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將深入探討一個引人深思的話題——關于60歲以上老人勞動工資及勞動權益的保障問題。網友李女士分享了一個令人痛心的案例,她家中65歲老人在商場從事保潔工作,卻遭遇了工資被拖欠的困境。
據悉,老人在入職時,保潔公司明確告知將壓一個月的工資。然而,老人辛苦工作近兩個月后,仍未收到應得的報酬。更令人憤慨的是,由于主管的態度惡劣,老人產生了離職的念頭。然而,公司卻以現在招聘困難為由,威脅老人若離職則一分工資都不予發放。
李女士說,面對這樣的困境,老人感到無助和迷茫。她認為,因為根據現行法律,60歲以上的老人不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不受勞動法的保護。公司甚至囂張地表示,無論老人到哪里告狀,他們都不怕。這不禁讓人思考:難道60歲以上的老人的勞動所得就真的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嗎?針對李女士和家人遇到的這個問題,張律師,請您發表一下您的觀點。
青島市市北區法律文化研究會會長張振海表示,首先這在這里糾正一下李女士的觀點,老人退休后找工作,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不等于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而作為勞動者,《勞動合同法》會保護每個人的合法權益。那60歲以上的老人,是否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呢?“勞動者”具體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并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可見,合法的勞動者都會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面對李女士家人遭遇不法勞動侵害的問題,我們不禁要問,又如何維護60歲以上老人的合法權益?
首先、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其次,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第五,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現在有不少退休人員再就業,一是賺取一定額外收入;二是不少退休人員認為,在家閑賦,不僅能鍛煉身體各個機能,還能愉悅身心。在尋找工作時,他們又該如何保護自己不受侵害?首先,老人和家屬應當提高法律意識,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在簽署任何協議或合同前充分了解自己的權益和義務。其次,社會各界也應當關注這一問題,推動相關政策的完善和實施,為老年人創造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就業環境。
我們堅信,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為老年人在就業崗位上筑起一道堅實的權益保障屏障,讓他們在晚年依然能夠享受到勞動帶來的尊嚴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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