主人,遛狗不拴繩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而且在當時緊急的情況下,自己沒有辦法判斷女子的狗是否會對自己的孩子造成不可避免的傷害,甚至就算是現在這種情況,自己的孩子只有一歲,也肯定需要各種檢查,于是,雙方爭執不下,最終引來了警察。
冷靜下來之后,女子覺得自己遛狗不拴繩確實存在問題,而小孩的父親也感覺到自己行為的不妥當,于是,雙方私下和解,此事也告一段落。
但是當事人的事情雖然解決了,可隨著事態的曝光,網友對這件事情的爭論卻沒有停止,很多人認為,作為狗的主人遛狗不拴繩是對狗最大的不負責任,因此,如果是自己沒有看好自家的寵物,導致寵物被受驚嚇的憤怒家長打死,那么,寵物的死應該是狗主人監管不力造成的。也有人認為,就算是別人的寵物對兒童造成了影響,但是也沒必要直接將它置之死地,雙方都爭論不休。
二、十四歲金毛與保安
實際上,近些年,城市寵物犬引起的爭論并不在少數,因為遛狗不拴繩而導致的案例在此之中占據絕大多數。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2021年1月16日在云南臨滄,14歲金毛被打成重傷的事件。據了解,保安當日接到了小區物業關于清理流浪狗的任務,于是誤將獨自下樓曬太陽的家養14歲金毛當成流浪狗打成重傷,并且將它裝在蛇皮袋里,丟在了小區的某個角落。
狗主人知道之后立刻把狗送到寵物醫院進行救治,但是因為狗的年齡過大且傷勢過重,還是于1月21日晚經搶救無效死亡,這下,狗主人接受不了養了14年的金毛被人打死的結局,于是準備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訴打狗保安以及物業公司,此事一出,網絡上也是一片嘩然。
很多人認為保安沒有錯,14歲的金毛啾啾也沒有錯,錯的是金毛啾啾的主人,他不應該讓14歲的金毛獨自下樓曬太陽,畢竟沒有栓繩的寵物犬很有可能會被當成是流浪狗,而且,根據《臨滄市臨翔區城區養犬管理規定》,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上來講,這座城市確實是禁止寵物放養的,所以狗主人的確存在不文明養狗的行為。
可是與此同時,該城市的養犬管理規定也明確表示,對于無人管理的犬只,只能夠由建設局收養,如果被收養的寵物在三日之內無人領取,才能夠由建設局的人員自行處理。
除去建設局之外,只有經建設局委托的城市管理部門有資格處理放養的犬只,那么就此來看,保安并不能代表建設局,也不是經建設局委托的城市管理部門,他對于放養的犬只不具有執法權,而且就算是建設局干預此事,也只有在收養三日無領養人的情況下才有處理的權利,他們也并不能隨意毆打寵物,更別說直接處死寵物了。
也就是說,保安故意毆打金毛的行為沒有任何的行政法律授權,本身存在著侵犯他人權益的地方,但與此同時,根據規定,狗的主人也不應該將狗明目張膽的在小區中放養,于是兩人之間的矛盾逐漸變得不可調和。眾多網友也因此紛爭不休。很多法律人士也開始進行科普,羅列了許多法律條文來驗證自身的觀點。
但是無論如何,就算保安被辭退,就算是保安賠償了金錢,但是14歲的金毛啾啾的生命也沒有辦法再挽回,而且與此同時還引發了人們對于城市是否可以養狗的巨大爭論,可是歸根結底,這原本只是一條牽引繩的問題,如果當時狗主人能夠在自己的陪同下栓繩遛狗,這件事情本不會發生,即便保安的做法是錯的,可以條鮮活的生命也確確實實因為多方的疏忽而不復存在了。
三,犬吠案與殺人案
2018年10月10日,浙江寧波市發生了一起殺人案,造成了三死一傷的結果,但是,隨著警方調查的深入發現,這起殺人案的原因竟然是因為犬吠問題。
犯罪嫌疑人王某本身有著固定的職業和幸福的家庭,但是卻常年被鄰居陳某養的狗發出的叫聲而困擾,陳某并沒有對這一情況采取措施,于是一到深夜,寵物狗經常狂吠,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王某的睡眠,而且王某當年46歲,睡眠問題很大,因此,多次就這一事件與鄰居陳某進行溝通,但是雙方的交流一直都沒有任何結果。
10月10日晚6點40分左右,陳某家的狗再次狂吠,王某前往鄰居陳某家進行溝通,但一如既往地沒有達成共識,這下讓王某忍無可忍,直接回家取了把刀,再次進入鄰居陳某的家中,并且捅向了陳某一家四口,最終造成了陳某及其丈夫和女兒搶救無效死亡,而陳某的母親則重傷的結果。
一起原本通過溝通就能夠解決的案件,最終演變成了三死一傷的重大慘劇。事情爆發之后,網友的評論亦接連不斷,而且在這件事情中,犯罪嫌疑人王某還獲得了很多網友的理解。他們表示,王某殺了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但是他殺人的理由卻能夠讓人理解。
由此可見,因為養狗而引發的社會矛盾問題已經很深了,很多人都對城市養狗造成的影響深惡痛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呼吁出臺養狗條例,希望能夠對養狗過程中發生的一些行為進行規范,從而保證養狗者和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國家層面的相關法律能夠對養狗行為進行明確的規范。
在這諸多的矛盾當中,雖然案件都是由寵物狗引發的,可是我們追本溯源,真正的原因真的在寵物狗身上嗎?其實不然。
就像很多網友所說的那樣,一切狗的問題,歸根結底都是人的問題。
事實上,如果養狗人能夠規范自己的行為,并不一定要通過城市禁止養狗才能夠實現狗與人類的和平共處,試問真的有人會反對文明養犬嗎?人們反對的實際上都是不能夠限制自身行為的養狗人。比如我們上述三個案件當中的狗主人,又比如曾經轟動一時的徽州宴事件,如果能夠規范養狗行為,這些事件還會存在嗎?網絡上的爭議還會越來越大嗎?相信這些問題的答案已經一目了然。
而且不文明養狗的行為不僅僅是引發爭論和矛盾沖突那么簡單,近幾年,人們對于《動物保護法》出臺的呼吁聲越來越大,但是就目前為止,我們國家并沒有出臺有關《動物保護法》的相關法律條例。
其中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在于動物保護的概念相對模糊,我們所熟知的貓狗是動物,但是它們不能代表一切動物,那么,對于城市寵物狗的保護就會成為其中一個很難界定的問題,稍有不慎就會在狗與人的利益之間產生沖突,也就會給人們帶來疑慮,讓人們對出臺動物保護法之后不文明養犬行為是否會增加這一問題產生疑問,在一定程度上就阻礙了適宜的動物保護法的出臺。
所以,極端愛狗人士的行為不僅僅是加劇了養犬人和不養犬人之間的矛盾,同時也會反作用于自身,甚至影響整個社會對于動物保護的發展進程。因此,只有管理好人,才能夠解決現在普遍存在的養狗矛盾,也才能真正的打消人們對動物保護的疑慮,將對普通動物的保護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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