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黃亦玫的4個男朋友,互聯網創業新貴方協文,肯定是最有錢的。
而且,方協文的大部分錢,都是在跟黃亦玫婚姻存續期間掙的。
那么問題來了,黃亦玫跟方協文離婚時,到底分了多少錢?
雖然劇中沒有明確說明,但早已埋下3處伏筆。
第一個細節,離婚后方協文住的房子。
離婚后,方協文還是住在他們買的那套上海房子里,說明他們沒有賣掉房子,分割房款。
更大的可能是,方協文算出一半房款,扣掉要還的房貸,將這部分錢折現給了黃亦玫。
第二個細節,黃亦玫回北京后開的車。
網友戲稱,“黃亦玫在上海只能擠公交,回北京就能開上小汽車了,還是北京家人對她好。”
但這輛車,真是黃亦玫的家人給她買的嗎?
黃亦玫的父母早已退休,即便退休金不低,黃亦玫也不愿意拿走父母積蓄買車。
畢竟她當年去上海讀書,都沒跟父母要錢。
哥哥黃振華可能愿意支援一些錢,但黃亦玫考慮到嫂子,也不會輕易跟哥哥開口。
更大的可能是,這輛三四十萬的奧迪車,是黃亦玫拿離婚分到的錢買的。
第三個細節,方協文公司的股份。
方協文創業的第一筆資金,是黃亦玫給的,但也不會特別多,姑且算作10萬塊錢吧。
這些錢被方協文折成了公司的部分股份,算在黃亦玫名下。
但他的算盤扒拉得很清楚,早就打算把錢還給黃亦玫,拿回股份。
因此,離婚時,黃亦玫拿到手的,只有折現的部分房款,和她給方協文投資的10萬塊錢,估計不超過50萬。
這些錢,買了奧迪車,再留點備用金,也就不剩什么了。
所以,黃亦玫沒有錢給姜雪瓊的美術館投資,也沒錢另買房子,搬到外面住。
這正是觀眾為黃亦玫憤憤不平的一點。
方協文創業成功的最大功臣,明明是黃亦玫這個“天使投資人”,但她在方協文身上獲得的回報,實在是太少了。
為什么方協文這么不思回報,而黃亦玫就這么憋屈地忍了?
他們的選擇,恰好反映生活中“施恩者”和“受恩者”的人性博弈。
我們之所以對方協文不滿,是因為我們站在黃亦玫的“施恩者”角度。
覺得方協文應該“滴水之恩,涌泉相報”,就算不把全部的錢給黃亦玫,起碼也得給一半。
就好像我們借給一個人錢,覺得他還了錢還不夠,還應該給點利息,請我們吃頓飯,再時時刻刻念著我們借錢的恩情。
而方協文,站的是“受恩者”的角度。
在他看來,黃亦玫并未跟他一起創業,只是借了他一筆錢。
他把錢一分不少地還給黃亦玫,還供著黃亦玫的吃喝用度,已經算是還完她的恩情了。
對比兩者的想法,我們能看到人性的幽暗之處——更多地看到自己的付出,看輕別人的付出。
如果黃亦玫和我們一樣,以“施恩者”的心態看待方協文,那她可能會感覺非常糟糕。
我給你那么大的恩情,你就回報我這么一點,真是個白眼狼!
見到方協文租更大的辦公室,買上海別墅,買北京豪宅,開100多萬限量版奧迪霍希豪車,黃亦玫很可能會憤憤不平。
為啥劇中的黃亦玫,并未覺得方協文回報得太少?
不只因為她不在乎物質,更因為她達到了“施恩者”的更高境界。
《菜根譚》中寫道,“施恩者內不見己,外不見人,則斗粟可當萬鐘之惠”。
意思是,一個人給了別人恩惠,但自己并未把這當回事,也沒覺得別人應該加倍回報,這樣的人,反而能獲得更多無形的回報。
黃亦玫的心態正是如此,她沒覺得自己掏錢,還跟哥哥借錢,支持方協文創業,是多么了不得的事,也就不要求方協文回報多少。
這讓她心態平和,不會因為前夫過得風生水起而嫉恨,也不會覺得自己沒錢而黯然,不會天天唾罵方協文“沒良心”。
無形中,方協文給她回報了更多的東西。
方協文幫黃亦玫搞定了特別難約的心臟科專家號,離婚后也時常去丈母娘家,以“半個兒”的身份盡孝。
就算方協文沒這么做,黃亦玫也不在乎,她的內心始終輕松愉悅。
這也給我們一定的啟示。
當我們幫助別人時,最好別希望別人回報多少,否則很容易失望,進而心態失衡。
當我們被別人幫助時,則要多多回報,嘴上多提對方的恩情。
這樣,別人會覺得我們是個知恩圖報的人,下次更愿意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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